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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50327-00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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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0600000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

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隶属于昌宁县农业农村局,系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承担全县农田项目建设工作,参与制订农田建设规划,承担农田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参与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实施。负责耕地质量、土壤肥力监测,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技术、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研究与推广,新型肥料试验示范推广。参与肥料市场监管。拟订全县农村常规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技术标准与规范,做好农村常规能源技术推广、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承担相关项目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及业务室,所属单位为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紧紧围绕单位职能职责,认真做好如下工作。

1.科学布点、持续监测,完成昌宁县耕地质量等级调查及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工作。

2025年全县范围开展调查釆样与监测工作,共布设调查样点108个。并以采样调查点位为基础,建立昌宁县标准化空间数据库与属性数据库,按照华南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模型及耕地质量等级划分标准,划分昌宁县耕地质量等级;建立10个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其中市级耕地质量监测点1个,县级耕地质量监测点2个,补充监测点7个。

2.推进化肥减量增效,集成推广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促进我县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选取经营状况具备典型性、施肥水平具备代表性、填报数据具备真实性的定点监测户100户开展施肥调查,稳步推进化肥减量,加大测土配方施肥和化肥利用率提升的宣传培训工作,推广增施有机肥减施化肥、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绿肥种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酸化土壤改良、水肥一体化、深耕深松等技术措施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农户分散利用调查。确保2025年全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化肥利用率40%以上,化肥使用总量继续实现零增长,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3.持续做好沼气池安全监管工作,铸牢农业生产安全防线

昌宁县现保有并录入小程序的户用沼气池2052口,其中在用776口,闲置773口,废弃503口;保有的沼气工程35座。昌宁县高度重视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防范和监督管理工作,强化春季春耕等重点时间节点安全生产防范意识,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农村沼气工程企业(业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督促企业建立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开展排查整治,查找薄弱环节、查找风险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4.持续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建立可持续发展模式

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和燃料化是昌宁县秸秆的主要利用模式,2025年计划结合畜牧方面的专家,针对玉米、麦类、蔬菜、豆类、糖料等秸秆开展青贮料或黄贮料的加工和使用进行技术培训,同时,鼓励和发展一批青贮饲料加工企业,加大秸秆粉碎还田、生产有机肥和生产生物质燃料技术的推广,培育一批秸秆肥料化、燃料化利用主体,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高效,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持续开展农膜科学回收利用工作,对重点作物、重点区域农膜使用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导和通报,确保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农用薄膜全程监管,达到改善土壤质量,提高作物的产量和品质,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的效果,确保农膜回收利用率达80%以上,建立可持续发展模式。

5.根据工作时限要求,按时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及单位其它项目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 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21,404.3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39,946.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81,457.85元。

与上年1,901,137.38元对比增加320,266.97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下半年单位调入3人导致2025年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39,946.5元,其中:本年收入2,139,946.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39,946.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1,819,679.53对比增加320,266.97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下半年单位调入3人导致2025年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21,404.3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39,946.5元,其中:基本支出2,128,474.5元,与上年1,819,679.53元对比增加308,794.97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下半年单位调入3人导致2025年人员工资和一般公用经费预算增加;项目支出92,929.85元,与上年81,457.85元对比增加11,472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资金纳入项目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130104”(事业运行)1,670,843.23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单位公用经费开支。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5,221.54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4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5.“2080801”(死亡抚恤)11,47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6.“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13,081.36元,主要用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4,192.16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缴费补助支出。

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736.21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较上年无增减。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

与上年持平,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无增减。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较上年无增减。

与上年持平,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资产总额3,764,628.95元,其中,流动资产2,918,927.41元,固定资产净值845,701.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3,824,381.85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752.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859.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50,000元(含税),其中出租资产501.1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50,000元(含税)。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0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