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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40312-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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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700000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其他有关改革。统一管理全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其他机构、乡镇的机构编制工作。

2.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3.拟订全县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对全县各部门、各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指导意见,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对科级以下机构的设置、调整提出意见,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4.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指导、监督全县行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参与做好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园区管理体制等改革工作。

5.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编制及领导职数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在上级核定的总量内,提出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编制及科级以下领导职数分配、设置、调整的意见建议,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6.综合协调县级各部门之间、县级各部门与乡镇之间、县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关系。负责审核全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其他机构、乡镇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

7.开展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赋码换证等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8.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平台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管理和网站挂标等工作。

9.负责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全县各部门“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管理违法违纪行为。

10.完成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机关事业股、登记管理股。我部门所属单位1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县委编办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控住、管好、盘活”总基调,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提质增效,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把牢工作方向。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把党的政治建设贯穿于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编委部署安排和各级党委、编委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县委、县委编委的参谋助手作用。二是紧盯中心任务,抓好机构改革。按照党中央机构改革决策部署,紧扣昌宁“十四五”规划、“四个定位”要求,抓好《昌宁县机构改革方案》组织实施,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抓住农业现代化、茶产业发展、高质量教育、高水平医疗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深化改革、厘清职责,扫除制约现代化建设的“痛点”“堵点”。持续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三是严守底线要求,切实严控严管。把严管严控作为长期任务,树牢过“紧日子”意识,坚决守住全县机构限额、编制总量“两个不增”的底线。坚持“编内”“编外”一起管。深化《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宣传教育,破除“一增加工作、就简单增加机构编制”的惯性思维。四是坚持依法治编,提升管理水平。把《条例》学习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树牢编制就是法律的意识。要组织对《条例》及其配套政策法规进行专题培训,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用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制度、效能评估制度、工作报告制度,靠法规办事情、抓管理,让制度“长牙齿”、有威慑,杜绝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92,382.4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92,082.4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16.21元,上年结转结余183.79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12,318.47元,同比增长1.04%,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92,082.41元,其中:本年收入1,192,082.4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2,082.4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12,218.47元,同比增长1.04%,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92,382.4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92,082.41元,其中:基本支出1,092,082.41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12,218.47元,同比增长1.13%,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00,000.0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今年要持续推进各项机构改革,预算项目资金与上年相同。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980,301.07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

2.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办公经费。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4,988.96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4,650.34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5.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0,363.28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

6.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78.76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伤保险。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281,868.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384,024.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津补贴。

3.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115,289.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奖金。

4.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4,988.96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5.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454.34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6.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363.28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

7.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11.21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8.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50,873.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基本运转办公费。

9.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1,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水费。

10.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5,2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邮电费。

11.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干部职工出差产生的差旅费。

12.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3,427.00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或邻县区到我部门指导工作所发生的公务接待费。

13.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3,787.62元,主要用于单位上缴工会经费。

14.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67,2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公车补贴。

15.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办公费。

16.303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196.0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大病保险。

17.31002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47,000.00元,只要用于支付单位日常办公设备购置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427.00元,较上年增加640.00元,增长22.9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持平原因为坚持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本单位今年与上年均无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427.00元,较上年增加640.00元,增长22.9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50人次。

增长原因为2024年要完成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任务,在开展改革工作中上级领导到昌宁调研指导工作次数会增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相应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持平原因为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机构编制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转发《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文件的通知(保编〔2021〕17号)、《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云南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及《昌宁县机构改革方案》等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项目基本概况

机构编制工作经费项目资金为本级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属于事业发展类项目,该项目立项依据齐全,资金支出合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明确,符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及2024年重点工作开展。

(五)项目实施内容

该项目主要用于在机构改革过程中采购办公设备,提升办公硬件设施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效能评估;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法人信息公示抽查;根据上级改革要求推进各项机构改革,盘活机构编制资源,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机构编制工作经费预算安排10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计划支出47,000.00元用于配备单位办公设备,计划支出5,200.00元用于支付单位邮电费,确保单位工作正常运转;计划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及效能评估等工作支出差旅费8,000.00元及办公费39,800.00元。预计在2024年底项目实施完成,资金全部支付到位。

(八)项目实施成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名制管理为基础,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效能评估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效能;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法人信息公示抽查,规范登记行为,促进和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改革要求,及时推进党政机构改革及重点领域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8,887.6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6.20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涉及人员职级晋升,工资总额增加,2024年工会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209,146.72元,其中,流动资产11,409.22元,固定资产197,73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112.4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8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