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081807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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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6年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第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行业标准,组织拟订、协调实施全县防震减灾规划,促进全县应对和处置地震灾害综合能力的提高。
第二、依法承担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的综合管理职责,对防震减灾有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依法从事地震监测预测,对地震监测预报及其设施、设备进行管理,保护地震观测环境,按照防震减灾宣传网、地震宏观异常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三网合一”的模式组织和管理地震群测群防,对地震宏观异常进行调查、分析和研究,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相关科学研究,提出地震预测意见和对策建议。
第四、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社会动员,组织、协调、指导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指导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示范社区、示范企业、示范医院等的创建,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提高民众防震减灾综合素质。
第五、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地震动参数复核,审核、确认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开展工程地震安全监督,提高建设工程的抗震性能。
第六、拟定全县地震应急预案和有关应急工作方案,指导、检查、督促乡镇和部门、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对全县地震应急预案体系进行备案管理。
第七、提出全县地震应急演练建议,对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进行指导,对乡镇和部门、单位开展地震应急演练、训练进行指导。
第八、执行县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的决定,承担县抗震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提出对地震灾害事件做出快速反应的处置对策和措施建议,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九、负责震情、灾情速报,参与上级地震部门进行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提出地震灾区恢复重建方针规划意见。
第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昌宁县地震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严禁赌酒赌博相关规定,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围绕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三大体系”建设,全面开展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全市、全县2016年防震减灾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努力推进全县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提升。
(一)强化应急准备,地震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提升
根据震情形式,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完成昌宁县县城Ⅲ类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案,及时修订完善了《昌宁县地震应急预案》和各级有关重点部门单位《地震应急预案》,构建起了县、乡二级“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
广泛开展地震应急演练。5月份,云南省2016年滇西地震应急协作区联动工作会在我县召开,我县提供了组织、后勤服务等保障。会议还以桌面推演的形式开展了2016滇西片区地震应急联动演练,检验区域内重特大地震发生后,各州市地震部门组织本区域或区域外地震应急处置及联动支援情况,相互学习和交流,找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达到交流思想、增进友谊、相互学习、补齐短板、熟悉预案、强化服务、共同提高的目的,形成各州市地震局应急处置和联动支援的工作流程,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参会人员到澜沧江流域——天堂山、湿地等地,进行地震应急拉练,效果显著,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实战能力。
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期间,与教育部门联合,组织了全市中小学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全县中小学生实现了演练常态化。8月25日,在田园镇文昌社区组织开展居民地震应急疏散演练。保山市县两级领导高度重视,并对演练进行指导。演练由田园镇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和指挥,县地震局予以指导,县民政、卫计、公安、消防、宣传等部门大力支持,文昌社区11个居民组和县中医医院、天和医院、田园派出所等单位共500余人(其中居民340多人)参演。田园镇所辖各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村)委会主任,以及水利站、国土分局等镇直单位负责人现场观摩。为强化社区居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演练从实战出发,模拟发生地震后,田园镇和文昌社区分别启动应急预案紧急处置,居民户内避震、紧急疏散到临时避险点集结、组织转移到应急避难场所进行安置,穿插完成医疗救护、火险消除、现场管理(整队、清查、登记、汇总、统计)、物资发放等环节的应急科目。演练过程紧张、有序、高效、安全,使广大居民基本掌握了在遇到地震发生时的应急避震方法,熟悉了紧急疏散的程序和线路,提高了群众应急反应和自救互救能力,检验了地震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协作配合能力。
