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50321-0001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5-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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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1200000
昌宁县公安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昌宁县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负责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各部门、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组织指导和参与公安工作的理论研究、学术讨论、经验交流等工作。
(2)负责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负责组织公安科技项目的立项申报及推广、应用工作。
(3)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
(4)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5)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负责公安警卫工作;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食品药品、环境和旅游领域犯罪案件侦办。
(6)负责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预审、移送审查起诉及开展刑事科学技术工作,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7)负责侦破制造、走私、运输毒品、贩卖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8)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单位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9)负责监督指导公共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侦办危害公共网络系统安全和利用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10)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组织查处道路交通事故、涉外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11)负责依法承担的刑事、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12)负责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羁押、监管和行政、司法、拘留人员的执行工作。
(13)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协助地方党委和组织部门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负责公安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4)负责协调公安边防、消防、警卫现役部队、森林公安、武警内卫部队开展相关工作。
(1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公安局设31个内设机构,包括:警令部(指挥中心)、政工室、森林警察大队、警务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昌宁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巡特警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交通警察大队、看守所、拘留所、新园社区派出所、公安派出所13个(田园派出所、温泉派出所、漭水派出所、耇街派出所、勐统派出所、更戛派出所、柯街派出所、卡斯派出所、湾甸派出所、鸡飞派出所、大田坝派出所、翁堵派出所、珠街派出所)。
纳入昌宁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昌宁公安将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上级公安机关的总体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奋力推进昌宁公安工作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深入推进法治公安、社区警务、圈层防控、应急保障、科技兴警、公安队伍建设,高效推动打击跨境犯罪合成仗、守护生物生态安全持久仗、反诈防诈攻坚仗、社会面防控整体仗、公共安全治理仗,抓紧抓牢铸牢政治忠诚、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保障民生、法治公安建设、公安赋能提效、锻造过硬队伍等重点工作,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推进昌宁公安工作现代化,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昌宁贡献公安力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9人,其中:行政编制250人,工勤人员编制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5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5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3人。
车辆编制38辆,实有车辆38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6725728.9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6225728.9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500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2409515.18元,同比减少2.70%,主要原因为2025年度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225728.95元,较上年增加5353118.08元,增加6.62%。其中:本年度工资福利支出因人员变动及社会保险政策性调整等因素较上年度预算增加6615428.06元;辅警人员经费增加915812元,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及新园社区工作人员补助减少244812元,压缩公用经费,公用经费预算减少46200.72元。本年度因压缩本级项目收支预算,项目经费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1887109.2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为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单位资金)为5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同比下降16.67%,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单位其他收入及财政代管资金部分资金较大减少,其他单位拨入非财政拨款经费减少。上年结转为0元,较上年减少7662633.26元,同比下降100%,主要原因为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上年结转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6225728.95元,其中:本年收入86225728.9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225728.95元,其中:本级财力收入86225728.95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09515.18元,同比减少2.61%。其中:本年度工资福利支出因人员变动及社会保险政策性调整等因素较上年度预算增加6615428.06元;辅警人员经费增加915812元,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及新园社区工作人员补助减少244812元,压缩公用经费,公用经费预算减少46200.72元。本年度因压缩本级项目收支预算,项目经费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1887109.2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为0元,较上年减少7662633.26元,同比下降100%,主要原因为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上年结转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6725728.9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6225728.95元,其中:基本支出71264204.95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422405.92元,同比减少0.59%,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64919641.67元,因人员变动、退休等政策性因素养老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发生变动,公益性岗位人员纳入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156990.8元,增加0.24%;商品和服务支出5798199.28元,因本年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46200.72元,减少0.7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6364元,因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本年度新园社区工作人员及医护人员较上年度减少3人,公益性岗位人员纳入工资福利支出预算,遗属补助纳入保民生项目预算,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较上年减少533196元,减少49.39%。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4961524元,16848633.2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87109.26元,减少11.2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压缩本级项目收支预算,预算项目减少且同类项目预算金额较上年度压缩。
其他支出(单位资金)预算支出5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000元,减少16.67%,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本年度单位其他收入及财政代管资金部分资金减少较大,其他单位拨入非财政拨款经费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5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71264204.95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4919641.67元;公用经费5798199.2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546364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申请新增项目8个,资金共计6481524元,结转上年项目7个,资金共计8480000元,以上两项合计14961524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7个,资金共计61748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7个,资金共计8580000元,民生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206724元。
