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410-5/20260320-0001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6-03-20 |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6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社会福利性质、民主管理、文明办院;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提供“衣、食、住、医、葬”服务;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将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安保部、护理部、后勤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我院将一如既往做好已入住集中供养人员的服务工作,使集中供养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服务老人”的理念,用心、用情服务好老人的生活起居,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入住率。在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属性,确定保障范围,其余床位允许向社会开放(研究制定收费指导标准,收益用于支持兜底保障对象的养老服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074925.5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05925.54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50400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665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9905.49元,同比增加2.33%,主要原因是:核增编外聘用人员6人,人员经费增加400800.00元,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补助资金项目未纳入预算,单位往来补助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05925.54元,其中:本年收入1905925.54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05925.5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96905.49元,主要原因是:核增编外聘用人员6人,人员经费增加400800.00元,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补助资金项目未纳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74925.5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05925.54元,其中:基本支出1875925.5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2905.49元,主要原因是:核增编外聘用人员6人,人员经费增加400800.0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6000.00元,主要原因是: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补助资金项目未纳入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20000.00元,差旅费5000.00元,维修(护)费5000.00元。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290.11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3.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1743823.4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229188.00元,津贴补贴15240.00元,奖金19099.00元,绩效工资232036.2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48.94元,办公费7000.00元,差旅费5500.00元,工会经费8711.26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24000.00元(编外人员支出)。
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4518.37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7422.53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6.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71.13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1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元,较上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运转经费补助资金:贯彻落实特困集中供养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政策文件要求,保障养老服务机构基本运转的支出,促进我院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73号)文件中相关规定“各级政府应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经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集中供养1名特困人员每年补贴720元”,保障敬老院日常基本运转支出。确保托底供养,强化政府托底保障,为城乡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疾病治疗和殡葬服务等保障,做到应养尽养。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持平。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昌宁县中心敬老院资产总额45017132.62元,其中,流动资产2917752.74元,固定资产32342579.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756800.36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4624.1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2430.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