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0818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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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漭水初级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昌宁县漭水初级中学是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一个事业单位。它的工作范围是对昌宁县漭水镇范围内学生实施初级义务教育。它的主要职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昌宁县初级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有效的专业指导;
二、是对全校教师实施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三、是对全校现代信息技术教育、体育、卫生、艺术、安全等各方面进行有效指导和管理。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强化教师队伍管理,结合新的教育体制改革,更新教师观念,正确面对改革,每一个教师对照自己思想言行、工作实绩进行反思,教师的教育思想水平进一步提高,责任心、事业感明显增强,师德师风进一步改善。
(二)采取多种形式资助寄宿贫困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认真贯彻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及时按要求发放教育局下拨的中央及省财政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
(三)将学生营养餐食堂供餐及时准确的供给每一位学生,确保无误。
(四)将学生伙食费纳入学校基本账户管理,加强了对学校伙食堂资金的监控,确保每一分钱花在学生身上。
(五)扎实的开展教学教研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的执教水平,学校进一步推行了校本研究制度,稳步的推进课程改革,使学校的新课程改革得以顺利的实施。实施新课改,抓好师资培训,有序组织有效课堂教学研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漭水初级中学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漭水初级中学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7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76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临聘人员13人,其中食堂人员10人,保安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漭水初级中学2016年度收入合计673.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3.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7.05万元,增幅32.97%;主要原因是教师工资增加,寄宿生人数增加,寄宿生补助增加,营养餐补助中学校供餐部分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漭水初级中学2016年度支出合计68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19万元,占总支出的98%;项目支出16.35万元,占总支出的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0.98万元,增幅33.36%,主要原因本年教师基本工资增加,工资调增,绩效工资发放增多,学生活动增加,校园维修维护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漭水中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7.19万元。与上年512.56万元增加154.63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乡村教师补贴,食堂从业人员,寄宿生人数增加,寄宿生补助与营养餐补助增加,此外还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包括基本工资221.56万元、津贴补贴102.80万元、奖金0万元、绩效工资90.89万元、养老保险9.83万元、职业年金0.8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24万元。退休费35.36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55万元、助学金102.5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0万元;人员经费支出共计588.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办公费0.15万元、印刷费3.46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2.91万元、邮电费7.42万元、差旅费1.87万元、维修费16.37万元、会议费3.71万元、培训费3.36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专用材料费19.85万元、劳务费6.63万元、工会经费2.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1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9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共计78.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漭水初级中学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3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漭水中学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19万元,项目支出16.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本年总支出683.54万元比上年的512.56万元增加33%。其中基本支出667.19万元比上年的512.56万元增加30%。项目支出16.3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乡村教师补贴,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寄宿生人数增加,寄宿生补助与营养餐补助增加,此外还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人员经费支出588.74万元占总支出的86%,包括基本工资221.56万元、津贴补贴102.80万元、奖金0万元、绩效工资90.89万元、养老保险9.83万元、职业年金0.8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24万元。退休费35.36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55万元、助学金102.5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0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共计78.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办公费0.15万元、印刷费3.46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2.91万元、邮电费7.42万元、差旅费1.87万元、维修费16.37万元、会议费3.71万元、培训费3.36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专用材料费19.85万元、劳务费6.63万元、工会经费2.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1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94万元;
3.项目支出16.35万元占总支出的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漭水中学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万元,决算支出为0.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厉行节约,使之呈逐年递减趋势。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相比呈逐年递减趋势。其中:2016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201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0万元,呈逐年递减趋势。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11万元,本年度接待2批次,人数15人,人均支出68元。主要用于安全工作检查、义教均衡发展参观检查工作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学校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学校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