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40322-0003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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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编制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发展管理工作;根据授权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筹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和侨务、老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劳动管理、科普、招商引资、残联等工作。
4.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共设施、房屋土地的建设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
6.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管理,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0.完成上级人民政府和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属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耈街乡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6.62亿元,同比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870元,同比增长10%;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55.75万元,同比增长6.52%;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28.57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亿元。
一年来,耈街乡聚焦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狠抓强农富农,突出“闯”字振兴产业
始终坚持将产业发展作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中之重,不断夯实产业基础、提升产业效能,逐步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稳定农业产业。完成粮食种植面积4.25万亩,产量1.30万吨;蔬菜种植面积0.55万亩,产量6.64万吨;生猪、肉牛、山绵羊出栏12.99万头;活家禽出栏12.59万羽,同比均实现增长。打造“一乡一品”红花大金元品种种植,种植烤烟22760亩,累计收购烟叶5.11万担,实现烟农收入9965.84万元,同比增加835.78万元;实现均价39.06元/公斤,同比增加3.26元/公斤;烟农户均种烟收入6.868万元,同比增加0.568万元;实现烟叶税收2192.49万元,同比增加183.88万元,云产卷烟高端特色烟叶开发区已通过项目评审,群众亩均收入增加300元。种植泡核桃19.82万亩,实现产量1.19万吨,同比增长1047吨;实现产值1.20亿元,同比增加4403万元,通过间密补稀及技术抚育,核桃质量不断提升,产量和产值实现“双提升”,在金马村建成核桃加工厂1个,集核桃收购、加工交易、观光等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逐步形成。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进度,通过外出考察及招商引资,推广种植澳洲坚果、巴西菇、烟后豆、贡菜、工业辣椒等新兴产业,3300余亩澳洲坚果实现产值600余万元;引进企业发展巴西菇种植,新建巴西菇烘干厂1个,流转土地50亩,发动5名致富带头人带动18户本地群众种植巴西菇50棚,全年实现产值400余万元;种植烟后豆3000余亩,预计实现产值800余万元,助农增收致富后劲不断增强。扶持工业产业。帮助耈酒公司按政策申请风险补偿金,申请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年产5000吨露酒生产线1车间8条线实现投产使用。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有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年内新增个体户366户,企业77户,圆满完成年度倍增任务。探索文旅产业。深入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等方面资源,充分运用“+旅游”“旅游+”的创新动力,引导三产融合发展,乡村游、红色游、康养游等旅游新业态蓬勃发展。新厂汪家箐—挖沙美丽乡村示范点—水炉古核桃群落—水磨房—利东山万亩杜鹃林生态旅游环线初具雏形,年内接待游客2万余人次,带动群众增收10万余元。成功举办昌宁县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第四届核桃文化旅游节暨商品展销会,特色街区“苗岭彝乡耈街”顺利开业运营,带动农特产品销售100余万元。
2.加大项目支撑,突出“优”字筑牢基础
始终坚持抓项目就是抓发展、就是抓经济、就是抓民生的理念,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投资910万元,完成小湾库区新厂村易木组美丽家园建设项目、2023年耈街社区壮大集体经济扶持项目、团山村大厂组烟区道路硬化项目等10个项目建设工作;投资304万元的阿水村打麦场打栗公路至仙水洞公路、新厂村上马拉等自然村公路10.13公里道路硬化项目正在有序开工建设。永昌高速公路已完成高速公路主线连接线的实物认定公示以及资金测算工作,坟墓补偿款已兑付到农户86.1046万元,集体兑付4.7584万元,2023年第二批临时用地已完成实物认定178.187亩,完成资金测算工作,3个安置点已完成前期规划工作。固定投资持续发力。加强与县级各行业部门对接协调,争取各类项目,强化项目意识、项目储备、资金筹措、项目推进,圆满完成年度1.80亿元目标任务。招商引资走深走实。立足制造业当家,锚定产业主导方向,坚持“走出去”“请进来”两手抓,最大程度推介环境、展示优势和释放诚意,努力争取招商引资最好结果。年内共对接客商10批次,党政主要领导共外出叩门招商8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家,签订投资协议1家,到位资金1.27亿元。
3.推动乡村振兴,突出“实”字助力发展
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乡工作的重中之重,举全乡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农业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群众富裕富足。有效推动乡村振兴发展。严格落实“月监测、月调度、月研判”动态监测。统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潜在风险,以及因灾、因病、因意外事故导致收入大幅缩减影响基本生活等因素,通过个人网上申报、部门数据筛查预警、干部实地走访3种方式开展常态化动态监测,充分发挥“12317”、政府救助平台的作用,按月开展摸底调查、动态调整,严把识别纳入、风险消除等程序关口,切实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应纳尽纳、应扶尽扶”;持续抓好脱贫人口增收,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全乡共有2个企业绑定2个合作社,2个合作社绑定农户2100户,其中脱贫户1495户,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双绑率达100%。充分发挥致富带头人带头致富和带领致富的“领头雁”作用,年内累计培育致富带头人34人,带动建档户157户。发放小额信贷765万元,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鼓励引导群众利用农闲时节,多渠道灵活就业,务工增收,脱贫人口转移就业2400余人。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提升。深入借鉴推广“千万工程”经验,做好文明创建与人居环境整治结合文章,全年累计开展整治活动40余次,完成户厕改造任务606座,公厕改造1座,与集镇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27份、责任牌上墙27块,开展集镇综合整治2次,拆除破旧门楣6处,拆除户外大型广告牌5块,整改各类反馈问题15处。开展人居环境“红黑榜”评比4期。扎实开展农村自建房摸排工作,全年危房改造整改完成率达100%。土皮太村至打平村的城乡一体化饮水试点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年内获市级“最美家庭”1户,金马、打平、土皮太3个村获“云南省卫生村”称号。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自然规律和客观规律。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治标与治本同步、预防和整治并重,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整体推进、注重长效,深入推进全域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强水源地保护,年内组织清河行动3期,投入人力1000余人次,清理垃圾5吨。强化“林长制”,严守林地和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覆盖率达73.13%。持续推进花园、果园、菜园“三园”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
