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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40312-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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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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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政协昌宁县委员会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组织,是我县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提案和社会法制委员会、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民族宗教华侨和外事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委员联络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协研究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调研视察工作,计划完成调研视察等重点协商计划10项;二是提案工作,做好日常提案征集工作,会同县委办、政府办等相关部门,做好全会的提案交办、督办工作,协调好重点提案的督办;三是认真筹备召开好政协党组会、主席会、常委会、全委会;四是做好省市政协史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编辑出版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文件汇编》;五是做好委员联络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与其他市县政协的联络联谊互访交流工作,加强与各人民团体、新社会阶层、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三胞三属”重点人士等的联系;六是组织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行动;七是坚持把机关党建、文明创建、书香政协和政协业务工作一体推进、融合发展,巩固提升模范机关建设成果;八是做好“数字政协”平台建设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7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5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904,496.4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804,496.4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644,624.32元,同比减少5.1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2人,人员工资、公车改革补贴、养老医疗保险、工会经费等支出随之减少;二是项目预算比上年减少;三是2024年支付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资金比上年减少,职业年金缴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804,496.49元,其中:本年收入11,804,496.4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04,496.4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644,624.32元,同比减少5.1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2人,人员工资、公车改革补贴、养老医疗保险、工会经费等支出随之减少;二是项目预算比上年减少;三是2024年支付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资金比上年减少,职业年金缴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904,496.4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804,496.49元,其中:基本支出11,254,496.49元,与上年对比减494,624.32元,同比减少4.2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2人,人员工资、公车改革补贴、养老医疗保险、工会经费等支出随之减少;三是2024年支付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资金比上年减少,职业年金缴费减少;项目支出55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150,000元,同比减少21.43%,主要原因分析:“协商在基层”工作经费比上年调减23%。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1,254,496.49元,其中:人员经费8,862,334.47元;公用经费2,371,086.0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21,076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2个项目,资金共计55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2个,资金共计55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0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协事务—行政运行8,181,529.8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7,681,529.8元,其中:行政人员经费支6,494,714.5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86,815.24元。项目支出500,000元,是“协商在基层”工作经费。

20102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协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0,409.86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80,409.86元,其中:事业人员经费支167,539.08元、公用经费支出12,870.78元。项目支出50,000元,是“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系统运行维护经费。

20102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协事务—政协会议948,000元,主要用于县政协全体会议及日常县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等召开所需住宿、餐费、资料费、印刷费等开支。

20102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协事务—委员视察211,000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开展调研视察经费及委员履职经费。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2,400元,主要用于31名退休人员春节慰问等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65,168.1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缴纳。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纳。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5,000元,主要用于死亡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59,650.67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在职退休人员大病保险单位部分缴纳。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1,444.51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单位部分缴纳。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38,084.88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及退休人员医疗补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808.6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医疗补助。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1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1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3,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5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3,299元,较上年减少33.9元,下降0.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为:本单位2023年、2024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9,316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20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增减较上年无变化原因为2024年接待费按2023年预算数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3,983元,较上年减少33.9元,下降0.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无变化原因为本单位2023年、2024年均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983元,较上年减少33.9元,下降0.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减少原因为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2023年决算数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协商在基层”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保山市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昌发〔2020〕8号)文件第二点“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门协商机构作用”第(七)条“丰富协商形式”“搭建好协商平台,更加灵活更为经常地组织开展协商活动。先试先行推进“协商在基层”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政协协商同基层协商相衔接、同社会治理相结合的新形式,拓展协商参与面,扩大界别群众工作覆盖面”。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20年3月6日,云南省政协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 更好地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意见》。《意见》指出,开展“协商在基层”主要由县级政协组织实施,州(市)政协要抓好试点工作,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搭台、各方参与、服务群众要求,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协商为民、坚持性质定位、坚持创新发展等原则,实现拓展政协工作空间、提高基层协商质量和水平、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解决群众实际问题4个目标。2020年5月29日,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印发《昌宁县政协“协商在基层”试点工作方案》。同时,印发《协商议事工作规则(试行)》、乡镇级协商议事工作流程、村(社区)协商民主议事工作流程。2021年2月7日,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协商在基层”工作的通知》,明确“协商在基层”工作相关要求。2022年,县政协指导开展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微菜园”建设、乡村融合发展、粮食安全、农民增收等为主题的“协商在基层”协商议事活动26场次,参与协商675人次。2023年,根据《政协保山市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协商在基层”工作组织“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行动的意见》,5月22日,印发《昌宁县政协深入推进“协商在基层”工作 组织“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行动实施方案》,6月份,编印《昌宁县政协深入推进“协商在基层”工作 组织开展院坝协商行动工作手册》120册,全年开展“院坝协商”25场。

(五)项目实施内容

2024年,根据省、市政协要求及昌宁县政协机关工作要点,计划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13场次以上。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预算“协商在基层”项目资金500,000元,计划用于13乡镇开展 “协商在基层”工作经费300,000元(30,000元/乡镇),县政协工作经费2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广泛凝聚共识,促进社会和谐,形成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合力;对于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长期执政地位,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协商民主新实践重要意义。

(八)项目实施成效

2020年以来,昌宁县政协以协商为平台,开展以易地扶贫搬迁“微菜园”建设、乡村融合发展、粮食安全、农民增收、人居环境提升、特色产业发展、美丽集镇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题的“协商在基层”75场次,得到了党政高度认可和群众广泛好评。“协商在基层”成为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重要载体、县级政协履行协商主业的重要抓手。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71,086.02元,上年对比减少49,311.84元,减2.04%,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2人,办公费、公车改革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会经费等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3,260,531.94元,其中,流动资产186,488.69元,固定资产3,074,043.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5,567.2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0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13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