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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40307-00023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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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22200000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昌宁县纪委监察委的主要职责:(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力。(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县级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县级规范性文件。(7)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乡镇纪委、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等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9)完成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保山市监察委员会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县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等。(2)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等。(3)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等。(4)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等。(5)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等。(6)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等。(7)第一至五纪检监察审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调查处置的职责等。第五纪检监察审查室除上述职责外,还承担防逃追逃职能。(8)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县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镇纪委、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等。(9)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等。另外,还有派驻(出)纪检组18个,巡察办公室1个、巡察组5个、巡察信息管理中心1个;机构设置比去年增加1个,即按上级要求设立巡察信息管理中心。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具体精准常态,在深化政治监督中体现政治担当。牢牢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始终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全方位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及时纠正贯彻落实中的政治偏差,督促整改问题169个,制发通报6期,以实际行动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紧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对各级领导班子落实民主集中制、“五不直接分管”、请示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处分违反政治纪律干部1人、问责9人。从严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研判为“好”的单位39个、“良好”的单位30个、“一般”的单位3个,发出政治生态研判交办单3份,督促整改问题11个。运用“两书一单一函”模式,做细做实闭环监督,提升监督质效。

2.坚持高位谋划推动,在固本清源中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昌宁行动。抓实“小制度”见“大作风”抓“一岗双责”行动,开展监督检查7次,下发作风建设提示函7份,督促整改问题13个。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10次,督促整改问题21个。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召开警示教育会议8场次,廉政提醒谈话7轮,处置教育系统问题线索11件,处分8人,批评教育4人。配合开展医药领域专项整治,统筹抓好“看病就医多头跑、流程多、耗时长”专项整治,处置医药领域问题线索16件,立案1件1人,留置1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人。深入推进水利行业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处置问题线索5件,批评教育2人,谈话提醒3人,督促排查风险问题11个,制定整改措施12条,健全完善制度4个。

3.坚持规范高效有序,在提质增效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认真落实“三个汇报”机制,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书记专题会和县委常委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18次。协助县委修订完善十四届昌宁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印发年度巡察工作要点,运用“巡审联动”“巡财联动”“巡调联动”等方式开展4轮常规巡察,对18个单位、6个乡镇、61个村(社区)开展政治体检,发现问题1901个,移交问题线索35件。截至目前,十四届县委巡察乡镇和部门覆盖率达72.9%、村(社区)党组织覆盖率达67.7%。

4.坚持惩治约束教育,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提升治理效能。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从严查办了杨丽华、杨贵华等一批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77件次,同比增长45.3%;受理问题线索227件,增长13.5%;处置问题线索223件,增长11.5%;立案135件141人,增长18.4%;留置8件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8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53.5万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218人次,比例分别为44.5%、41.3%、4.6%、9.6%。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9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向组织说明问题。坚持“一季度一主题一警示”,拍摄《一个落马局长的“五悔”人生》《正副主任双落马》2部警示教育片在全市播放,先后开展“一把手”监督、土地违法违规以案促改、深化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为主题的4期警示教育,全县各级党组织共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340场次,受教育19300人次。把“八小时外”监督触角向家庭延伸,督促各级党组织召开领导干部家属座谈会,做实廉政家访,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510份,构建单位和家庭齐抓共管的监督合力,筑牢家庭廉洁“防火墙”。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74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9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959,931.5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059,931.5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900,0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756,063.00

与上年对比增加456,245.95元,同比增长2.37%,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与上年对比减少443,754.05元,下降2.4%。因人员减少等导致人员工资支出收入较上年减少274,757.8元,下降2.5%;社会保障缴费、卫生健康支出收入较上年减少73,365.67元,下降2.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较上年度增加432.00元,增长3.96%;公务交通补贴收入较上年减少30,600.00元,下降3.66%;工会经费收入较上年减少4,930.58元,下降2.53%;其他公用支出收入较上年增加17,000.00元,增长20.48%;项目支出收入3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00元,下降38.46%。其他(单位资金)支出收入9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900,000.00元,纯增。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815,994.57元,其中:本年收入18,059,931.57元,上年结转收入756,063.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059,931.5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12,308.95元,同比增长1.69%。主要是上年结转收入增加756,063.00元,纯增;但一般公共预算与上年对比减少443,754.05元,下降2.4%。原因是人员减少等导致人员工资支出收入较上年减少274,757.80元,下降2.5%;社会保障缴费、卫生健康支出收入较上年减少73,365.67元,下降2.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较上年度增加432.00元,增长3.96%;公务交通补贴收入较上年减少30,600.00元,下降3.66%;工会经费收入较上年减少4,930.58元,下降2.53%;其他公用支出收入较上年增加17,000.00元,增长20.48%;项目支出收入3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00元,下降38.46%。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715,994.5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815,994.57元,其中:基本支出1,773,9931.5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3,754.0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等导致人员工资支出收入较上年减少274,757.80元;项目支出1,076,063.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6,063.00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项目结转增加756,063.00元。