3.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6225728.95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71264204.95元,项目支出14961524元。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2040201行政运行43974037.31元,其中:基本工资11583024元、津贴补贴22049688元、年终一次性奖456705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474.03元、办公费925417元、印刷费30000元、电费350000元、水费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2583元、租赁费50000元、接待费70000元、会议费30000元、培训费40000元、劳务费252000元、工会经费680199.28元、其他交通费用(公车补贴)2457600元。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6240952元,其中:警务辅助人员工资16240952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0400元,其中:离退休办公经费304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17882.24元;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19068元,其中: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87600元、新园社区工作人员及医护人员经费531468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685211.23元,其中:大病医疗费补助14896元、基本医疗保险2670315.23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594624.28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2029.89元,其中:工伤保险支出102029.89元。
项目支出(因公安执法办案项目涉密,项目支出明细公开至经济分类二级明细)主要用于:2040101武装警察部队415000元,具体为商品服务支出123000元,资本性支出292000元;2040201行政运行4527600元,具体为商品服务支出1577600元,资本性支出275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000元;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20000元,具体为商品服务支出4020000元;2040219信息化建设2700000元,具体为商品服务支出2200000元,资本性支出500000元;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3092200元,具体为商品服务支出500000元,资本性支出2592200元。2080801死亡抚恤206724元。
4.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6225728.95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71264204.95元,项目支出14961524元。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如下: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64919641.67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1583024元、30102津贴补贴22049688元(含乡镇岗位补贴588000元)、30103奖金(年终一次性奖及公务员基础性绩效奖)4567052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17882.24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70315.23元(含大病保险51548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94624.28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8503.92元(工伤保险102029.89元、失业保险6474.03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益性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工资)1632855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98199.28元,其中:30201办公费925417元、30202印刷费30000元、30205水费80000元、30206电费35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2583元、30214租赁费5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70000元、30215会议费30000元、30216培训费40000元、30226劳务费252000元、30228工会经费680199.28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4576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30400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546364元,其中30305生活补助531468元,30307医疗费补助14896元。
项目支出(因公安执法办案项目涉密,项目支出明细公开至经济分类二级明细)主要用于:302商品服务支出8420600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6724元,310资本性支出61342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因本单位公安执法办案项目政府采购涉密,不在本次预算公开中进行公开。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72583元,较上年减少339834元,下降28.0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公安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公安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0000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85次,共计接待约700人次。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分析为:昌宁县公安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把杜绝公款吃请喝和铺张浪费行为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了单位接待内控管理制度,通过严格管理,使公务接待既不违反规定又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坚持公务接待主要以内部食堂为主安排接待的原则。每次公务接待按规定严格控制用餐标准,简化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财务人员严格费用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审核做到单据齐全才予以报销。坚持厉行节约,增强行政成本意识,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县级公务接待相关要求执行,接待成本预算基本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安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02583元,较上年减少33983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公安局执法用车购置费从上级下达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内支出,本年度无本级财力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本级财政预算共计划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车保有量为38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2583元,较上年减少339894元,减少29.75%;经费减少原因分析为:社会治安良好,执法执勤用车使用频率减少,油料费支出减少,车辆运维费增加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为公安执法办案专项资金,因执法办案项目涉密,故不在2025年部门预算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中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公安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00元,减少0.75%,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925417元、印刷费30000元、电费350000元、水费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2583元、租赁费50000元、接待费70000元、会议费30000元、培训费40000元、劳务费252000元。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为:昌宁县公安局根据实际机关运行需求,坚持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合理调整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各项支出。2025年较上年度预算相比,办公费增加34423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39834元、劳务费减少14400元、培训费减少1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昌宁县公安局资产总额239073786.22元,其中,流动资产72648104.98元,固定资产112719989.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1436538.88元,无形资产2269152.66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957550.3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125896.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2辆,账面原值734421.64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入4500元(车辆残值收入);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昌宁县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1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