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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7-0818040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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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局的基本职能是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上级领导的安排布置,组织和协调全县内的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事务,为党委政府做好宣传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事业、产业和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领域的体制改革、创新;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引导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生产,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三)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的各类展览、演出、比赛和交流活动;负责全县对外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交流和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宣传活动。

(四)负责全县文物、博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推进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与开发利用。

(五)负责全县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促进文化与旅游的结合,开展文化招商引资工作。

(六)依法负责审核、审批和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旅游、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新媒体的行政许可工作。

(七)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制作、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工作;负责全县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初审、报批、发放和管理;负责全县版权、著作权工作。

(八)承办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受理文化、体育、广电、旅游消费者投诉和行政复议;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活动。

(九)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和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十)拟订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开发战略;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十一)负责贯彻落实广播电视宣传的方针、政策,推进全县广播电视宣传事业和产业发展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文化事业

继续巩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成果。创建后续建设有序推进。

1.设施网络进一步夯实,年内新增乡村组文体活动场所44个,全县文体活动场所达299个;人才培养力度加大,培养县级文化领军人物13人,乡村文化骨干107名,全县相对固定的演职人员达1023人。昌宁县文化馆申报国家县级一级文化馆顺利通过文化部专家组评审,昌宁县文化馆和田园镇文化站完成2016年全国优秀文化馆(站)申报工作。

2.昌宁文化综合展馆建成并向公众开放,截至目前,接待省水利厅、省政策研究室等80家单位16000多人次。

3.活动开展精彩纷呈,县乡村共举办文艺活动265场次;免费开放效果明显,举办作文、少儿美术、古筝、舞蹈等免费培训班43期,培训学员200余人。印制《昌宁农村实用科技信息》季刊,送到125个农家书屋及其他有关单位,2016年向基层提供的期刊达2400册以上。

4.参加了云南省2016年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锦标赛民族健身操的集训排练及比赛演出,并荣获三等奖;组队参加“彩云奖”市级、省级比赛,演出节目《苗家酒歌》荣获省级“彩云奖”。

5.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1个世界读书日”主题活动,免费为读者办理借阅登记卡3000张。

6.与省考古研究所、市文物管理所联合组成“昌宁境内青铜文化”考古调勘工作队,完成大田坝镇白沙坡段的调勘工作;协助市文物管理所完成昌保高速公路,昌宁段的文物调勘工作。

7.完成“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的申报,现已下达13个项目,每个项目下达项目资金及器材合计26万元; 完成2016年云南省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申报录入,目前已下达项目资金69.84万元。

(二)体育事业

1.建成了一批体育基础设施。完成了昌宁县游泳池异地重建;建成昌宁县标准化五人制塑胶草坪足球场项目建设,目前属保山第一家;建成“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乡镇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项目1个和村(社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项目50个;建成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3个。

2.申报了一批体育设施建设项目。一是完成了昌宁县“十三五”重大项目集群规划项后续项目申报。二是完成了2017年“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186个点的申报工作,其中:县级1个,乡镇24个,村(行政村、社区)级60个,自然村102个。

3.争取了一批体育设施建设项目。一是争取到中央集中彩票支持村(社区)体育场建设项目8个40万元。二是争取到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7个130万元。其中:示范工程3个90万元,体育场地建设2个20万元,老年活动中心建设1个15万元,村(社区)体育场地建设1个5万元。

4.组织参与和举办了多次体育活动赛事。一是3月份举办了昌宁县2016年排球邀请赛、云南昌宁秘境天堂休闲旅游活动、昌宁县老年人地掷球、门球比赛。二是5月份举办了昌宁县田径项目运动员选拔赛。三是7月份组织赵永杰、杨智毅、李娅芳、张志娇等人参加了在玉溪举举行的《云南神第五届健身气功比赛》,举办了昌宁县2016年游泳比赛暨市运会游泳运动员选拔赛,组织12所围棋推广学校参加了保山市“体彩杯”围棋比赛,协助昌宁县文昌社区青少年武术俱乐部举办了昌宁县首届武术散打擂台赛,组织昌宁县羽毛球运动爱好者参加了《云县羽毛球邀请赛》。四是8月份举办了第一届“龙祥地产杯”羽毛球公开赛,协助市体育局举办了保山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五是9月份协助昌宁县第一中学举办了《昌宁县第一中学2016年校园足球比赛》。