(一)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7,739,931.57元,其中:人员经费13,877,080.21元;公用3,862,851.3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二)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3个项目,资金共计320,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3个,资金共计320,000.0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3个,资金共计320,000.00元。

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1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14,550,654.48元(其中:基本工资3,900,144.00元、津补贴5,209,572.00元、年终一次性奖325,012.00元、月基础绩效奖1,197,000.00元、绩效工资57,840.12元、公车改革补贴804,600.00万元、工会经费189,851.36元、车辆经费210,210.00元、办公费816,490.00元、水费15,000.00元、电费25,000.00元、邮电费140,000.00元、差旅费650,000.00元、会议费80,000.00元、培训费1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94,500.00元、维修(护)费100,000.00元、被装购置费80,000.00元、劳务费120,000.00元、其他交通费6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50,000.00元、工伤失业保险5,435.00元;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7,200.00元;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10,330.90元;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0,000.00元;

2080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9,440.00元;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1,352.00元;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35,968.13元(其中:大病保险17,444.00元,基本医疗保险714,996.13元,退休大病医疗3,528.00元);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6,519.62元(其中:大病保险588.00元,基本医疗保险15,931.62元);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29,481.30元;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985.14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3,877,080.21元,其中:

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3,900,144.00元;

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5,209,572.00元;

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年终一次性奖)325,012.00元;

30103工资福利支出-月基础绩效奖1,197,000.00元;

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57,840.12元;

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10,330.90元;

30109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240,000.00元;

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48,959.75(含大病保险18,032.00元);

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29,481.30元;

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420.14元(工伤保险18,985.14元、失业保险5,435.00元);

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遗属补助)11,352.00元。

公用经费支出4,938,914.36元,其中:

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236,490.00元;

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15,000.00元;

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25,000.00元;

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140,000.00元;

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950,000.00元;

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100,000.00元;

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80,000.00元;

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120,000.00元;

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招待费94,500.00元;

30224商品和服务支出-被装购置费80,000.00元;

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120,000.00元;

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89,851.36元;

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210.00元;

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864,600.00元(其中公车改革补贴804,600.00元);

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7,200.00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606,063.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0,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2,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4,710.00元,较上年减少166,800.00元,下降35.3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从严控制非必要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4,50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0次,共计接待860人次。

无增减变动原因为为在上级加强执纪执法工作指导、物价上升的情况下,坚持厉行节约和严格执行内控制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0,210.00元,较上年减少166,800.00元,下降44.2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00元,纯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210.00元,较上年增加33,200.00元,增长18.7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加大,异地留置案件增多,以及物价上升等,但必须坚持厉行节约和严格执行内控制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乡村振兴等专项督查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昌宁县重点工作任务、政治生态情况,经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讨论研究决定通过立项。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

重点查处贯彻决策部署不坚决、弄虚作假、责任落实不力、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优亲厚友等行为,集中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民生资金监管、征地拆迁等领域存在的问题。主要用于留置案件的相关支出。

(五)项目实施内容

以零容忍的态度反腐惩恶,完善动态清除、常态惩治工作机制。严查重点问题,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集团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防止政商勾连、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行业和领域,集中力量靶向治理、遏制乱象。对搞权钱交易、幕后交易、侵吞国有资产、贪污挪用民生资金、滥用执法司法权、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行为严惩不贷。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政年初预算10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削减存量、遏制增量。坚持查防结合、纠建并举,完善“以案促改”工作机制,把调查、处理、教育、整改、建制结合起来,有效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实施以“小”见严纠“四风”行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治,严防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行动,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向企业违规借贷、低价购房、乱收费乱摊派等违纪违法行为,持续构建良好“亲”“清”政商关系;实施“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行动,从“小房本”“小市场”“小餐馆”“小病床”等“小事”入手,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实施“清廉单元”打造行动,坚持共建共创,统筹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村(居)、清廉医院等重点“清廉单元”建设,以典型示范引领全县各级党组织坚决扛起“清廉单元”建设的政治责任。

(八)项目实施成效

把正风肃纪反腐紧密统筹起来,把监督、查办、整改、治理贯通融合起来,把一体推进“三不”与净化政治生态、优化发展环境、激发担当作为结合起来,坚持系统谋划、贯通融合、共同发力,生成聚合效能、产生叠加效应。要牢固树立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理念,以霹雳手段严管严治,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让“不敢腐”的震慑常在;以机制完善堵塞漏洞,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让“不能腐”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以廉洁教育筑牢堤坝,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让“不想腐”的氛围逐步形成。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办案,宽严得当、处理恰当,确保政治上看有正效应、纪法上看有正确性、社会上看有正能量。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62,851.36元,与上年增加104,369.42元,主要原因异地办理留置案件任务加大,差旅费、车辆运行维费、专用设备采购等支出预算增加183,200.00元,增长19.7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9,613,079.38元,其中,流动资产8,714,801.37元,固定资产898,278.01元(原值3,526,187.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430,821.7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8,534.19元(原值增加90,630.00元)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14项,账面原值500,603.00元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91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22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