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50328-0000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5-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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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401400000
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负责漭水镇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3.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辖区内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住院部、中医科、口腔科、功能科、办公室、财务科、医保科、综合门诊、公共科。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我院将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改善医疗环境,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卫生院建设,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快学科建设,注重人才梯队培养,完善和落实城乡居民医保,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继续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法治化建设。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大胆探索新形势下乡镇卫生工作的新路子,健全机制,真抓实干,有力推动漭水镇卫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638,519.6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74,919.6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3,513,6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50,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1,486,398.31元,同比降低18.29%,主要原因为事业人员工资支出比上年增加1,108元;社会保障缴费比上年增加5,934.92元;退休大病医疗(事业)比上年增加196元;退休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400元;工会经费比上年增加262.1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资金比上年减少10,704元;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比上年减少120,547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比上年减少244,89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比上年减少13,900元;疫情防控补助资金比上年减少4,0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比上年减少4,86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比上年减少386,065.69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比上年减少70,432.7元;重点人群和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经费比上年减少2,500元;卫生事业发展经费比上年减少636,4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74,919.62元,其中:本年收入3,074,919.6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74,919.6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849,998.31元,同比降低21.66%,主要原因为事业人员工资支出比上年增加1,108元;社会保障缴费比上年增加5,934.92元;退休大病医疗(事业)比上年增加196元;退休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400元;工会经费比上年增加262.1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资金比上年减少10,704元;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比上年减少120,547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比上年减少244,89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比上年减少13,900元;疫情防控补助资金比上年减少4,0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比上年减少4,86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比上年减少386,065.69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比上年减少70,432.7元;重点人群和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经费比上年减少2,5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638,519.6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74,919.62元,其中:基本支出2,914,191.62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19,530.92元,同比降低0.67%,主要原因乡镇卫生院支出比上年增加1,461.92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比上年增加1,205.31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77.2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比上年增加934.1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比上年增加3,722.42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比上年增加400元;死亡抚恤比上年减27,432元;项目支出160,728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830,467.39元,同比下降83.78%,主要原因为死亡抚恤比上年增加16,728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比上年减少381,837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386,065.69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4,86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减少74,432.7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2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6,016.47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6,728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补助;
4.2100302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2,288,001.7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各类保险、工会经费支出;
5.2100399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82,400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补助资金支出、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支出;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48,379.92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92,801.12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392.41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上年及今年无此预算,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上年及今年无此预算,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为本单位公务用车为救护车,使用业务收入,无财政资金支出预算。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转发关于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加强村卫生室管理的通知》保卫健发﹝2019﹞28号、《关于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保卫健发﹝2020﹞275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
(四)项目基本概况
以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导,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激发乡村医生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乡村医生补助标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改善乡村医生收入水平,增强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加快乡村医生队伍更新换代,不断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提升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服务能力。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全市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岗乡村医生,原则上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年龄45周岁以上或距乡村医生退出年龄不足15年的在岗乡村医生,可根据乡村医生本人实际条件,自主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以县为单位统一参保标准和参保档次。
(六)资金安排情况
乡村医生30人,按人均400元/月,县级预算安排144,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共有在岗乡村医生30人,按单位部分750元/人/月缴纳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省级承担200元/人/月,市级承担150元/人/月,县级承担剩下的400元/人/月,并按月缴纳。
(八)项目实施成效
切实解决了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不断提高乡村医生收入水平,增强了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加快了乡村医生队伍更新换代,优化了乡村医生队伍结构,提升了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服务能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5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资产总额9,514,908.53元,其中,流动资产3,975,071元,固定资产5,539,837.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674.9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9,681.6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401400111
附件【附件1. 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2025年预算编制说明20250327042400881.doc】
附件【附件2.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32704241991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