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410-5/20260317-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6-03-17 |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公安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公安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公安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公安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处置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4.依法开展特种行业管理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5.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防范、安全管理。
6.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施消防监督。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公安局属县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一级行政单位,执行“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在财务的核算及管理上,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本部门内设机构根据保密事项相关规定,详细情况不予公开。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全县公安机关将紧紧围绕县委“13631”工作安排和市公安局党委“一屏两区三地”整体谋划,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完善公安机关职能体系为关键,以推进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提升工程为牵引,以法治公安建设为支撑,以过硬队伍建设为保障,严格按照“117791”工作思路,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打击和防范、统筹服务和管理。昌宁公安将以更坚定的决心、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举措,实干笃行、奋勇争先,切实履行好新时代公安职责使命,以实干实绩实效为昌宁“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保驾护航,持续守护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奋力谱写昌宁公安工作现代化新篇章!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8人,其中:行政编制 25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5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5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84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84人。
车辆编制38辆,实有车辆3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1,037,977.7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6,307,977.7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03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7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5,687,751.25元,同比下降6.56%,主要原因为2026年度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307,977.70元,较上年减少9,917,751.25元,下降11.50%。其中:因人员变动、退休等政策性因素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发生变动以及遗属补助标准提高,收入增加705,936.01元;公安公用经费拨款收入减少408,029.26元。本年度因压缩本级公安业务项目收入预算,项目经费拨款收入减少1,857,478.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为4,0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4,030,000.00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公安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项目收入4,03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为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单位资金)为7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0元,同比增加40.0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预算其他单位拨入非财政拨款经费增加200,000.00元;上年结转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上年结转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0,337,977.70元,其中:本年收入80,337,977.7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307,977.7元,其中:本级财力收入76,307,977.7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03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917,751.95元,下降11.50%。其中:因人员变动、退休等政策性因素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发生变动以及遗属补助标准提高,收入增加705,936.01元;公安公用经费拨款收入减少408,029.26元。本年度因压缩本级公安业务项目收入预算,项目经费拨款收入减少1,857,478.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为4,0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4,030,000.00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公安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项目收入4,03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年结转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上年结转收入。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700,000.0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700,000.0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较上年预算增加200,000.00元,同比增加40.00%,主要是事业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单位资金)为7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0元,同比增加40.0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其他单位拨入非财政拨款经费增加;上年结转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上年结转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1,037,977.7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0,337,977.70元,其中:基本支出71,263,931.7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273.25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65,509,297.68元,因人员变动、退休等政策性因素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发生变动,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589,656.01元;增长0.91%,商品和服务支出5,390,170.02元,较上年减少408,029.27元,减少7.0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464.00元,较上年减少529,900.00元,减少96.99%,主要是本年度新园社区工作人员及医护人员经费纳入项目类预算,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较上年减少。资本性支出(公务用车购置)348,000.00元,较上年增加348,000.00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县级公用经费预算支出中存在公务用车购置费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9,074,046.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887,478.00元,减少39.35%,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压缩本级项目收支预算,预算项目减少且同类项目预算金额较上年度压缩。
其他支出(单位资金)预算支出7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000.00元,增加40.0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其他单位拨入非财政拨款经费预算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6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71,263,931.70元,其中:人员经费65,525,761.68元;公用经费5,738,170.02元(包含公务用车购置348,00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6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4个项目,资金共计9,074,046.00元,其中:民生项目1个,资金共计191,796.0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9个,资金共计5,482,25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4个,资金共计3,400,000.00元。