4.聚焦粮食安全,突出“改”字守牢红线
始终牢记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而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这一基本定位,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压实责任抢耕作。结合泡核桃间密留稀工作,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做好农业技术指导,动员群众抓好玉米、小麦等粮食耕种,完成粮食播种面积4.25万亩,实现产量1.28万吨,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落实普惠制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发放补贴60.98万元。脚踏实地抓整改。坚决守住5.53万亩耕地、2.6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实的举措,扎实做好耕地流出整改恢复工作。重拳出击抓监管。制定《耈街乡耕地保护动态巡查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将耕地保护纳入网格化管理,成立11支耕地动态巡查队伍,负责监测、制止、报告疑似乱占耕地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坚决遏制增量。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做到事前审批、事中审查、事后审核,从源头治理农村乱占耕地问题。
5.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暖”字改善民生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团结带领全乡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兜底保障有效落实。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落实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政策,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兑付各类民政救助资金81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在98%以上,发放计生补助60余万元。全面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动态管理制度,做到应保尽保、精准施保。科教文卫全面进步。持续抓好教育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深入开展“五讲五会”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控辍保学力度,持续优化教学环境、提高办学条件,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切实办好群众满意的教育。2022至2023学年,中考升学率为98.6%;小升初、中考均超额完成县教体局下达目标任务;耈街中心完小县级综合排名较上年度提升5个位次。1名教师荣获“保山市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1名教师被评为“保山市模范教师”,耈街民族中学马曾于同学被评为“新时代云南好少年”。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新建专家工作室4个,并通过省级国家推荐标准复评审。扎实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未发生涉医暴力事件和严重医患纠纷。全面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措施,做好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监测工作,抓实医院、学校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全面提升监测能力和医疗服务能力。获批新建卫生院保障房一栋24套。管理服务全面强化。2023年共征集兵源6人,兵役登记163人,登记率达100%。死亡173人,火化173人,火化率达100%。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提升服务质效,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有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完成347户年度倍增任务。统战、民宗、侨务、统计、档案、科协、文联、机关事务、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红十字会、残疾人、通讯等工作有序推进。
6.促进安定和谐,突出“责”字守好底线
始终坚持底线思维,树牢风险意识,保持应急状态,全力抓好相关工作,确保不出乱、不添乱,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矛盾化解及时有效。坚持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前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坚持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共开展日常排查6次,重点排查3次,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73件,化解68件。共受理信访件34件34人,其中县信访平台交办转办2件2人,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交办转办13件13人,本级接访19件19人。截至目前全部办结,避免矛盾上交。安全形势总体向好。采取“班子成员督导检查+县级挂钩领导督查+网格日常巡查+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检查”六结合的方式,重点对非煤矿山、使用液化气商户、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38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整治各类隐患31处。在加强监督检查和整治的同时,实行常态化宣传,开展应急演练81次,覆盖76个自然村。利用“两微一端”平台推送森林防火、校园、消防、汛期等各类安全信息80余条。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债务化解规范高效。按照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制定实施的一揽子化债方案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委县政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按照“控制新增、化解存量、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降低债务风险。
7.推动作风转变,突出“廉”字强化担当
