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410-5/20260316-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6-03-16 |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和违法案件。
4.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调查及其他工作,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传销、违法直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按规定权限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在管辖范围内对纤维质量实施监督。按规定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综合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和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工作,按权限实施特种设备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宣传教育、统计分析、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等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
11.执行国家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等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追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质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8.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是与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管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县市场监管局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县公安局依法提请县市场监管局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县市场监管局应当予以协助。
二是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食品安全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及患者救治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管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四是与县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行政许可的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观赏、经营利用或医疗科研机构前的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各类市场中交易、食用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监督管理,发现破坏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五是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管局与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六是与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负责食盐专营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食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党委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质量和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市场秩序监管股、知识产权广告监管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设13个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为田园、柯街、卡斯、湾甸、勐统、耈街、温泉、漭水、更戛、鸡飞、翁堵、珠街、大田坝市场监管所,为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昌宁县食品药品检验所(财务不单独核算)
2.昌宁县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财务不单独核算)
3.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财务不单独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县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县委“13631”工作安排,紧紧围绕省局重点工作部署,锚定主责主业,尽心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1.聚焦主责主业,筑牢市场安全防线。
持续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依托企业特派员队伍,一线走访解决企业诉求3项,办结率100%。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不见面审批、零跑腿办理,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县实有经营主体37720户,较2024年底净增1389户,千人拥有市场主体117.93户,增速3.82%;企业数净增175户,增速2.91%,居全市第一;千人拥有企业19.38户,增速2.91%。持续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走深走实,2025年共申报“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254户,省级审核通过198户,通过率达77.95%,占“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之和的3.9%,完成情况居全市第一。圆满完成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大力推广掌上年报小程序、APP等便捷渠道,通过网络报送个体年报17817户,占比高达63.04%,高于全省15个百分点。持续净化公平竞争秩序。组织召开公平竞争业务培训会2次,协助审查文件38份,核查涉嫌违反公平竞争问题文件1份,开展集中宣传1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营造了热烈积极的公平竞争市场氛围。
严抓“三品一特”安全,维护市场稳定。一是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市场主体1000余家次,整改问题200余个;完成食品、产品抽检1859批次,不合格率4.00%,核查处置率100%;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督导问题整改完成率100%。二是严查药械化安全隐患。检查医疗器械、药品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364户次,立案查处案件30起。三是严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检查使用单位147家/次、设备472台,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40份,立案查处1起。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累计解决问题隐患1276项,奖励金额1.365万元。1名执法员考取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A证,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A证0的突破。四是严管工业产品质量。检查燃气用品经营户26户、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及修理店90户,立案4起,移送线索1件;检查流动计量器具经营户140户、烟花爆竹经营户58户,立案1件;检查农资经营主体19户,立案1件。
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创新动能。持续强化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开展“打假护牌”“蓝天行动”等专项行动,立案商标侵权案件7件,移送案件线索2件;核查3件非正常专利申请,撤回率100%,处理商标侵权投诉4件。申报“昌宁红茶商标指导站”建设项目并获批。有效商标注册量2344件,增长131件,增长5.9%。有效专利量251件,增长57件,增长率29%。2025年新增申请使用昌宁红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企业4户,申请使用千年茶乡商标企业26户。
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权益。聚焦民生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托12345和12315热线,接待群众咨询877人次,处理投诉举报848件、案件移送来函5件、信访件4件,诉转案3件,投诉举报处理率100%。扎实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净域”等行动,有力维护良好市场秩序。2025年,全局办结各类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81件。行政复议胜诉率达80%,在各县区局中排名第一。
2.抓实各级巡视巡察整改、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