3.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0,337,977.70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71,263,931.70元,项目支出9,074,046.00元。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2040201行政运行44,333,201.96元,其中:基本工资12,639,780.00元、津贴补贴21,300,156.00元、年终一次性奖1,091,565.00元、公务员基础性绩效奖3,591,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公车补贴)2,426,400.00元、失业保险6,130.94元、电费500,000.00元、水费70,000.00元、工会经费698,170.02元、车辆运行维护费951,226.27元、办公费321,173.73元、培训费40,000.00元、会议费30,000.00元、接待费70,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48,000.00元、劳务费249,6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48,000.00元。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680,480.00元,其中:警务辅助人员工资15,680,480.00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3,600.00元,其中:离退休办公经费33,6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59,920.16元。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31,792.00元,其中:昌宁县公安局新园社区工作人员及医护人员补助资金531,792.0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754,986.58元,其中:大病保险50,568元、退休大病医疗费补助16,464.00元、基本医疗保险2,687,954.58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665,225.5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4,725.50元,其中:工伤保险支出104,725.50元。
项目支出因公安执法办案及业务装备等专项项目涉密,项目支出明细依法不予公开。
4.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0,337,977.70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71,263,931.70元,项目支出9,074,046.00元。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如下: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65,509,297.68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2,639,780.00元、30102津贴补贴21,300,156.00元(含乡镇岗位补贴582,000.00元)、30103奖金(年终一次性奖及公务员基础性绩效奖)4,682,565.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159,920.16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38,522.58元(含大病保险50,568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65,225.50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0,856.44元(工伤保险104,725.50元、失业保险6,130.94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212,272.00元(警务辅助人员工资15,680,480.00元、新园社区工作人员及医护人员补助资金531,792.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90,170.02元,其中:30239其他交通费用2,426,400.00元、30228工会经费698,170.02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2,978元、30201办公费321,173.73元、30206电费500,000.00元、30205水费70,000.00元、30216培训费40,000.00元、30215会议费30,000元、30217接待费70,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33,600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16,464.00元,其中:30307医疗费补助16,464.00元。资本性支出348,000.00元,其中:31013公务用车购置348,000.00元。
项目支出因公安执法办案及业务装备等专项项目涉密,项目支出明细依法不予公开。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6年非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6年非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700,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700,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规定,公安装备(包含执法执勤车辆),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保密委员会确认为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根据保密事项有关规定,同时,参照上级公安机关预算公开情况,采购信息相关的附表不在本次预算公开中进行公开。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公安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69,226.27元,较上年增加496,643.27元,增长56.92%,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公安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公安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0,000.00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85次,共计接待约800人次,与上年持平。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分析为:昌宁县公安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把杜绝公款吃请喝和铺张浪费行为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了单位接待内控管理制度,通过严格管理,使公务接待既不违反规定又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坚持公务接待主要以内部食堂为主安排接待的原则。每次公务接待按规定严格控制用餐标准,简化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财务人员严格费用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审核做到单据齐全才予以报销。坚持厉行节约,增强行政成本意识,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县级公务接待相关要求执行,接待成本预算基本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公安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99,226.27元,较上年增加496,643.27元,增长61.88%,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6辆,较上年减少2辆,本年度计划购置2辆,购置后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预计为38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48,000.00元,较上年增加348,000.00元,主要为本年度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2辆348,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1,226.27元,较上年增加148,643.27元,增长18.52%;经费增加原因分析为:本年度计划购置执法执勤用车2辆,因办案需要本年度执法执勤用车使用频率增加,油料费支出增加,车辆老化严重,运维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昌宁县公安局2026年部门预算中公共安全科目及其他科目公安专项有关项目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规定,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保密委员会确认为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根据保密事项有关规定,同时,参照上级公安机关预算公开情况,不公开与项目支出相关的附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公安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390,170.0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8,029.26元,减少7.04%,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321,173.73元、电费500,000.00元、水费7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1,226.27元、接待费70,000.00元、会议费30,000.00元、培训费40,000.00元、劳务费249,6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426,400.00元、工会经费698,170.0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人员办公经费)33,600.00元,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为:昌宁县公安局根据实际机关运行需求,坚持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合理调整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各项支出。2026年较上年度预算相比,办公费减少604,243.2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48,643.27元、水费减少10,000.00元、电费增加150,000.00元、劳务费减少2,400.00元、租赁费减少50,000.00元、印刷费减少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31,2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17,970.7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人员办公经费)增加3,200.00元。
此外,本年度资本性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安排348,000.00元,较上年度增加348,000.00元,主要用于2辆执法执勤用车购置。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项目支出中含有委托业务费,因公安执法办案及业务装备等专项项目涉密,委托业务费变化明细依法不予公开。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昌宁县公安局资产总额225,590,492.22元,其中,流动资产73,288,158.46元,固定资产99,392,708.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0,859,729.88元,无形资产2,049,895.62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483,294.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327,281.44元。2025年处置房屋建筑物802平方米,账面原值597,604.00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456,058.53元;报废报损资产153项,账面原值499,450.6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2,282.2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昌宁县公安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昌宁县公安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