一年来,分别在企业、医院、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了不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练,提高了社会公众的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强化了地震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建成了县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动、快速反应指挥;加强了地震应急装备配置,应急指挥和救援能力得到提升;与县民政、消防等部门建立了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更新和调用机制,建立健全了地震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高效有序处置地震事件。1月4日1时27分24秒在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珠街乡从岗村夏家一带(东经99.9度、北纬25.1度)发生3.6级地震,震源深度12公里。县地震局及时开展应急服务,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两办及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报《震情报告》1期,向震中乡通报震情,要求迅速了解震感和受灾情况。5月18日00时48分47秒在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东经99.53度、北纬26.10度)发生5.0级地震,向县委县政府两办及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报《震情报告》1期。县地震局及时向邻近震中的田园、柯街、大田坝、漭水、耇街、珠街等乡镇通报震情,要求迅速了解受影响情况。8月15日昌宁鸡飞、翁堵一带发生一组3级左右小震群;发布震情报告2期。
(二)加强震情监视,地震监测能力稳步增强
今年以来,面对新的震情形势,按照省、市地震局要求,全面强化了震情监视和震情跟踪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预报意见管理、震情会商、监测信息和预测意见报送等制度,修定并实施《昌宁县地震局2016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1个,落实震情监视措施,提高地震监测质量。规范进行地震前兆观测,按要求传输上报观测数据,收取5个重点地震宏观观测点观测数据6570组,传输上报微观观测数据33500组(其中昌宁1号泉1460组、温泉观测站17040组、湾甸观测站14160组)。2016年,对鸡飞温泉数字化水温观测点进行提升改造。多次对温泉观测站网络仪器进行检修。4月份、9月份配合市局技术人员对水氡观测仪器进行标定;配置了5次溶液。向省地震局处理上报月报表72期(其中:昌宁1号泉水氡、氯离子月报表各12期;温泉地下流体观测站水温、水位月报表各12期;湾甸观测站气氡、气汞月报表各12期)。认真加强对全县390名群测群防助理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昌宁县地震目录的整理完善工作,在2014年度完成了昌宁自1965年——2014年度的地震目录的基础之上,完成昌宁县地震目录2015年度整理工作。坚持震情周、月、年会商制度,加强震情趋势分析预测,2016年度向市地震局上报月会商意见12期。编制《云南地区2017年度地震趋势研究报告》1个。
2016年1月,中国地震局刘耀炜博士和省市地震局专家,对鸡飞温泉观测环境和背景、观测现状和价值预期进行了考察,对新布的数字化水温台阵进行考察,逐一分析了观测点水温变化情况及原因 。2016年2月滇西地震预报试验场赵家本高级工程师一行3人,考察我县水温台站建设情况、对昌宁鸡飞水温台阵进行了实地考察,考察组对水温台站建设、运维、数据采集、传输等方面作了详细了解,并对水温探头等容易出现的故障问题处理作了指导培训。到漭水阿背寨水温观测点协助更换了损坏的探头。通过考察指导,进一步加深了专业台站与地方地震部门的相互了解。二月份对全县31个温泉点采集水样共62份,送中国地震局地壳所化验,检测氢氧同位素d(18_16) 、d(18_16)_SD、d(D_H)、d(D_H)_SD等4种,检测常量元素Na、K、Mg、Ca、F、CL、SO4、NO3等8种,微量元素Li、Sc、Ti、V、Cr、Mn、Fe、Co、Ni、Cu、Zn、Ga、As、Rb、Sr、Zr、Nb、Mo、Cd、Cs、Ba、Hf、Ta、W、Tl、Pb、Bi、Th、U等29种。完成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云南分项目境内台站宏观堪选工作根据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云南分项目实施方案,昌宁县2016年拟新建地震基准台站2个(鸡飞镇鸡飞村1个,大田坝镇大田坝村1个),基本台站1个(更戛初级中学)和设置试点预警学校1所(昌二中)。按照省、市地震局工作要求,昌宁县地震局安排专人负责,3月29日至4月7日完成了工程项目宏观勘选工作并与土地权属单位或农户签订用地协议。安装了石老虎测震台安装宽频带地震仪。配合中国地震局地壳所专家郭丽爽博士采集到温泉地下流体观测站、温泉宾馆、漭水阿背寨澡堂、柯街酸水澡堂、鸡飞温泉5个点、卡斯葫芦口澡堂、湾甸热水、湾甸观测站采集了水样和气样,并对每个点的经纬度、高程、PH值、电导率进行了现场测量。通过查看资料和现场取样,郭博士认为昌宁温泉资源分别广,信息量大,对地震监测有很好的利用前景。
按照中国地震局流体学科组及云南省地震局监测中心的要求,昌宁县地震局于2016年9月6至7日对鸡飞水温观测台阵进行改造提升工作。一是为防止雨水的渗入对观测点进行了清理、围堰;二是对7个观测点安装了标有名称、水温、水化成分(常量元素8个、微量元素13个)的碑石;三是对部分损坏的水温探头进行了更换;四是为养元公司发放防震减灾宣传折页100余份。此项工作的开展将对今后鸡飞水温观测的地震监测设施保护起到积极的作用。完成了昌宁三中强震台的升级改造,投资5万余元,对台罩喷刷新油漆,地板提升10厘米,改铁丝网为大理石围栏,新置4个版面石刻强震台和地震知识,铺设四周观光走道,重新绿化外围环境,设置外围木栅栏,给广大师生提供了一个防震减灾科普景点,在美化校园环境的同时有效保护了地震监测设施。
(三)抓好示范工程建设,不断提升地震综合防御能力
今年来我县的抗震设防审批工作共完成102项,其中重点设防类53项,标准设防类59项,共涉及面积630436.346平方米,投资52135883.47万元,各种审批手续进展顺利。加强了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今年田园镇关庙社区、文昌社区被评定为云南省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编制完成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昌二中)、企业(昌宁龙润茶业有限公司)和地震安全示范医院(柯街中心卫生院)创建工作材料并按时报送市局。
(四)强化宣传教育,防震减灾科普工作不断深入
结合每年的“5.12”防灾减灾日、“9.20”宣传周、“11.6” 防震减灾宣传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的宣传活动内容,今年“5.12”防灾减灾日期间, 按照安排,我局积极配合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开展集中宣传,在宣传活动中,发放《防震避震常识》、《保山市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手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折页等宣传资料500多份,为丰富“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内容,提高人民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在学校开学之际,结合“学校安全第一课”的好时机,到温泉中学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在活动中共展出展板10块,发放《保山市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手册》900多份,小挂图100套,《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与地震科普常识宣传手册》(笔记本)100本,倡导全体师生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掌握防震避震、自救互救方法,共同抵御地震灾害。组织专人到社区、学校、企业、医院等地进行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讲座,共6次,2100人参加了培训,普及了地震科普知识,完善了舆情引导机制,有效应对了有关地震谣言。共完成简报13期,震情专报11期,各类通讯54条,被保山防震减灾网采用31条。