推进各类巡视巡察整改任务落地。一是整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二督导组反馈问题。聚焦制度自查更新等“小切口”召开专题会议,联合教体部门印发专项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组织开展县级整改监督培训和全县中小学食堂规范管理现场会暨业务培训,近60名管理骨干参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学校食堂常见问题交流培训1期,提升检查能力。与教体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城区9所局直学校及13个乡镇119所学校食堂实现全覆盖检查,查出5方面97条问题,整改完成率100%。10月16日以来完成食材及复用餐饮具抽检12批次,合格9批次,3批次在检中。配合文旅部门开展2次景区检查,对排查出的6个问题现场交办整改;排查全县A级旅游景区特种设备,未发现《特种设备目录》内设备,发布《冬季特种设备风险提示》1期,“宪法宣传周”发放安全知识宣传资料240份。二是整改市委第七巡察机动巡察殡葬领域问题。宣贯相关价格管理政策,开展殡葬服务经营主体价格专项检查,规范明码标价,下发《殡葬用品统一标价签》400余份,严查6类殡葬用品进销差率超25%的行为,县域内未发现违法问题线索。三是整改市委第五巡察组教育领域相关问题。配合上级抽检计划开展学校食品及复用餐饮具抽检,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联合教体部门加强人员培训;计划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全覆盖联合检查,规范台账管理,查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违规行为。
深化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多元研学强思想。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支部集中研讨学+党员自主学”三级联动模式,开展研讨学习34次;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整治酒驾醉驾警示教育6次、集中廉政提醒谈话3次。二是靶向自查找问题。领导干部对照问题清单自查,查摆班子问题8条、个人问题145条;3个党支部班子查摆问题9条,13名支部班子成员查摆问题52条;普通党员和年轻干部查摆问题294条,均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务实整改促提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25年全县共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73个,抽查结果公示率为100%。 针对“不担当不作为”“涉企检查过多”等问题,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特殊情形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数、检查经营主体数同比分别下降25.76%、61.92%。将学习教育与“两个革命”、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行风建设相结合,推进校园餐、民用“三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整治,排除风险隐患182条,查处违法案件42件,年内向县纪委监委移交线索7条。校园食品安全整治经验被《农民日报》刊登;通过“一把手”走流程破解堵点,推进8个“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落实,办理企业开办、信息变更等“一件事”7686件。四是民生为本办实事。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完成领导班子“重大民生实事计划”3件,党支部“重大民生实事计划”9项;党员干部开列“为民办事清单”12件,党员个人完成“为民办事清单”138件,切实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
3.履行国家安全责任制工作情况。
将国家安全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充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局85人次集中学习国家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将矛盾纠纷排查纳入节假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开展5轮检查,未发现问题线索和安全隐患。加强民族宗教工作,检查30余家清真餐饮服务单位,规范合法标识和店堂招牌,维护了市场秩序与民族团结。
4.新兴领域党建、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情况。
加强新兴领域党的建设。一是“党建+服务”提质效。发挥个私协会作用,督促“小个专”合法经营;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和企业特派员行动,下沉经营主体解决诉求3项。二是“党建+提升”激活力。优化企业开办流程,设立7个“党员先锋岗”、1个“党员帮办窗口”,依托基层市场监管所设立13个服务站,破解“小个专”发展难题。三是构建“小个专”党建新格局。建立“市场监管局党委+个私协会党支部+基层所党建指导员+经营户党员”和“属地乡镇党委+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户党员”双向管理体系,成立1个“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推进“两个覆盖”。摸排外卖配送群体党建情况,摸清178名外卖配送员(党员8名)、2家配送企业底数。四是创新载体强凝聚。联合个私党支部开展重走“红色路线”、支部联学各1次;组织个体私营企业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能力。
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由财务股牵头全面摸底债务,印发账款清理行动和债务化解实施方案,明确清偿步骤,2025年已化解61400.00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74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8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3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193805.1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773805.13元,政府性基金12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00000.00元(含上年结转结余122896.7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64382.96元,同比增加7.29%,主要原因为:与上年相比本年收入增加964382.96元,同比增加7.46%;与上年相比结转结余增加40000.00元,同比增加48.25%。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73805.1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44382.96元,同比增加6.53%,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6人,各项收入对应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为1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0000.00元,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为新增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经费100000.00元、新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经费2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为0.00元,与上年度持平,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为0.00元,与上年度持平,无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为0.00元,与上年度持平,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为177103.3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000.00元,同比减少18.42%,主要原因为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22896.70元纳入预算,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893805.1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64382.96元,同比增加7.46%。其中:本年收入13893805.13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73805.1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2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与上年对比增加844382.96元,同比增加6.53%,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6人,各项收入对应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为1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0000.00元,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为新增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经费100000.00元、新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经费2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为0.00元,与上年度持平,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193805.1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893805.13元,其中:基本支出13528897.1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48326.96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6人,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364908.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3944.00元,主要原因为2026年批复项目较上年减少,新增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经费,纯增100000.00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费20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资金124908.00元;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经费100000.00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经费20000.00元;
