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50331-0000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5-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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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定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措施、应急预案,并提供科学依据。
2.负责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免疫、预防和控制、履行兽药饲料及畜产品安全监测相关职责。
3.负责动物疫病诊断、疫病监测和技术仲裁工作。
4.负责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和动物疫情的预警、预报及疫情统计上报等工作。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协助县主管局制定有关办法和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政府组织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承担全县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及业务培训和指导。负责全县动物防疫的监督,动物产品安全和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用生物制品、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等工作。组织实施饲料、兽药的质量管理规范和无公害畜产品的产地认证及产品认证工作。依法实施全县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动物及其产品生产、加工、屠宰、流通等环节的监督。负责国内引进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检疫的审批。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和草原法执法。负责全县动物诊疗机构、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监督员、检疫员的管理。负责全县兽医执法体系和队伍管理;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负责全县检疫及防疫监督执法的证、照、章、标志、标识的计划、订购、发放、保管、使用及监管。负责动物卫生监督信息报告,负责动物标识管理、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及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动物防疫临时监督检查站监督业务工作。负责动物养殖、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流通、动物诊疗、隔离、无害化处理等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监督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室、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办公室、动物疫病检测办公室、动物屠宰检疫办公室、票证管理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县范围内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2.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3个疫病实施国家强制免疫,县级配套资金对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施地方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密度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应常年保持在70%以上。
3.对羊痘、猪肺疫、牛出败、禽霍乱、狂犬病等对养殖业危害严重的病种实施全面免疫,力争群体免疫密度达7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
4.全县畜禽免疫档案规范化管理程度达95%以上,其中: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大户达100%,散养户免疫户口册发放使用达95%以上,乡镇兽医站电子免疫档案建立使用达100%。
5.猪、牛、羊强制免疫反应率和反应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和0.02%以下。
6.1个个以上养殖场完成动物疫病净化场创建工作,通过省级评审。
7.3个以上规模养殖场获得“先打后补”资金补助 。
8.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开展情况:2023年内投资167.90万元4个乡镇标准化检疫申报点建设项目,3个乡镇(珠街、田园、翁堵)主体工程建设完成,1个乡镇(大田坝)主体工程正在建设,8个乡镇提升改造后都投入使用,预计2023年底全面实现投入使用。
9.动物检疫证章标识规范管理情况:我县于2020年1月1日起全面起用现行票证和检疫专用章,并于2023年1月31日12时起停止动物B纸质出证,纸质动物B核销已基本完成,全县证章、标识、屠宰检疫检验验讫做到规范管理和规范使用。
10.规模养殖场档案台账建设完成情况:2023年全县65个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度报告已全部审验结束,审验合格58家,已审验的58家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养殖档案和免疫档案台账规范,并签订《畜禽养殖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承诺书》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承诺书》。
11.畜禽运输车辆备案及洗消点运行存在问题及建议畜禽运输车辆备案:2023年新增备案车辆108辆,有效备案车辆共计284辆(历史备案车辆近600辆)。
12.畜禽依法依规调运及落实运输用于继续饲养或屠宰的畜禽到达目的地后双报告情况:我县于2022年4月份执行从市外引进活牛必须到当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备案,填写备案登记表后方能引入,引入继续饲养畜禽必须在24小时内向辖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报告,专人负责隔离45天后方能混群饲养。
13.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目前,我县具有15万头屠宰规模的生猪屠宰场2家,截止10月23日,2家屠宰场共屠宰生猪51635头,销毁病害猪97头。
1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及监管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我县“牧运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系统APP共安装153户,因农户对APP的使用不熟悉,全年共使用“牧运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系统APP上传病死畜禽(折猪)共380.50 头。截止2023年10月,共安装 178 户(其中:规模场 123 户、散养户 55 户),APP上传猪1181头,牛7头,羊5只,鸡316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621,871.3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41,871.3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80,000.00元。
无数据对比分析原因:涉及单位机构合并,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为新成立单位,故无法与上年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341,871.33元,其中:本年收入4,341,871.3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41,871.3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无数据对比分析原因:涉及单位机构合并,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为新成立单位,故无法与上年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621,871.3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341,871.33元,其中:基本支出4,150,743.33元,项目支出191,128.00元。无数据对比分析原因:涉及单位机构合并,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为新成立单位,故无法与上年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2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0,790.25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91,128.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1,240.81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77,026.58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保及退休公务员医保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973.76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30104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支出3,321,511.93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086,643.15元,公用经费支出154,868.78元,项目支出80,000元;
2130108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病虫害控制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疫情处置,饲料兽药监督检查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差旅费、 等支出20,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06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063.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125.00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62.00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18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涉及单位机构合并,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为新成立单位,故无法与上年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063.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63.00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涉及单位机构合并,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为新成立单位,故无法与上年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昌宁县兽医和动物服务中心共预算项目4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疫情处置补助经费,项目资金10,000元。绩效目标情况为:
该项目的年度目标是实行强制免疫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牛羊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四个病种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密度密度达100%,猪、牛、羊、禽疫病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1.5%、2%、6%以内。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动物防疫整村推进率、“321”防疫技术推广面均达100%。全县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落实到具体绩效指标上,数量指标上确保完成常年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免疫数;质量指标上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时效指标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90%;社会效益指标上进一步保持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疫情平稳;满意度指标上群众满意度在9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兽医和动物服务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昌宁县兽医和动物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200,284元,其中,流动资产285,644.05元,固定资产914,512.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199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75,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1400111
附件【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250331103355525.doc】
附件【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表2025033110403927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