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081807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8-18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昌宁县第二示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第二示范小学是在昌宁县教育局领导下的一个事业单位。它的主要职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昌宁县第二示范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有效的专业指导;
二、是对全校教师实施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三、是对全校现代信息技术教育、体育、卫生、艺术、安全等各方面进行有效指导和管理。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教师队伍管理,结合新的教育体制改革,更新教师观念,正确面对改革,每一个教师对照自己思想言行、工作实绩进行反思,教师的教育思想水平进一步提高,责任心、事业感明显增强,师德师风进一步改善。
2、认真贯彻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及时按要求发放教育局下拨的中央及省财政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特少民族生活补助。
3、将学生营养餐食堂供餐及时准确的供给每一位学生,确保无误。
4、将学生伙食费纳入学校基本账户管理,加强了对学校伙食堂资金的监控,确保每一分钱花在学生身上。
5、扎实的开展教学教研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的执教水平,学校进一步推行了校本研究制度,稳步的推进课程改革,使学校的新课程改革得以顺利的实施。实施新课改,抓好师资培训,有序组织有效课堂教学研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昌宁县第二示范小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2016年示范二小财政供养共有186人,其中在职159人,退休27人。(学校撤并)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昌宁县第二示范小学决算总收入711.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1.3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11.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77.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学校撤并,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教师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69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2.65万元,占总支出的99.98%;项目支出0.15万元,占总支出的0.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89.25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长71.7%。主要原因分析学校撤并,人员增加,人员支出经费增加,教师工资增加,工资调增,绩效工资发放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昌宁县第二示范小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2.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9.2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教师工资增加,工资调增,绩效工资发放增多。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6.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昌宁县第二示范小学项目支出0.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15万元,占总支出的0.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第二示范小学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2.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8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教师工资增加,工资调增,绩效工资发放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教育支出692.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日常教学开支。其中小学支出566.9,占总支出的81.8%,初中教育支出125.9,占总支出的18.2%。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第二示范小学2016年无 “三公”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昌宁县第二示范小学没有产生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昌宁县第二示范小学没有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
无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一)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