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50317-0000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5-03-17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600000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和违法案件。
4.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调查及其他工作,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传销、违法直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按规定权限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在管辖范围内对纤维质量实施监督。按规定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综合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和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工作,按权限实施特种设备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宣传教育、统计分析、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等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
11.执行国家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等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追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8.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是与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管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县市场监管局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县公安局依法提请县市场监管局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县市场监管局应当予以协助。
二是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食品安全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及患者救治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管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四是与县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行政许可的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观赏、经营利用或医疗科研机构前的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各类市场中交易、食用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监督管理,发现破坏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五是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管局与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六是与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负责食盐专营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食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党委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质量和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市场秩序监管股、知识产权广告监管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设13个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为田园、柯街、卡斯、湾甸、勐统、耈街、温泉、漭水、更戛、鸡飞、翁堵、珠街、大田坝市场监管所,为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昌宁县食品药品检验所(财务不单独核算)
2.昌宁县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财务不单独核算)
3.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财务不单独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政治引领,着力打造过硬市场监管队伍。一是持续推动党建提质,将模范机关建设和廉洁机关建设有机结合,着力打造“市监先锋”党建品牌。二是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三是强化风险管控,及时开展市场监管系统干部廉政风险点排查,推进廉政风险预防机制建设,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2.严格监管执法,全力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一是推进公平竞争。二是严格规范市场秩序。三是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做好投诉举报处理、转办工作,用心用情回应消费者诉求。四是全面落实集中整治。
3.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合力。一是持续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和智能化开办,实行网上申请刻章服务和网上申领发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现全程无纸化。二是切实强化信用监管。三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企业安静期”和“综合查一次”制度,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4.聚焦质量强县建设,打造打响昌宁质量品牌。一是扎实开展质量安全工作。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二是深入开展认证认可工作。三是认真开展计量工作。四是强化知识产权运用保护。
5.紧盯“三品一特”监管,守牢领域安全底线。一是筑牢食品安全底线。开展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严打夏季夜市假劣肉制品等专项检查,加大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不断加大野生菌中毒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防控宣传力度,无安全事故发生。二是筑牢药械化安全底线。切实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药剑”行动。三是筑牢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行动。四是筑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电梯社会共治。全县特种设备事故和死亡人数“双零”,全县市场监管领域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区域性系统性突发性事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74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7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3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229422.1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929422.1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300000元(含上年结转结余82896.7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39293.66元,同比减少0.03%,主要原因为本年收入减少373077.36元(同比减少2.76%)、上年结转结余增加33783.70元(同比增加68.7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290180.66元,同比减少2.2%,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5人,各项收入对应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无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为217103.3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2896.70元,同比减少27.63%,主要原因为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82896.70元纳入预算,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929422.17元,其中:本年收入12929422.1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929422.1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90180.66元,同比减少2.2%,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5人,各项收入对应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229422.1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929422.17元,其中:基本支出12080570.1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89032.66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5人、退休人员较上年增加3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8488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9739元,主要原因为2025年批复项目较上年增多,新增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经费,纯增100000元;专项工作补助经费较上年增加130000元;新增“个转企”奖补经费,纯增50000元;新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费,纯增30000元;新增档案数字化服务经费,纯增30000元;新增公平竞争审查经费,纯增20000元;无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结余,纯减49113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资金纳入项目管理,纯增138852元。
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0000元,与上年持平,均为单位往来工作经费预算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5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2080570.17元,其中:人员经费10896223.94元;公用经费1184346.23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7个项目,资金共计848852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7个,资金共计848852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13801行政运行9110795.49元(基本支出8630795.49元,其中:基本工资2727024元、津贴补贴3685956元、奖金106065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778.85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000元、办公费165749.64元、水费4000元、电费10000元、邮电费10388元、差旅费10000元、维修费5000元、公务接待费18746元、劳务费5000元、工会经费154284.6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616.36元、其他交通费用585600元;项目支出480000元,其中办公费81596元、水费3000元、电费8000元、邮电费83104元、差旅费60000元、维修费10000元、被装购置费15000元、劳务费130000元、委托业务费6000元、工会经费74700元、其他交通费用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600元);2013803机关服务支出30000元(项目支出30000元,其中委托业务费30000元);2013805市场秩序执法支出30000元(项目支出30000元,其中:办公费14000元、差旅费10000元、培训费6000元);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支出10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元,其中:办公费40000元、差旅费30000元、专用材料费14000元、委托业务费1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费6000元);2013850事业运行支出1039841.03元(基本支出1039841.03元,其中:基本工资421908元、津补贴30420元、奖金35159元、绩效工资507592.44元、办公费27500元、工会经费17261.59元);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70000元(项目支出70000元,其中办公费20000元、委托业务费50000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8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34833.83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38852元(遗属生活补助138852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24527.86元(其中:医疗费补助1019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4335.86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8809.12元(医疗费补助19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8613.12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45808.22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754.6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5536.43元)。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5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3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300000元。
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29999其他支出300000元;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办公费116000元、水费10000元、电费20000元、邮电费64000元、差旅费60000元、维修(护)费10000元、劳务费2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8362.36元,较上年减少8267.64元,下降4.6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年龄较大及开展各项执法检查工作需要,车辆维护成本大幅增加;开展基层减负工作,上级到昌开展检查、督查、调研工作减少,接待费用大幅下降。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746元,较上年减少29558元,下降61.1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4次,共计接待313人次。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基层减负工作,上级到昌开展检查、督查、调研工作减少,接待费用大幅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9616.36元,较上年增加21290.36元,增长16.5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616.36元,较上年增加21290.36元,增长16.5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年龄较大及开展各项执法检查工作需要,车辆维护成本大幅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专项工作补助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昌办发〔2024〕96号)文件要求,按单位职能职责设立项目。
(三)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加强市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管,守住安全底线;加强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市场监管,提高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公信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落实年度全国、全省、全市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
(五)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四品一械安全监管、质量安全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知识产权、市场秩序、法律宣传、投诉举报调解、执法办案、不良反应监测等重点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安排资金48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落实市场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加强日常监管和宣传教育培训;开展监督抽检和安全风险监测;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完成各项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以及加强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检查,违法行为逐年递减,执法人员执法能力逐步加强,市场安全形势向好,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满意度达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184346.23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6118.08元,同比下降6.04%,占基本支出的9.79%,主要是预算时单位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5人,人头经费减少12500元、工会经费减少8118.08元、交通费用减少27000元;退休人员较上年增加3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200元;本年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剔除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8177295.56元,其中,流动资产4389023.45元,固定资产13478412.41元(净值4336440.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09859.70元(净值43971.2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2617.1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35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43.63平方米,账面原值343546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361258.47元;资产使用收入264013.58元,其中出租资产84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64013.58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600111
附件【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250317110206783.doc】
附件【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250317110206783.doc】
附件【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31711082417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