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10-5/20250324-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5-03-24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农业农村局(汇总)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0000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汇总)2025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点的“三农”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法律法规,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相关政策制订。

2.协调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

3.落实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实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产权交易,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产业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起草乡村振兴重点地区帮扶措施。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研究提出各级财政下达和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振兴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5.负责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做强做优高原特色农业。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茶叶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8.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承担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统筹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牵头管理涉农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种业振兴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行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负责全县饲料行业、奶业健康发展和奶站标准化建设。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按规定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的筛选、申报、实施和监督管理。

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农业产业科技进步,负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现代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承担农业农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协调农业农村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负责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交流合作。

1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农办秘书股、组织人事股、科技与种植业管理股、计划财务股、乡村建设管理股、法规与行政审批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畜牧兽医与渔业管理股、农村社会事业与市场信息股、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股、乡村产业发展股、农业机械管理股、保障后扶股、发展规划与监督检查股、区域协作与社会帮扶股、烟叶产业生产股。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

2.昌宁县农业机械化综合服务中心

3.昌宁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与植保植检站

4.昌宁县畜牧水产工作站

5.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

6.昌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7.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

8.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9.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农业农村经济运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全力抓好稳产保供,努力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稳住农业基本盘,夯实三农“压舱石”。确保完成2025年“农业增加值增速、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年度目标任务,计划完成农林牧渔副现价总产值96.07亿元,同比增2.7%,实现农林牧渔副可比价总产值98.17亿元,增速5%以上,实现农业增加值68.97亿元,增速5%以上。计划完成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210元,同比增8%以上。一是促进产销衔接畅销增收。加强市场监测预警,组织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做好产销衔接,畅通销售渠道,让农民既有好收成、又能有个好收入。二是发展乡村产业就业增收。稳定传统产业、拓展新兴产业。同时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促进外出农民工稳岗就业。三是抓好项目建设拓岗增收。发展设施农业、建设仓储冷链物流设施等项目,增加就业岗位,促进灵活就业。四是深化农村改革赋能增收。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有序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积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让农民更多分享发展成果。

2.聚焦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保障供给水平稳中有升。围绕滇西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立足茶叶、果蔬、坚果、畜牧等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加大设施农业建设,打造更多优质产业基地,加快推进绿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做实“农头工尾、粮头食尾、畜头肉尾”种养加、产供销一体的全产业链增值文章。力争到2025年,全县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达3:1以上;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到376亿元以上,同比增11%。一是扛牢粮食安全责任。督促施工方加快工程进度,倒排工期,全力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2025年,计划全县粮食面积稳定在66.65万亩,产量稳定在22.79万吨以上。二是促进畜牧业发展。2025年,计划实现生猪、牛、羊、家禽存栏分别增3.1%、3%、2.5%和2.9%以上,生猪、肉牛、肉羊、家禽出栏分别增5%、4%、4.5%和5%以上;完成肉类总产10.89万吨、增长5%以上;实现畜牧业产值30.5亿元、增5%以上。三是持续壮大特色产业。2025年,计划全县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18万亩,蔬菜总产量27.5万吨,蔬菜农业产值9.5亿元。设施蔬菜产量占蔬菜总产量的35%以上,奋力把昌宁建成全省优质冬春蔬菜及蔬菜加工供应基地;全县水果种植面积稳定在8.5万亩,产量15.3万吨,农业产值4.55亿元,建立精品水果后续产业链条,提升产品加工和销售能力,全产业链产值达20亿元以上。计划种植烤烟面积9万亩,收购烟叶21.5万担,实现产值3.8亿元以上,烟叶税达8500万元以上;计划种植香料烟面积3.65万亩,指令性收购产量10.5万担,实现农业产值1.47亿元以上,烟叶税3200万元以上;计划在种植雪茄烟100亩,实现产值50万元以上。计划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达5.5万亩左右,重点发展林下中药材,建设种子种苗繁育基地0.1万亩,建成优质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3个,完成干品总产量0.3万吨,实现农业产值1.5亿元以上。继续培育壮大咖啡产业,计划新植咖啡0.05万亩以上,全年咖啡面积0.25万亩以上。