始终坚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把法治理念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能补位。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明确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工作内容,建立健全机制,完善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支持好本级人大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年内未发生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深入推进“两个革命”,加大“躺平式”干部教育整顿力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履职担当。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3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236,019.2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236,019.2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288,716.79元,同比减少2.13%,主要原因为:主要变动的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工资福利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236,019.21元,其中:本年收入13,236,019.2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236,019.2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288,716.79元,同比减少2.13%,主要原因为:主要变动的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工资福利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236,019.2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236,019.21元,其中:基本支出13,236,019.21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288,716.79元,主要变动的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工资福利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3,236,019.21元,其中:人员经费11,017,454.46元;公用经费2,218,564.7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3.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133,038.12元,主要用于乡人大主席团人员经费(即工资)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3,727,182.72元,主要用于乡政府各职能办公室运转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1,045,203.27元,主要用于乡国土中心、文管中心、社保中心人员的经费(即工资福利)基本支出及工伤保险缴纳;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859,414.26元,主要用于乡党委人员、党建工作的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6,667.00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补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7,6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8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9,029.99元,主要用于配缴乡机关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保险缴费支出160,000.00元,主要用于配缴乡机关2023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48,600.00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11,144.00元,主要用于乡机关遗属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2,372.20元,主要用于乡原大队、村公所离职干部、“两案”刑释人员、60年代精减职工定补;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3,644.74元,主要用于配缴乡机关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67,483.54元,主要用于配缴国土中心、文管中心、社保中心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3,026.90元,主要用于配缴乡机关及财政所部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716.47元,主要用于配缴乡国土中心、文管中心、社保中心干部职工失业保险(单位部分);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病虫害控制75,600.00元,主要用于村畜牧兽医人员补助的基本支出;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5,926,496.00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及半供养人员岗位补贴、村(社区)基本运行工作经费。
4.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4,034,437.44元,其中基本工资1,375,596.00元,津贴补贴1,712,856.00元,奖金430,833.00元,绩效工资515,152.4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9,029.99元,职业年金缴费160,0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6,032.2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3,026.9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952.65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8,600.0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218,564.75元,其中办公费1,429,957.00元,水费20,000.00万,电费50,000.00元,邮电费60,000.00元,差旅费50,000.00元,维修(护)费20,000.00元,培训费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03,720.00元,劳务费30,000.00元,工会经费67,164.7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323.00元,其他交通费246,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400.0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42,375.20元,其中生活补助5,437,279.2 元,医疗费补助5,096.00元。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5,043.00元,较上年减少26,957.00元,下降10.7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3,720.00元,较上年减少26,280.00元,下降20.2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70次,共计接待95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1,323.00元,较上年减少677.00元,下降0.5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323.00元,较上年减少677.00元,下降0.5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万元,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221,671,376.32元,其中,流动资产35,979,150.16元,固定资产9,136,988.21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公共基础设施176,555,237.9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121,978.5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66,872.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1.昌宁县耈街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doc】
附件【2.昌宁县耈街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doc】
附件【3.昌宁县耈街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4.昌宁县耈街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三公”经费编制说明.docx】
附件【4-1.昌宁县耈街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