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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40408-00018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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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卡斯镇财政所2024年部门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定和执行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2.负责镇年度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编制并组织执行,向镇人大报告地方财政预决算,管理和监督镇各项财政收支;

3.负责镇所属预算单位的财务核算和监督工作;

4.负责镇财政票据的申购、领发、缴销及资金的解缴,管理和监督镇级各项非税收入;

5.负责镇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负责镇各类政策性资金的监管,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

7.负责镇政府性债权债务的管理,加强对村级财务监督;

8.负责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9.负责财政、税收等政策法规的宣传,积极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

10.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卡斯镇财政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无其他机构设置。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围绕镇党委、政府工作重点,以“科学化、精细化”为目标,不断推进规范化创建工作,严格执行“一把手”“一支笔”管理,做好政府集中采购等规定的执行。

2.强化税收征管,狠抓财政增收。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收入稳定增长。一是财税部门通力配合,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具体。二是及时掌握税收入库变化情况,分析原因,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三是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投资领域的税收征管力度和对规模企业的纳税情况掌控力度,及时掌握重点税源变动情况。四是强化收入征管措施,严厉打击各种偷税、逃税、骗税等违法行为。

3.强化政策落实,确保农民增收。认真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千方百计帮助农民增收。一是严格“一卡通”发放制度,利用财政信息平台和财政补贴系统,及时兑付各种补贴。认真做好惠民资金的发放工作。二是严格发放公示制度,及时将补贴兑付名册粘贴到公示栏,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依法保障受益群众对补贴资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4.强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执行。一是坚持“量入为主,确保重点”的原则,合理分配资金,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强化预算约束,做到有预算有支出,严控支出总量。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努力降低政府行政运行成本。四是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大力提倡艰苦创业的作风,树立内要紧外更紧的思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94042.8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2883.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30118.68元,同比增长530.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保险公用经费增加及单位往来资金纳入预算编制上报,2024年上年结转结余纳入预算公开。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94042.84元,其中:本年收入322883.2元,上年结转收入1971159.64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2883.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30118.68元,同比增长530.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保险公用经费增加及单位往来资金纳入预算编制上报,2024年上年结转结余纳入预算公开。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94042.8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94042.84元,其中:基本支出328671.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5253.16元,同比降低9.69%,主要是财政所机构编制改革,由参公事业编改为事业编,在职人员编制为事业编,工资和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328671.00元,其中:人员经费218193.34元;公用经费110477.66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300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300000.00元。

3、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1297.84元,其中:事业运行281297.84元,主要用于人大工资福利支出;公共安全支出94781.00元,其中:其他公安支出94781.00元;教育支出8400.00元,其中:行政运行8400.00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144.74元,其中: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40144.7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079.18元,其中: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353.00元,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6550.9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261.28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4914.00元;卫生健康支出28204.08元,其中: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1880.00元,事业单位医疗10700.99,公务员医疗补助5355.3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7.77元;农林水支出1472136.00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0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卡斯镇财政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无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卡斯镇财政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卡斯镇财政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卡斯镇财政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卡斯镇财政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0477.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02.80元,增长8.87%,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在职人员工会经费、失业保险、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昌宁县卡斯镇财政所资产总额101048.85元,其中,流动资产8487.97元,固定资产92560.8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083.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510.92元,固定资产增加21594.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昌宁县卡斯镇财政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