(五)加强队伍建设,为防震减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扎实开展“纪律规矩强化年”活动,突出抓好党的纪律建设。开展学习了《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完成了我单位的“七五”普法规划。配合市级各部门检查组和我县相关部门,深入到实地查看了部分地震观测站点和观测设施情况,互联互通和应急指挥大厅建设情况,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设置和建设情况,各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调度情况,各类地震安全示范点创建工作情况,以及昌宁县大田坝镇地震恢复重建和灾民异地搬迁建设情况等,我县的“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得到了上级的肯定。结合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及县编办的要求,我局顺利完成了各种投资项目的清理完善工作,全县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审批工作正常运行,我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已经初步形成。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学深悟透,将党的政治纪律、廉政纪律等各项规章规矩内化于心、外见于行。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县防震减灾工作扔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面对新形势下的防震减灾工作,开拓创新精神不足,防震减灾能力与政府、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基层地震应急处置力量还很薄弱,紧急救援体系还不完善。这些问题和不足,应在今后努力解决。
二、昌宁县地震局基本情况
(一)昌宁县地震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会计制度)。
(二)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单位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昌宁县地震局决算总收入132.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34万元,占总收入的98.5%;上级补助收入2万元,占总收入的1.5%;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预算86.51万元增加45.8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财政预算增加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经费19.64万元、上级补助项目经费2万元、人员工资增资24.19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地震局决算总支出13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7万元,占总支出的85.16%;项目支出19.64万元,占总支出的14.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45.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财政预算增加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经费、人员工资增资及上级补助项目经费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昌宁县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7万元。支出增加45.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财政预算增加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支出经费、人员工资增资及上级补助项目经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6.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3.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64万元。与上年增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地震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45.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财政预算增加地震应急指挥中心支出经费、人员工资增资及上级补助项目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2.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地震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4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昌宁县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昌宁县地震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0.01万元;运行维护费1.18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0.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地震监测站点及地震应急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昌宁县地震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250人,接待费开支1.54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减少。0.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地震监测预报、防震减灾宣传、地震监测点勘测等产生的费用。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执行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39.53万元,其中:办公费5.63万元、印刷费0.72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0.04万元、电费0.14万元、邮电费0.008万元、差旅费1.93万元、维护费0.89万元、租赁费2.39万元、会议费0.97万元、培训费0.04万元、公务接待费1.55万元、劳务费23.17万元、委托业务费0.26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1.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昌宁县地震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政府采购,2016年度,部门政府采购决算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