5.举办了1次体育项目培训。10月13—14日,在昌宁县体育场举办了昌宁县2016年工间操培训。

6.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备战保山市第四届体育运动会各项工作。一是完成备战保山市第四届体育运动会各项筹备工作。二是完成备战保山市第四届体育运动会运动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三是完成备战保山市第四届体育运动会运动员自训、集训工作。 目前保山市第四届体育运动会已经圆满闭幕,昌宁县代表团共有271名运动员参加本届运动会12个大项218个小项的角逐。本届运动会昌宁县代表团获得了43.5枚金牌(不含带入金牌数54.42枚)、47枚银牌、40枚铜牌和1086.5分团体总分,其中:金牌数在全市排名第四(不含带入奖牌数)比排名第三的隆阳区少9.5枚、比排名第二的龙陵县少39.5枚、比排名第一的腾冲市少78.5枚、比排名第五的施甸县多26枚;团体总分在全市排名第四,比排名第三的隆阳区少8.5分、比排名第二的龙陵县少239.5分、比排名第一的腾冲市少557分、比排名第五的施甸县多642.5分。

(三)广电事业

1.做好行业动态统计工作。圆满完成了2016年我县广播电视信息统计月报、“村村通”工程运维月报及鸡蛋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月报等行业动态统计工作;完成了“户户通”三期工程群众需求量摸底调查工作。

2.编制广电事业发展规划。完成了昌宁县地方节目地面数字电视无线覆盖盲区补点二期建设工程规划工作。我县上报的3个布点珠街八卦山、翁堵镇茶花山、耈街乡水炉已审核批准,资金到位即可开工建设。

3.实施广播电视工程。完成了鸡蛋山中央地面数字电视发射系统提升改造工程的机房勘测、天线安装位置测量、天线拆除准备工作,现已进入接收设备和附属设施改造准备阶段;继续完成昌宁县广播电视发射台建设项目工程扫尾工作,项目初验在市文广局的督促下已于5月15日结束,消防备案已通过,下一步结合工程咨询、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施工、发改、住建等部门做好项目终验;圆满完成全县5680套户户通工程建设任务。

4.积极实施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2016年共放映电影672场,按时完成了上级交付的放映工作任务。与昌宁昌映电影放映有限公司(3D影院)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影院电影放映质量并确保放映安全,维护受众权益。

(四)强化行业监管

1.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在重点时段积极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文化市场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文化经营场所310家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68家次,娱乐场所80家次,打字复印店28家次,游戏场所8家次,书报刊零售2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67人次,出动车辆65台次,受理电话举报1起,对7家网吧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和1家网吧在营业期间接纳未成年人进行警告并予以罚款处理。共立案8起,结案8起,收缴罚款贰万捌仟圆整(28000元),收缴非法出版物(1132册)非法音像制品(1123张)。

2.强化工作措施制度,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认真贯彻执行《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电总局62号令),进一步健全安全播出监管制度,严格执行重保期值带班制度、零报告制度、监听监看制度、事故报告处置制度等,圆满完成2016年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保期安全播出任务。截止目前,未发生安全播出事故,实现了广播电视安全优质播出,保证了国家广播电视信息的绝对安全。

(五)项目资金争取

2016年,全局共向上级争取文化、体育、广播电视项目资金823.52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文广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文广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690.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0.9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 增加599.58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人员工资和项目资金。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昌宁县文广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146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7.54万元,占总支出的60.40%;项目支出581.91万元,占总支出的39.60%;与上年对比增加235.53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人员工资和项目资金。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二)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文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7.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14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1.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文广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1.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9.3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9.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增加235.53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人员工资和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5.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7%。主要用于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56.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09%。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8.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2%。

4.其他支出43.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广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6.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2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49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5.51万元,增长22.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6.22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7万元,下降2.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42万元,下降3.7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了因公出国费6.22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22万元,占20.7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5万元,占37.56%;公务接待费支出12.49万元,占41.7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22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2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4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4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7.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9.6,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局机关相关办公经费等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县文广局2016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预算202.56万元,实际采购202.56万元,其中货物194.56万元,服务8.00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