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50324-00020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5-03-24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10100000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城乡建设、民政、社会保障、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项目。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6.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审查监督政府债务。
7.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等;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11.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12.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4.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人员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5.根据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6.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7.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8.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9.完成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6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市建设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1个工作委员会,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1个办事机构,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室);1个事业单位,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息和预算联网监督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中共昌宁县委的领导下,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行使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立足昌宁发展实际,依法履职尽责。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支持和保证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在昌宁民主法治建设中担当作为。二是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突出监督重点,对“一府一委两院”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执行计划预算、落实有关决议决定等情况开展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深化拓展监督方式方法,继续探索运用专题询问等刚性监督手段,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大兴调查研究,鼓励和动员全县人大代表围绕“看”“听”“说”“督”“干”履职“五字诀”,在各自岗位建功立业。常态化开展好片区人大代表活动,持续推进县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制度。四是立足“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加强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加强人大工作队伍建设,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1个事业单位,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息和预算联网监督中心(非独立核算)。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025,681.4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525,681.4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5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970,948.73,增长9.6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变动,调入公务员4人,新招事业人员2人,退休2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部分项目已实施结束,2025年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增加300,000.00元,增加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资金23,484.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525,681.45元,其中:本年收入10,525,681.4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25,681.4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970,948.73,增长10.1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入公务员4人,新招事业人员2人,退休2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025,681.4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525,681.45元,其中:基本支出9,502,197.4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5,464.73元,增长5.3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入公务员4人,新招事业人员2人,退休2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023,484.00元,与上年对比增485,484.00元,增长90.24%,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已实施结束,2025年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增加300,000.00元,增加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资金23,484.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0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7,366,030.80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5,375,958.64元、公用经费990,072.16元,保障人员工资及基本运行;项目支出1,000,000.00元,具体项目为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督办工作补助资金、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2.20101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会议800,000.00元,主要用于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等会议经费支出;
3.20101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392,4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支出;
4.201015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事业运行322,068.48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96,616.16元、公用经费25,452.32元,用于保障人员工资及基本运行;
5.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4,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6.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2,083.87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3,484.00元,主要用于机关遗属补助支出;
8.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79,383.8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1,775.4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94,442.59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经费支出;
11.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012.45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2.2299999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500,000.00元,主要用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开展各项工作的相关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1,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5,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6,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8,745.29元,较上年减少349.71元,下降0.2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894.0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14次,预计接待人次约22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9,851.29元,较上年减少349.71元,下降0.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851.29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中共保山市委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三)项目实施单位: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四)项目基本概况: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及时选举人大代表,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持续提升基层人大干部履职能力,创建全过程人民民主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双联”工作,开展老干部走访工作,确保云视讯和网上代表工作站正常运营等。
(五)项目实施内容: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实施人大代表活动阵地提升改造工程,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推动人大系统信息化建设,提升人大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六)资金安排情况:资金合计80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完成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建设和人大代表活动阵地提升改造工程,实现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全覆盖。
(八)项目实施成效:分批次推进全县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建设,实现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全覆盖,持续巩固拓展“双联系”工作载体,优化升级智慧人大系统,确保人大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37,894.00元,办公费372,548.71元(其中代表工作272,400.00元)、差旅费160,000.00元(其中代表工作50,000.00元)、水费5,000.00元、电费15,000.00元、会议费800,000.00元、劳务费25,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600.00元、公务接待费18,89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851.29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15,506.00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基层减负要求,厉行节约,办公费预算减少170,256.2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49.71元,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减少29,900.00元。根据实际测算差旅费增加80,000.00元,电费增加5,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452,961.81元,其中,流动资产266,164.65元,固定资产1,186,797.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10.4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8,198.62元,固定资产减少74,688.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10100111
附件【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预算编制说明20250324105829230.doc】
附件【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32411053065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