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081801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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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农村经营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的重要职能部门,它涉及到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经营制度和分配制度。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具有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和行政监督的性质,担负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等职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农业部赋予各级农经部门的工作职能概括起来是“三大管理”、“三项指导”、“一个基础”工作。即:
1、负责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云南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规定),具体就是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完善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搞好土地经营权证的换、补、核发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纠纷调处和仲裁机构,及时调处农村土地纠纷;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的监督管理。
2、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92号令《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具体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依法落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对政策性惠农补贴资金和财政转移支付进行监管;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进行监管;对部门各种涉农收费和“三乱”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3、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财务与审计工作(根据国家财政部印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规定,具体是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和村主职干部离任审计;督促乡村搞好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开展村级债权债务摸底清查,做好化解村级债务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培训农村财会人员。
4、负责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
5、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具体就是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组织的建立;帮助完善《章程》,健全制度;搞好项目申报和争资立项工作。
6、负责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
7、负责对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季报、半年报、全年预测、年报、农户的收入典型调查。
(二)2016年各项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强有力的经费保障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今年我站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认清形势,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工作,中央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直处于高压态势,各级政府必须毫不放松,长期坚持。
1.拓宽农民负担监管领域。农民负担监管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以及惠农补贴、补助、补偿政策落实等相关领域延伸。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到位各项利民惠民政策资金30442.564万元,其中:农业支持保护补贴3933万元,农机购置补贴234.914万元,退耕还林补贴1081万元,母牛扩群补贴163.60万元,草原补贴554.30万元,新农合报销补贴12503.84万元,城乡养老保险补贴3837.43万元,农村低保补贴4719.24万元,农村住校生补贴3175.29万元,免书费补贴204.89万元,免学费补贴35.06万元。
2.规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在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过程中,坚持“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农业部关于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操作程序的意见》及《云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的组织实施。根据上级要求,我县从2013年起,农民年人均筹资最高不得超过40元,每个劳动力每年承担劳务的数量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日,每个标准工日折资不超过60元的上限标准。一事一议项目确需农民投工的,要按实际需要合理确定筹劳数量;自愿以资代劳的,要严格控制数量、比例及工价标准,防止用自愿以资代劳名义变相向农民筹资。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审批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31个,涉及31个村(社区),2554户,8698人,筹集资金33.311万元,人均38.30元。筹劳35489个,项目村向财政申请奖补资金2395万元。
3.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农民负担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村级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4.开展农民负担执法检查。为确保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按制度要求,在各乡镇各涉农部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县减负办都要定期、不定期的对各乡镇和各涉农部门开展减轻农民负担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整改不力或屡教不改的给予严肃处理,确保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更好的实效。
二是强化措施,规范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1.配合乡镇做好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配合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客观公正评价村(社区)干部,按照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昌组通〔2016〕1号)要求,县农经站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开展检查指导,定期收集审计工作进度,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给有关部门及领导。据统计,全县村(社区)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125人参加了清理审计工作,共审计了124个村(社区),1713个村(居)民小组,审计资金总额达16322.44万元。审计组的同志都能严格按照新修定的《农村集体审计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抱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各村(社区)的村(社区)级、组级财务账表、账簿、账本、各种凭证进行查看,根据经济收支的去向,进行逐笔核对,对有疑问的地方进行调查核实,纠正错账,理顺乱账。保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审计工作,为村“两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整合资源,因村制宜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一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第137次常委(扩大)会议、中共保山市委第99次常委会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农业局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全面消除“空壳村”持续用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保组通〔2016〕2号)文件:“2016年全面消除‘空壳村’、持续壮大‘薄弱村’、巩固提升‘富裕村’、培养造就‘经济强村’、农村集体经济走在全省前列”的要求,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基层广泛调研,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昌宁县2016年壮大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经济行动实施方案》(昌办发〔2016〕103号)文件,将任务明确到乡镇,并组织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成员单位对2016年实施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进行了评审、批复。二是对2015年度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进行县级验收,兑现财政扶持资金。通过验收,下六甲等15个村(社区)给予兑现扶持资金75万元(每村5万元),文昌等3个村(社区)给予兑现奖励资金6万元(每村2万元),合计兑现资金81万元,配套市级扶持翠华等9个村配套资金90万元,县财政共兑现2015年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171万元。
