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30915-00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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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在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本乡镇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学生以及德育、教学、教研、后勤、招生、学籍、财物等管理。拟订本乡镇教育发展规划,保证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协助县教育体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办学布局调整工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监督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人事财务处、教科研训处、教导处、总务处、安全办。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所属单位18个,分别是: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卡斯镇新谷村完全小学、昌宁县卡斯镇大塘村完全小学、昌宁县卡斯镇广邑村完全小学、昌宁县卡斯镇客邑村完全小学、昌宁县卡斯镇兰山村完全小学、昌宁县卡斯镇毛寨村完全小学、昌宁县卡斯镇龙塘村完全小学、昌宁县卡斯镇龙洞村完全小学、昌宁县卡斯镇大水平村完全小学、昌宁县卡斯镇邑林村完全小学、昌宁县数理天地民族希望小学、昌宁县卡斯镇大水平村幼儿园、昌宁县卡斯镇龙洞村幼儿园、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幼儿园、昌宁县邑林村幼儿园、昌宁县卡斯初级中学、昌宁县水平中学。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优化教师队伍建设,教师队伍管理再提升。
抓好教师教学常规管理和校本研修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总结,全体教师积极参与,教学质量得到显著提高。注重校本教研,学校组织成立了4个教研组,要求每个组都要有自己的校本教研课题,人人参与校本教研课题的研究。同时学校现有市级课题一个,县级课题一个,相关人员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取得一定成效。
2.重视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校园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在物质文化建设方面,我们根据学校校园的实际,购置了乒乓台、体育器材、实验器材等。在精神文化方面,我校开展了硬笔书法特色创建活动,学生的书写水平有大幅提高。学校还组织了乒乓球、篮球、田径、器乐、合唱、毛笔书法、美术等课外活动小组,这样的活动不仅丰富了学生们的课余生活,也给学校留下一道靓丽的风景。
3.教育教学质量再提升。
我校全面贯彻教育高质量发展方案,加强对学生的日常教育,注重学生品质的培养,注重对学生的潜移默化,让学生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得到品质的提升。加强教学管理工作,教科室做好各种教学常规管理,做到抽查、周查与月查相结合。教师注重对学生的培优补差,赢得教学效果的不断提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18个单位,分别是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卡斯镇新谷村完全小学、昌宁县卡斯镇大塘村完全小学、昌宁县卡斯镇广邑村完全小学、昌宁县卡斯镇客邑村完全小学、昌宁县卡斯镇兰山村完全小学、昌宁县卡斯镇毛寨村完全小学、昌宁县卡斯镇龙塘村完全小学、昌宁县卡斯镇龙洞村完全小学、昌宁县卡斯镇大水平村完全小学、昌宁县卡斯镇邑林村完全小学、昌宁县数理天地民族希望小学、昌宁县卡斯镇大水平村幼儿园、昌宁县卡斯镇龙洞村幼儿园、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幼儿园、昌宁县邑林村幼儿园、昌宁县卡斯初级中学、昌宁县水平中学。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84人。在职实有27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7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7562763.5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7562763.5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7179065.04元,同比增长17.78%,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相应的各种社会保障缴费提数增加。二是幼儿保教费收费标准提高,专项工作补助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562763.54元,其中:本年收入47562763.5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7179065.04元,同比增长17.78%,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相应的各种社会保障缴费提数增加。二是幼儿保教费收费标准提高,专项工作补助经费增加。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与上年均无非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562763.5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7562763.54元,其中:基本支出45518883.54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6722452.84元,同比增长17.3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相应的各种社会保障缴费提数增加;项目支出204388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456612.2元,同比增长28.77%,主要原因是幼儿保教费收费标准提高,专项工作补助经费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45518883.54元,其中:人员经费44369529.88元;公用经费1149353.6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306229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3个项目,资金共计2043880元,其中:民生项目2个,资金共计24388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18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50201)教育支出-学前教育2284680元;
2.(2050202)教育支出-小学教育21724234.63元;
3.(2050203)教育支出-初中教育13926175.06元;
4.(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8400元;
5.(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01349.28元;
6.(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90000元;
7.(2080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56000元;
8.(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31413元;
9.(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126353.34元;
10.(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330837.36元;
11.(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3320.87元。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持平,原因是厉行节约,今年与上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与上年持平,原因是厉行节约,今年与上年均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持平,原因是2022年无新增公务用车,今年与上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23年预算项目5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已在2023年部门预算“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中公开。
(一)项目名称: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本级)。
(二)立项依据
根据《昌宁县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昌宁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昌教体联发〔2019〕2号)要求,预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补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特困救助对象及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标准为寄宿学生小学1000元/生·学年,初中1250元/生·学年;非寄宿的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500元/生·学年,初中625元/生·学年。
(三)项目实施单位: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
(四)项目基本概况
1.立项目的:2023年度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本级)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阳光工程,该项目的实施,解决了家庭贫困学生上学难、入学难问题,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和谐、均衡发展。该项目的补助对象为非寄宿的脱贫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简称四类人员)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寄宿学生。
2.本年度要达到的绩效目标是:一是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预算下达到所属义务教育学校,并及时发放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二是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四是加大力度宣传义务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昌宁县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昌宁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昌教体联发〔2019〕2号文件要求,学生向学校提交《昌宁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乡镇、村社区、学校联动,结合扶贫数据、民政数据、残疾学生数据对四类人员进行困难认定,各学校接到资金文件后,确保四类人员必需享受后,剩余指标召开村社区、校长、分管副校长、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家长代表等参与的评审会议,确定资助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财务人员负责造册发放、账务核销。
(六)资金安排情况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资金承担比例为:中央50%、省级42.5%、市级1.5%、县级6%。根据2022年事业统计报表学生人数,我单位共预算本级项目2392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严格按事业统计报表数据、实际在校学生数确定补助对象名单,根据《昌宁县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昌宁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昌教体联发〔2019〕2号文件要求认定困难学生。
2.补助资金由出纳打在学生的饭卡或家长的银行卡上,专门用于学生的伙食补助,充分发挥补助资金的效益。
3.中心学校不定时、不定期向各村完小、中学学生、学生家长了解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使用情况,以保证学生使用好补助,防止乱用补助,造成补助浪费,对不合理使用补助的,积极和家长联系,对其进行教育。
4.严格专款专用,确保将补助经费按时、足额发放。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八)项目实施成效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全年共发放学生补助资金1370000元,惠及学生1750人。二是质量指标:全年发放资金涵盖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家庭学生、监测对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特困供养学生达到全覆盖。三是成本指标: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小学寄宿学生人均补助标准指标值1000元/生.年,全年实际完成值1000元/生.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小学非寄宿学生人均补助标准指标值500元/生.年,全年实际完成值500元/生.年;初中寄宿生人均补助标准指标值1250元/生.年,全年实际完成值1250元/生.年;初中非寄宿生人均补助标准指标值625元/生.年,全年实际完成值625元/生.年;特殊教育学生补助标准指标值1250元/生.年,全年实际完成值1250元/生.年;8个人口较少民族补助资金补助标准指标值为250元/生.年,全年实际完成指标值为250元/生.年。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指标值≧93%,全年实际完成值98.22%;补助对象政策的知晓度,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学生满意度,指标值≧95%,全年实际完成值98%;学生家长满意度指标值≧95%,全年实际完成值98%,社会满意度较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资产总额49289659.88元,其中,流动资产2150011.24元,固定资产47044200.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5448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999364.1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033915.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100700111
附件【附件.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222103417606.xlsx】
附件【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及编制说明20230222103358246.doc】
附件【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