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均为单位往来工作经费预算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6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3528897.13元,其中:人员经费12267788.8元;公用经费1261108.33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6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4个项目,资金共计364908.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5个,资金共计364908.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3801行政运行9515959.92元(基本支出9515959.92元,其中:基本工资3250176.00元、津贴补贴3917388.00元、奖金1122248.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639.68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000.00元、办公费116973.64元、水费6000.00元、电费20000.00元、邮电费31164.00元、差旅费20000.00元、维修费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8746.00元、劳务费30000.00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元、工会经费146008.2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616.36元、其他交通费用627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三公”经费等;
2013805市场秩序执法20000.0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其中办公费4000.00元、差旅费10000.00元、培训费6000.00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1000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其中办公费13448.00元、邮电费41552.00元、差旅费30000.00元、培训费5000.00元、专用材料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013850事业运行1305404.61元(基本支出1305404.61元,其中:基本工资565440.00元、津贴补贴36960.00元、奖金47120.00元、绩效工资601484.52元、工会经费21900.09元、办公费32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0.00元(基本支出20800.00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8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干部春节慰问金。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400.00元(基本支出400.00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干部春节慰问金。
2080801死亡抚恤124908.00元(项目支出124908.00元,其中:生活补助124908.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04450.64元(基本支出1504450.64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04450.64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85847.72元(基本支出585847.72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75655.72元、医疗费补助10192.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7059.35元(基本支出87059.35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6863.35元、医疗费补助196.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92184.06元(基本支出492184.06元,其中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92184.06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社会保障缴费16790.83元(基本支出16790.83元,其中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790.83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伤保险。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20000.00元(项目支出120000.00元,其中办公费9848.00元、印刷费28600.00元、邮电费41552.00元、差旅费20000.00元、委托业务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经费及公平竞争审查委托业务费。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6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00元,其中:人员经费0.00元;公用经费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300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300000.00元。
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29999其他支出300000.00元;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办公费54212.00元、电费5000.00元、邮电费10388.00元、差旅费20000.00元、维修(护)费50000.00元、劳务费80000.00元、工会经费78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4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7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7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8362.36元,与上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746.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4次,共计接待10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9616.36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616.36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昌办发〔2024〕96号)文件要求,按单位职能职责设立项目。
(三)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完善监管体制,强化监管手段,提高执法能力,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升诚信守法水平,加快构建预防为主、风险监督、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市场监管安全治理体系,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四品一械安全监管、质量安全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知识产权、市场秩序、法律宣传、投诉举报调解、执法办案、不良反应监测等重点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安排资金10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落实市场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加强日常监管和宣传教育培训;开展监督抽检和安全风险监测;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完成各项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以及加强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检查,违法行为逐年递减,执法人员执法能力逐步加强,市场安全形势向好,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满意度达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261108.33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6762.10元,同比增长6.48%,占基本支出的9.32%,主要是预算时单位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6人,人头经费增加15000.00元、交通费用增加41400.00元。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30000.00元,增加减少66000.00元,下降68.75%,主要原因为2026年减少“个转企”奖补经费、档案数字化服务经费。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4459171.62元,其中,流动资产408493.73元,固定资产4007425.57(净值)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3252.32(净值),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10264.0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9015.3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326001.60元,其中出租资产1939.92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26001.6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