3.持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是全力做好监测帮扶。持续对重点户实施逐户分析研判,确保应纳尽纳;对纳入监测的对象实施“一户一套餐”,确保应帮尽帮。二是加快产业发展步伐。优化产业布局,结合我县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各乡镇、各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整合各类财政资金、涉农资金,加大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推动农业与旅游、文化、电商等产业的融合发展,拓展农业产业功能,增加农民收入。三是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加强乡村德治建设,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四是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加大农业农村、住建、环保等责任部门项目争取力度和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厕所改建、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资金支持,在项目布局上各项目部门要加强沟通,整合力量、整合资金、项目集中治理,确保治理一处成一处,持续推动示范点建设,以点连线,以线带面,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0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8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9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58人。在职实有2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9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9,202,870.6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0,897,934.21元,政府性基金10,757,634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7,268,034.01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209,839,201.72元,同比下降77.99%,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农村厕所革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中央耕地建设利用、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等项目经费未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1,655,568.21元,其中:本年收入51,655,568.2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897,934.2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757,634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209,140,647.59元,同比下降95.63%,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农村厕所革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中央耕地建设利用、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等项目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9,202,870.6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1,655,568.21元,其中:基本支出33,658,626.21元,与上年对比减2,373,711.21元,同比下降6.59%,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工资、职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减少;项目支出17,996,942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168,836,936.38元,同比下降90.37%,主要原因分析: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有机茶基地建设及产品营销补助资金、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等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5,6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4,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41,065.6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409,30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86,666.33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81,744.08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50,308.56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保及退休公务员医保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6,887.93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农业生产发展支出9,400,000元,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费、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委托业务费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1,357,634元,主要用于个人农业生产补贴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政运行支出6,780,128.27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5,404,520.91元,公用经费支出805,607.36元,项目支出570,000元;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支出20,442,225.44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9,349,163.6元,公用经费支出813,061.84元,项目支出280,000元;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230,000元,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费、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病虫害控制支出520,000元,主要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疫情处置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差旅费、个人农业生产补贴等支出520,000元,其中: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本级)500,000元;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20,000元;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村社会事业支出4,96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委托业务费;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耕地建设与利用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办公费;

农林水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9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4,594.7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9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0,694.74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6,402.74元,较上年增加58,276.74元,增长34.6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原因:无因公出国(境)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7,807元,较上年增加16,311元,增长75.8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0次,共计接待42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昌宁县乡村振兴局并入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8,595.74元,较上年增加20,469.74元,增长12.1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595.74元,较上年增加20,469.74元,增长12.1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昌宁县乡村振兴局划入车辆1辆,车辆费用并入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补助资金

1.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定点屠宰条例》、《产地检疫规程》等法律法规;国家、省、市各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部署。

2.项目基本概况: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转变生猪产业发展方式、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为核心,突出以规模生产为基础、标准化养殖为重点,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发展要求和“品种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的推进目标,通过政策扶持、宣传培训、技术引导、示范带动,加快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实现生猪标准化规模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效增强产业竞争力,助推脱贫攻坚,进而做大做强昌宁生猪产业,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生猪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按计划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

3.项目实施内容:按国家政策抓实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常年维持90%以上,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经费使用率达10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达100%,畜禽产地检疫率达100%,对主动申报的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执行率达100%。狂犬病、牛出败、猪肺疫、羊三防四联苗等为应急疫苗准备病种,确保各类动物疫情平稳。

4.资金安排情况:2025年该项目共批复5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500,000元(具体为:本级财力安排500,000元)。

5.项目实施计划:一是按照“力争不发病、确保不流行”的工作目标,分别于3月、9月开展春、秋两防及常年补针工作,实行强制免疫的猪、牛、羊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猪、牛、羊强制免疫反应率和反应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和0.02%以下;全县乡镇“集中免疫、整村推进”开展面达100%,生猪“321”免疫技术推广面为100%;全县畜禽免疫档案规范化管理程度达95%以上,其中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大户达100%,散养户免疫户口册发放使用达95%以上,乡镇兽医站电子免疫档案建立使用达100%;畜禽疫病死亡率控制在猪3%、牛1.5%、羊2%、禽6%以内;遵照“早、快、严、小”原则迅速扑灭重大动物疫病疫情,把群众损失降至最低。二是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安排,分别于4月、10月完成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圆环病毒病、小反刍兽疫、马鼻疽等疫病的监测任务,重点抓好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的监测及牛结节病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项目资金支出计划如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储备专用材料费支出60,000元;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巡查差旅费支出20,000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劳务费支出100,000元;重大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支出320,000元。

6.项目实施成效:一是扎实做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基础。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针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们健康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疫病制定强制免疫计划和免疫程序,确定免疫用生物制品,对免疫效果进行监测,通过一系列预防控制动物疫病的强制性措施,达到有计划分步骤地预防、控制动物疫病的目的。二是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筑牢非洲猪瘟防控屏障。狠抓关键环节,突出防控重点,强力推进“五控一隔离”的防控措施。三是通过实施项目,将动物疫病防控作为防范畜牧业产业风险和防治人畜共患病的第一道防线,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助推全县畜牧业高质量跨越发展。

(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

1.立项依据:云农税改办〔2006〕9号、云政办发〔2006〕108号。

2.项目基本概况:为进一步促进农场的发展和稳定,减轻农工负担,根据《云南省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补助及管理使用办法》和《云南省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市、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要求,为切实减轻农工负担,积极稳妥地推进农场管理体制改革,消除束缚农场发展的体制障碍,推动农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3.项目实施内容:为减轻农工负担,对42户农场种地职工实行资金补助。

