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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50322-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5-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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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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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水路、城乡客运等行业发展。指导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健全完善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2.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标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水路、城乡客运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输市场管理、路政管理、公路养护和行政执法。负责新(改)建公路、桥梁、渡口、码头、航道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3.负责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负责全县地方公路、路政、水运和船舶的检查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公路、航道产权。负责道路运输行业行政许可。组织协调紧急物资运输和交通战备工作。做好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运营和汽车租赁。提出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科技、教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承担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结构调整、协调发展。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

5.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国家、省、市、县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6.负责水路运输行业管理。承担通航水域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码头(渡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运行业行政许可。负责船员培训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本县管理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7.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县内因突发事件引发客货滞留的处置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8.承担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9.承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贯彻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本建设规划统计股(交通战备办公室)、运输管理股(路政管理办公室)、安全监督股、资财审计股、海事航务股。所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1.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昌宁县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3.昌宁县航道养护管理所;4.昌宁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5.昌宁县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其中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属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实行独立财务核算,其他4个事业单位均纳入县交通运输局机关统一核算管理。

)重点工作概述

1.202530户自然村道路硬化项目建设;

2.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完成前期工作及主体工程项目建设推进;

3.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前期推进工作;

4.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指标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2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580474.3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580474.31,政府性基金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上级补助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其他收入10000000.00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72988917.93元下降80.59%。主要原因是上年政府性基金收入6000000.00元,其他收入30000000.00元,上年结余4920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580474.31元,其中:本年收入7580474.31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80474.3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2988917.93元,下降850.09%。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上年结余39200000.00元,政府性基金600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580474.3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580474.31元,其中:基本支出5090474.31元,与上年对比48917.93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较上年净减少2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249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940000.00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支出含上年结余项目支出3920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10301行政运行210000.00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1727.64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39797.68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10255.45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58012.75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265.80元,2140101行政运行2215622.86元,2140103机关服务1674792.13元,2140104公路建设260000.00元,2140110公路和运输安全30000.00元,2140112公路运输管理180000.00元,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020000.00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预算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4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24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6576.00元,与上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576.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49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本级)共入财政预算安排项目10个,预算资金2490000.00元。其中超限超载检测站卸货场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资金100000.00元;超限超载便携式移动称重检测仪专项资金,预算资金80000.00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服装经费,预算资金60000.00元;海事执法船运行维护经费,预算资金60000.00元;昌宁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技术服务专项经费,预算资金150000.00元;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数字电路业务租用专项资金,预算资金60000.00元;公交车补贴补助资金,预算资金1500000.00元;昌保高速公路运营期绩效评价及财务审查第三方服务费专项资金,预算资金120000.00元;昌宁县“十五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预算资金250000.00元;昌宁县耈街公路K5+900M处路基滑坡地段勘察设计经费,预算资金140000.00元。其中重点项目1个,公交车补贴补助资金,预算资金1500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公交车补贴补助资金;

)立项依据

公交车补贴补助资金:根据《关于保山交通集团昌宁分公司公交车补贴资金的请示》(保交运昌〔2021〕20号)。

)项目实施单位

公交车补贴补助资金:保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基本概况

公交车补贴补助资金:根据《关于保山交通集团昌宁分公司公交车补贴资金的请示》(保交运昌〔2021〕20号),补助昌宁县公交车30辆,燃油车16辆,新能源车14辆,开通整合公交线路13条,圆满完成公交车运营管理工作。

)项目实施内容

公交车补贴补助资金:完成昌宁县圆满完成公交车运营管理工作。其中2022年公交车75辆,燃油车41辆,新能源车14辆,开通公交线路13条,完成营运里程250万公里以上。

)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共安排重点项目公交车补贴补助资金1500000.00元。

)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交通运输工作计划,全面完成全县公交车正常运营管理工作。

)项目实施成效

公交车补贴补助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方便了全县人民群众的出行。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72117.9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78.82元,下降1.84%,主要原因当年人员净减少2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本级)资产总额2016887442.84元,其中,流动资产2015056485.19元,固定资产3782927.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11528213.9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7625.6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9项,账面原值33920.3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403300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