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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50314-00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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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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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各级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措施。

4.统筹推进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各级统筹办法和统一的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贯彻落实相关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职工及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政策,统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拔推荐和培养工作,执行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8.牵头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招聘、聘用合同、档案管理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党建办公室)、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劳动保障监察股、劳动关系和信访股、社会保险股、就业促进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夯实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就业增收。进一步优化就业“幸福里”社区运营服务,嫁接新业态、注入新动力,做好就近就地就业引导,聚焦昌宁茶叶、甜龙竹、野生菌等特色产业,积极探索“幸福里+N”模式;积极申报省级创业街区,充分利用“昌宁县红茶产业创业街区”,按照“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创业集群思路,激活创业热情、优化创业环境、提高创业实体存活率。调整劳务品牌建设发展思路,基于昌宁县茶产业合作协议在2024全国劳务协作暨劳务品牌发展大会上成功签约,我县“昌宁茶工”劳务品牌将从区域劳务品牌调整为企业劳务品牌,与重庆“西大茶人”劳务品牌建立合作,整合西南大学昌宁茶叶科技小院、专家工作站、院士工作室等力量,畅通茶行业技能人才流通渠道,同步提升劳务品牌和昌宁红茶影响力,并争取认定为省级劳务品牌。

二是持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织密民生安全网。深入贯彻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确保改革任务平稳推进。全面补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档次缴费和失业保险扩面提质增效方面的短板,强化部门联动,压实工作责任,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精准锁定扩面对象,“线上+线下”广泛宣传动员,引导中青年人员优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鼓励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选择高档次缴费,确保全面完成扩面任务。

三是稳步提升人事管理水平,增强发展活力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县产业发展需求,通过校园招聘、公开招录、柔性引才等方式多渠道引进所需人才,鼓励乡镇和农林水等产业部门拿出一定岗位开展校园招聘,引进紧缺人才。积极推荐申报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争取年内新增1家,借助省内外专家力量培养我县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人才;落实人才服务基层相关政策,优化人才流动机制,鼓励县级中高级职称专技人才下沉到乡镇一线,开展“师带徒”人才培育工作,为乡村振兴夯实人才基础。

四是提高劳动关系治理效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用好用足行政、刑事、司法、惩戒等手段,加大对恶意欠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查处与打击力度,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案件,同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重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工勤人员编制7人,事业编制33人。在职实有6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6564439.2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3564439.29元,政府性基金3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52478555.62元增加44085883.67元,增长84.01%,主要原因是增加统筹外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8000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13714176.83元增加79850262.46元,增长582.25%,主要原因是增加统筹外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80000000元;政府性基金增加30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昌宁县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补助资金调整为政府性基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6564439.29元,其中:本年收入96564439.2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564439.2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52478555.62元增加44085883.67元,增长84.01%,主要原因是增加统筹外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8000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比上年13714176.83元增加82850262.46元,增长604.12%,主要原因是增加统筹外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80000000元;上年结转收入减少38764378.79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6564439.2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6564439.29元,其中:基本支出90082759.29元,与上年10525276.83元对比增加79557482.46元,增长755.87%,主要原因是增加统筹外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80000000元;项目支出6481680元,与上年41953278.79元对比减少35471598.79元,下降547.26%,主要原因是2023年结转项目资金38764378.79元,2024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101行政运行6403436.5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保障支出5665679.04元,公用经费支出737757.48元;

2.2080105 劳动保障监察20000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费用支出20000元;

3.208010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89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网络提速后费用支出;

4.2080112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20000元,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费用支出;

5.2080150 事业运行1537870.21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保障支出1474480.6元,公用经费支出63389.61元;

6.2080199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30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面试工作费用支出100000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费用支出30000元;

7.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8582000元,主要用于统筹外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支出28570000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12000元;

8.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51430000元,主要用于统筹外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支出;

9.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0248.74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10.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200000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补助资金支出;

11.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7264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生活补助支出122640元;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生活补助支出50000元;

12.2080801死亡抚恤42780元,主要用于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13.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402056.3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14.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102615.01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15.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342955.45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16.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937.06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伤保险补助;

17.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资金30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7356元,较上年减少5144元,下降6.6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要求,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356元,较上年减少5144元,下降29.64%,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调研、督导督查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8次,共计接待118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2025年纳入财政预算安排项目9个,资金合计6481680元。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3个,绩效目标如下:

项目一: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资金

1.项目名称: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资金。

2.立项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113号)、《保山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和《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昌政办发〔2018〕55号)等文件精神。

3.项目实施单位: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项目基本概况:将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年初由县财政预算不少于3000000元予以保障,专款专用。

5.项目实施内容:解决因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已经或可能引发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问题,专项用于先行垫付农民工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返乡路途费等解决临时生活困难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6.资金安排情况:本级财政安排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资金3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在用人单位发生拖欠农民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且该用人单位一时无法筹集基金解决拖欠问题时,通过及时动用农民工应急周转金,妥善解决农民工基本生活费、返乡路途费等临时生活困难问题或先行垫付农民工部分工资,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8.项目实施成效:在遇到因用人单位欠薪引发的突发事件时,能充分发挥应急周转资金应急、解困、兜底、维稳的作用,及时启用应急周转金专项用于先行垫付农民工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返乡路途费等解决临时生活困难,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项目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补助经费

1.项目名称: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补助经费。

2.立项依据: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的工作。

3.项目实施单位: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项目基本概况:面试工作在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负责具体考务工作。根据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应参加面试人数,考生分组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5.项目实施内容:一是面试考生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报到;二是工作人员宣布面试纪律、面试注意事项和导语;三是考生代表现场抽取考官、监督员、考生组面试考场;四是面试考生代表现场抽取面试题本,其中说课考场的面试题本到候考室抽取;五是工作人员带考生进入对应候考室,核对考生身份信息,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上午8点前所有抽签全部完成;六是引导员带领考生到对应考场确认与考官、记分员、场内工作人员、监督员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然后有序将考生带回候考室等候面试;七是面试开始,工作人员引导考生依序进入考场面试;八是考生面试结束,由工作人员带入休息室;九是本场面试结束,由主考官宣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岗位排名,并由每位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6.资金安排情况:本级财政安排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补助经费1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为保障面试工作严密、高效、安全实施,成立昌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具体工作人员从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昌一中等相关部门抽调。面试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并认真落实完成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9个工作组全面开展面试工作:一是巡考组;二是监督组;三是考务组;四是安全保障组;五是后勤保障组;六是医疗保障组;七是宣传报道组;八是考官接送组;九是舆情监测组。

8.项目实施成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面试工作充实了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进一步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项目三: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补助资金。

1.项目名称: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补助资金

2.立项背景及目的: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划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金的通知》(云财社〔2015〕12号)精神,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维护计生家庭合法权益,应每月按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金,对独生子女家庭提供一定的帮助。

3.项目实施单位: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项目实施情况: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金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做好预算工作,确保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金及时、足额发放。

5.资金安排情况:本级财政预算安排3200000元。

6.项目实施计划: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金由县社会保险中心每月出具计划生育奖励金汇总清册,写明当月发放人数及金额,经过相应审核程序后,通过系统推送至县人社局财务科,领导签章审核后,财务科通过银行拨款至个人帐户。

7.项目实施成效:及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金,提高群众满意度。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8747.09元,与上年355277.35元对比减少106530.26元,下降30.55%,主要原因2024年调出1人,退休2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22257281.17元,其中,流动资产7123454.41元,固定资产12816026.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3178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3474.7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6607.5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