4.资金安排情况:该项目共批复24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240,000元(具体为:本级财力安排240,000元)。

5.项目实施计划:根据《云南省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补助及管理使用办法》和《云南省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以及市、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一是项目资金由农场场管会统一管理,统一造册登记,全部补助到职工个人,资金实行归口管理,专款专用。并严格按财务制度管理使用专项资金。二是严格资金使用审批制度,资金使用计划由场管会集体讨论决定,并报农业农村局审批。

种地职工按每户每年补助5715元,42户x 5715元 / 年 / 户=240,030元,补助资金合计240,030元。

6.项目实施成效:切实减轻农民负担,2025年当年完成农场种地职工42人的资金兑付工作。保障场员年增收≧5%;带动周边农户发展经济作物≧10%;提高耕地质量≧5%;保护农田减少和破坏≦5%;农场种地职工满意度≧95%。

(三)昌宁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经费

1.立项依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第三次全国土染普查工作经费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农建〔2023〕9号)文件。

2.项目基本概况:在全县完成2351个表层样点和34个剖面样点的土壤采样收集送检,并对形成的数据进行汇交,出据成果。

3.项目实施内容:对全县2351个表层样点和34个剖面样点进行采集并检测土壤成分。并出据土壤类型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图、耕地酸化等退化土壤分布图、土壤利用适宜性分布图,最终形成昌宁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报告。

4.资金安排情况:该项目共批复4,96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4,960,000元(具体为:本级财力安排4,960,000元)。

5.项目实施计划:2025年1月至3月,完成内业县级验收;2025年4月至12月,完成成果汇交。

6.项目实施成效:进一步摸清全县土壤底数及土壤质量,为耕地保护及粮食安全提供支撑。

(四)香料烟种植项目

1.立项依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昌宁县2025年香料烟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昌政办发〔2024〕41号)文件。

2.项目基本概况:在昌宁县大田坝镇、柯街镇、卡斯镇、鸡飞镇、勐统镇、更戛6个乡镇种植烤烟3.65万亩,计划兑现以奖代补资金1,050,000元,按10元/担的标准用于生产扶持,兑付资金1,050,000元。

3.项目实施内容:2025年,全县计划种植香料烟3.65万亩,收购烟叶10.38万担,实现产值1.47亿元以上,烟叶税3200万元以上。

4.资金安排情况:该项目共批复2,1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2,100,000元(具体为:本级财力安排2,100,000元)。

5.项目实施计划:2025年,全县计划种植种植香料烟3.65万亩,收购烟叶10.38万担,实现产值1.47亿元以上,烟叶税3200万元以上,兑现以奖代补资金1,050,000元,按10元/担的标准用于生产扶持,兑付资金1,050,000元。

6.项目实施成效:通过实施该项目,全县种植香料烟3.65万亩,收购烟叶10.38万担,实现产值1.47亿元以上,烟叶税3200万元以上。等级合格率80%以上,AB级比例65%以上,烟叶水分控制在14-16%,带动种烟农户5684户,烟农满意度90%以上,实现产值1.47亿元以上,烟叶税3200万元以上。

(五)烤烟种植项目

1.立项依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2025年烤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25〕6号)文件。

2.项目基本概况:在昌宁县大田坝镇、柯街镇、卡斯镇、更戛乡、温泉镇、鸡飞镇、翁堵镇、珠街乡、耇街乡9个乡镇种植烤烟8.86万亩,兑现以奖代补资金2,150,000元,生产扶持2,150,000元。

3.项目实施内容:2025年,全县种植烤烟8.86万亩,收购烟叶21.5万担,实现产值3.7亿元以上,烟叶税8300万元以上。

4.资金安排情况:该项目共批复4,3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4,300,000元(具体为:本级财力安排4,300,000元)。兑现以奖代补资金2,150,000元,生产扶持2,150,000元。

5.项目实施成效:通过实施该项目,全县种植烤烟8.86万亩,收购烟叶21.5万担,上等烟比例70%,带动种烟农户5206户,烟农满意度90%以上,实现产值3.7亿元以上,烟叶税8300万元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05,607.36元,与上年对比增90,908.76元,同比增12.72%,占基本支出的12.97%,主要原因分析物价上涨,机关运行成本上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资产总额150,781,811.82元,其中,流动资产142,706,086.51元,固定资产7,972,845.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2,879.56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782,257.4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500,806.8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797.09平方米,账面原值1,019,149.57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34项,账面原值1,148,826.6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764,534.51元;资产使用收入345,483.22元,其中出租资产159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45,483.22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