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6410-5/20260325-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6-03-25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6年预算公开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农村经营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的重要职能部门,它涉及到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经营制度和分配制度。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具有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和行政监督的性质,担负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等职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农业部赋予各级农经部门的工作职能概括起来是“三大管理”、“三项指导”、“一个基础”工作。即:

1.负责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云南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规定),具体就是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完善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搞好土地经营权证的换、补、核发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纠纷调处和仲裁机构,及时调处农村土地纠纷;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的监督管理。

2.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92号令《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具体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依法落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对政策性惠农补贴资金和财政转移支付进行监管;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进行监管;对部门各种涉农收费和“三乱”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3.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财务与审计工作根据国家财政部印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规定,具体是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和村主职干部离任审计;督促乡村搞好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开展村级债权债务摸底清查,做好化解村级债务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培训农村财会人员。

4.负责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

5.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具体就是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组织的建立;帮助完善《章程》,健全制度;搞好项目申报和争资立项工作。

6.负责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

7.负责对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季报、半年报、全年预测、年报、农户的收入典型调查。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为昌宁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机构1个,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股所级领导职数3名,站长1名、副站长2名。现有在册在编人员10人,退休人员5人,遗属1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完成2024年度农经统计年报工作。全县涉农户数82085户,涉农人口327613人;集体所有农用地总面积5172460.23亩,其中:耕地1492109.40亩、林地3165054.02亩、园地180083.36亩、草地61836.17亩、养殖水面7501.47亩、农田水利设施用地23253.25亩、其他农用地242622.56亩;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数76644户,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1422257.92亩;流转出承包耕地的农户数12475户,家庭承包耕地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68119.17亩。

2.完成2024年度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清查工作。2024年12月31日止全县资产总额220999.49万元,同比减7326.79万元,减3.21%。其中:经营性资产25030.49万元,同比增9818.69万元,增64.55%。非经营性资产195969万元,同比减17145.48万元,减8.05%。负债总额5056.14万元,同比增40.52万元,增0.81%。所有者权益合计215943.35万元,同比减7367.31万元,减3.30%。集体土地总面积543.68万亩,其中:农用地517.25万亩,建设用地23.38万亩,未利用地3.57万亩。

3.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印发《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村级组织职能分离和分账管理的通知》《昌宁县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昌宁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意见》等制度机制。2025年10月13日昌宁县人民政府印发《昌宁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昌政规〔2025〕2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2025年1至10月,通过采取自检自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方式共发现问题254个,涉及金额817.31万元。其中:通过开展采取自检自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发现问题30个,涉及金额17.08万元,完成整改问题30个,涉及金额17.08万元;通过开展“突击战”发现问题30个,涉及金额9万元,完成整改问题20个,涉及金额8万元,正在整改问题10个,涉及金额1万元;通过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194个,涉及金额791.23万元,完成整改问题125个,涉及金额439.55万元,正在整改问题69个涉及金额351.68万元。目前,全县2025年发现问题已完成整改175个,涉及金额464.63万元,正在整改问题79个,涉及金额352.68万元。2024年底未完成整改问题15个涉及金额1183.50万元,截至10月30日已整改7个涉及金额101.59万元,正在整改问题8个涉及金额1081.91万元。通过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对村集体长期应收未收的款项进行了追收,共挽回集体资金100.98万元。对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通过通报相关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推动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促进从单纯的“惩处”到“惩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深刻转变。

4.开展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云南省委社会工作部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审计厅关于认真做好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25〕30号)的要求,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从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林草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和13个乡镇抽调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较强的35名工作人员,组成7个审计工作小组,采取分片交叉审计的方式,充分运用巡视巡察、审计、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整治、年度资产清查等成果。紧紧围绕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债权债务及投资管理情况、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其他情况等7个方面进行全面审计,并将审计结果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既客观评价村(社区)干部,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此次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涉及124个村(社区)、2081个村(居)民小组,3121名村(社区)干部,其中村(社区)干部871人,村(居)民小组干部2250人。通过审计,发现各类问题共313个,其中,财务收支管理方面76个,合同管理方面36个,审批程序方面19个,会计核算方面22个,集体资产处置方面4个,集体工程管理方面16个,债权债务管理方面23个,资产资源管理方面57个,制度执行方面58个,其他方面2个,直接挽回集体经济损失5.38万元。

5.切实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工作。一是广泛动员农村能人和种养大户积极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截至今年9月底全县新注册合作社36个,累计在册658个,其中:种植业293个、林业71个、畜牧业117个、渔业3个、服务业146个、其他类28个。二是督促和指导合作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章程、规范内部管理和强化民主治理。按照“动态管理、能进能退、把关从严”的原则,对合作社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分类指导。强化指导服务,规范合作社的内部管理。2025年规范提升合作社32个,组织开展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辅导员培训两期,共计124人次。四是管理好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名录库。2025年7月制定了《昌宁县名录库准入条件》和《昌宁县名录库管理程序及政策》。现已纳入名录库管理的农民合作社县级94个、市级35个、省级17个。

6.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纠错改错工作。为切实做好昌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纠错改错工作,县农业农村局积极与圣周伟业空间科技有限公司(A标)、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标)沟通协调,分别于2025年9月16日和10月21日组织召开了相关乡镇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及作业公司A标段和C标段负责人员纠错改错工作协调会议,并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内容及工作时限,目前正在有序开展工作。

7.认真抓好农村土地纠纷调处工作。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好农村土地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按月上报相关材料。截至2025年10月,全县共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13件,其中:土地承包纠纷8件,其他纠纷5件。已完成纠纷调处13件,调处率100%。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1个单位,分别是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62824.8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49824.85元,政府性基金1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非财政拨款结余130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44685.32元,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项目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49824.85元,其中:本年收入1449824.8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49824.8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4685.32元,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项目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62824.8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62824.85元,其中:基本支出1341088.8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06.68元,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新招录1人;项目支出8736.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0992.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项目预算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0434.94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873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1833.32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1365.92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保及退休公务员医保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78.87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00000.00元;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支出1051875.8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008981.43元,公用经费支出42894.37元;

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13000.00元,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相关公开内容的,需保留标题,并在编制说明中保留模板内容,数量、金额列示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6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无公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000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分析:无人员增减,机关运行经费不变。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分析:无委托业务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70978.67元,其中,流动资产9364.83元,固定资产61613.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98.5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853.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