3.加强培训,切实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针对我县村(社区)“两委”换届村级报账员变动较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亟待加强等为题,为提高农村财务人员业务技能和素质,巩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成果,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县农业局农经站联合县财政局于2016年11月2日至4日联合召开了全县农村财务人员培训会议。全县13个乡镇的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办公室(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会计、出纳和124个村(社区)报账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广大学员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和主导性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明显提高,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搞好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工作
1.积极配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按照省、市及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草拟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编制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预算,制定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指南,参与讨论、修订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相关合同协议及项目申报,结合实际草拟、讨论、修改政策问答。由于不可抗力(空中管制)2015年航拍工作基本没开展,作业公司只是用小型无人机在试点乡镇拍摄了187平方公里。2015年10月空中管制解除后,12月至2016年2月作业公司组织航拍了80%左右的国土面积,进入3月以来,拍摄工作由于受到气候干扰及间歇性空中管制,全县剩余20%未能完成。目前,航拍完成的部分已出正射影像图,剩余20%部分,云投集团承诺2017年1月底前提供使用。卡斯镇入户调查11个村,182个村(居)民小组,9112户农户,登记面积106815.49亩,登记率100%,数据录入9112户,录入率100%。柯街镇入户调查12个村,139个村(居)民小组,6572户农户,登记面积76123.18亩,登记率99.6%,数据录入6572户,录入率99.6%。
为尽快重启试点工作,经与作业公司反复协商,按照脱密管理规定,暂时选定国土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下的柯街镇大地社区为试点重启村。8月3日,作业图纸和相关技术人员就位,工作正式重启。至9月19日,大地社区基本结束外部作业,共完成9个村民小组591户农户地块调查,调查地块5403宗,比入户调查的5163宗增加240宗,增合4.6%;完成调查面积8953.2亩,比入户调查的4875.4亩,增加4077.8亩,增合83.6%;比国土二调面积7647.6亩增加1305.6亩,增17.1%。目前,9个村民小组的第一轮公式已经结束,正在筹备第二轮公式。其余试点村(社区)有望年底重启。
在试点工作重启的同时,整县推进工作也在紧锣密鼓的筹备中。目前,整县推进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印发,相关政策问答、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正在加快制作;招投标前期工作已经展开,招投标方案正在积极酝酿和制定,成熟后报政府批准即可组织招投标。预计整项工作可在12月份全面启动,2017年内基本结束,2018年底全面完成。
2.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积极调处矛盾纠纷。随着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力度的加大,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概念有了新的认识,对土地的依赖性越来越强。由于历史原因,土地承包确权发证等一系列工作比较粗放,有的没有真正按程序、按要求进行,因而出现了“纠纷不断,上访增多”的现象。县农经站根据自己的职能职责,对农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热情接待,能答复的当场进行答复,不能答复的,通知到相关乡镇进行调查处理。目前,仲裁委共接待土地纠纷的群众来访9起,其中向仲裁委递交申请1起,经仲裁委核实,不在仲裁受理范围,并以书面通知申请人,告知理由。其它几起已进行了政策讲解和相应的处理,目前还有1起正积极配合政法委、信访局、国土资源局、田园镇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开展家庭承包耕地调查,逐步规范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管理。按照《保山市农业局关于组织开展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情况核查的通知》(保农通〔2016〕31号)通知要求,昌宁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以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特提)的形式将此项工作安排到乡镇,要求乡镇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认真组织开展本乡镇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情况调查工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县承包耕地面积392407亩,承包农户83958户,共流转农村承包土地46573.38亩,占11.87%。其中:转包9160.67亩,占流转面积的19.67%,转让3008.87亩,占6.46%,互换4618.10亩,占9.92%,出租26517.44亩,占56.94%,股份合作745亩,占1.6%,其他形式2523.3亩,占5.42%。从土地流转去向看,流转入农户面积28252.26亩,占流转面积的60.66%,流转入企业面积6834.43亩,占14.67%,流转入合作社面积3277亩,占7.04%,流转入其他主体面积8209.69亩,占17.63%;从流转规模看,流转面积在50亩以下的有17547.21亩,占流转面积的37.68%,流转面积在50—100亩的有6884.53亩,占14.78%,流转面积在100—300亩的有7170.4亩,占15.4%,流转面积在300—500亩的有4096.94亩,占8.8%,流转面积在500—1000亩的有4813.3亩,占10.33%,流转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有6061亩,占13.01%。
四是加强调查分析,提升农经统计数据质量
1.合理布点,加强培训。1月初,为了保证农村调查户基础数据质量,了解、掌握和提高调查员的业务水平,县农经站按上级农村入户调查的相关要求,根据产业布局、区域特点、农民收入状况等因素,综合在全县选择了大田坝、卡斯、田园3个乡镇,文沧、华严、大塘、龙潭、宝丰、达丙、达仁7个调查点,60户农户进行“农民家庭经营收支情况”调查。并结合昌宁实际,统一印制《昌宁县农村入户调查登记簿》,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现场集中培训了调查员和记账户,统一了指标登记和填报口径,为进一步做好和提升我县农村经济统计数据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广泛调研,为我县农民收入倍增打好基础。一方面积极配合县发改局制定我县农民收入倍增行动方案和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乡镇;另一方面结合县统计局、调查队等部门深入基层广泛调研,分析产业优势和增收潜力,统一填报口径;再一方面,积极搞好农村经济统计各种报表,按时按质上报。经分析,2016年预计全年可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5610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13.06%,农民人均所得9495元,比上年同期增13.01%。
二、部门基本情况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隶属昌宁县农业局,属行使行政职能的全额拨款股所级二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8人,实有人数8人。其中,本科学历5人,专科学历2人,中专学历1人,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3人,初级职称4人。有退休职工3人,其中,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2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一)今年的财务决算总收入87.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6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及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今年的财务决算总支出8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08万元,占总支出95.89%,项目支出3.6万元,占总支出的4.11%;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度用于保障农经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68万元,比上年增加24.9万元,增20.4%,其中:基本支出84.08万元,比上年增加21.3万元,增减25.33%,(工资福利支出65.08万元,比上年增加13.8万元,增减21.2%,商品服务支出19万元,比上年增加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19万元,上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55万元,减少1.36万元,比上年减8.74%)。
与上年对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调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农经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6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年初预算80.94,比预算增加6.74万元,增加8.33%。主要是调整治人员工资,增加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8%。主要是用于退休职工的退休费及遗属补贴。
2、基本支出84.08万元,占总支出的83.8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4%。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万元,占基本支出22.6%。
四、相关口径说明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日常化用经费支出包括商品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工经费以外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