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081803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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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为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受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疾病防控、职业健康检查等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承担卫生计生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和证件制作并发证、从业人员卫生法律知识培训、法制宣传、公共卫生事件、卫生案件的调查处理。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按照市、县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督办打击“非法行医”、“两非”等重大案件。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开展行政执法、执法案卷等专项稽查。推广使用手持执法终端,推动监督信息公开。引导和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内审制度。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工勤编制2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无离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16年度收入合计165.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3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82.04万元,增幅为98.4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和工资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16年度支出合计16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31万元,占总支出的89.93%;项目支出16.8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7%。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82.58万元,增幅97.66%,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和工资调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45万元,增幅为371.40%,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购买专用设备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4.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5.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4万元,主要原因为工作任务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办公费3.19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37万元、邮电费0.36万元、差旅费2.96万元、培训费0.38万元、劳务费6.24万元、委托业务费0.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84.56万元,增幅为97.66%,主要原因为工资调整、机构改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开支和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4.57万元,完成预算的152.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预算的45.6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工作任务增加。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15年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0万元,占70.02%;公务接待费支出1.37万元,占29.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7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接待人次290人次。主要用于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业务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45万元,增幅371.40,主要原因分析为机构改革,工作任务增加,购买专用设备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县卫生监督所2016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预算3.20万元,实际采购3.20万元,其中货物3.20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