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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30915-00009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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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拟订地方性教育体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2.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学校(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领导干部人选的考察、推荐、任免。指导下属学校(单位)做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工、青、妇、老干及统一战线工作。

3.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工作,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4.负责对各类学校教育体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负责承办学校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管辖权限内的办学机构审批、体育社团(协会)资格审查及其管理工作。

5.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多方筹措教育体育经费,全面加强教育体育经费监管;认真落实学生资助、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咨询及信息发布、数据管理工作,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6.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及德育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和体育工作。

7.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农村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

8.主管教师教育工作,组织各类学校教师开展继续教育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9.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国际、国内教育援助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对外交流合作事务。

10.指导各类学校做好勤工俭学、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做好校园规划、校舍建设、维修维护、设施设备管理工作。

11.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统筹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社会体育团体指导和管理。

12.执行国家课程标准,落实课程计划,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科研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审定县级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组织实施普通高等、中等、自学考试及其他形式考试工作;负责中小学校、职业高中、幼儿教育招生计划及学籍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汇总)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党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事股、教育事业管理股、学校建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招生考试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股、体育事业管理股、昌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4个股所级事业机构,分别是:青少年活动中心、少体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所属单位36个,分别是:昌宁第一中学、昌宁县第二中学、昌宁县第三中学、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小、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温泉镇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翁堵镇中心完小、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完小、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小学、昌宁县更戛乡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勐统镇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小、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中心学校、昌宁县大田坝镇湾岗九年制学校、昌宁县柯街华侨农场小学、昌宁思源实验学校、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昌宁县温泉初级中学、昌宁县翁堵初级中学、昌宁县鸡飞初级中学、昌宁县大田坝初级中学、昌宁县卡斯初级中学、昌宁县湾甸民族初级中学、昌宁县水平初级中学、昌宁县柯街中学、昌宁县更戛初级中学、昌宁县勐统中学、昌宁县漭水初级中学、昌宁县耈街民族中学、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昌宁县幼儿园、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昌宁县第二幼儿园(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幼儿园)。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好《关于推动昌宁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稳步推进全县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坚持“五育”并举,激发活力、补齐教育发展短板,奋力推进昌宁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持续抓党建引领。一是持续强化基层党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实现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全员培训,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打造学校“双强双好”党建品牌。二是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家风教育,以案促改。修改完善“四小四大”工作机制强化昌宁教育治理工作。三是持续强化意识形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思政教育,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坚决抵御宗教渗透、防范校园传教。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各学校微信公众号的监管工作。四是持续推进党建示范。积极打造和巩固基层党建示范点,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示范引领作用的充分发挥,将德育工作融入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促全方位育人,推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二)健全完善管理机制。一是持续巩固好义务教育学校“县管校聘”改革的成果,完善教师流动机制。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全力推动试点的后续工作,健全中小学校党组织对学校工作全面领导、校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的领导机制、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公办中小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

(三)持续提升教学质量。一是推进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县教体局班子和教研员驻校蹲点、高中教研部与名师工作室联席会议、校长“三进”、家长进学校、片区教研基地建设等制度,全面提升以高中为重点的教学质量。二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教育专项,全力补齐教育装备短板、弱项,扎实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管理,推进教学质量优质均衡发展。三是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创新普通高中教学教研管理机制,优化“西南大学昌宁高中班”招生、班级管理等工作,保障普通高中教育投入,推动全县高中教育提档升级。力争2023年一本上线率达16%以上,本科上线率达60%以上。适时在县城区启动建设第3所普通高中学校,新增学位2000个。适度压缩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四是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结合县域产业发展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合理调整专业设置,争创省级优质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群,积极组织参加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和职教活动。

(四)抓好教师队伍培养。一是抓师德。制定系统科学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方案,持续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全面开展师德师风民主评议,加大教师违反师德师风问题查处力度,着力提升全县教师师德素养。二是抓校长。深入开展基础教育校长职级制改革,开展校长任期绩效评估,加强校长考核管理,组织开展校长任期民主评议,对综合评估排名倒数后三位的学校一级班子进行问责,连续两年倒数后三位的校长进行调整。三是抓师训。依托西南大学附属学校建设的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校(园)长4个培训基地,加快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努力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五)狠抓学校项目建设。一是优先保障续建项目。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督促施工企业加强施工力量,重点实施好示范一小、昌宁一中运动场、昌宁二中运动场等续建项目,保障项目尽早发挥效益。二是加快推进新开工项目。重点推进柯街镇第二幼儿园、兴宁幼儿园服务用房、昌三中食堂、湾甸中学女生宿舍楼、2023年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等新项目建设,计划新建校舍及运动场2万平方米,计划投入资金1.1亿元。三是超前谋划项目前期工作。重点抓好昌一中扩建、昌二中扩建、城北幼儿园、城西幼儿园、城南幼儿园、湾甸中学男生宿舍楼、翁堵镇中心完小学生宿舍楼、温泉镇下六甲村完小整体迁建等项目前期工作。四是修改完善专项规划。重点对普通高中教育扩容提质、中等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学前教育提质扩容等项目符合规划要求项目全部纳入云南省办学条件管理系统,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支持。五是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教育”,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的应用,推动教学方式的变革和创新。

(六)抓细管理保障措施。一是抓安全。对标实现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与公安机关联网,持续开展“平安校园”创建,积极推广风险防控“保险+服务”前置模式。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持续推行学生食堂“六T”、学生宿舍“六T”管理。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抓实抓细疫情防控措施,精心谋划各项保障工作,积极构建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狠抓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深化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大力实施校园安全工程,制定学校安全工作清单、责任清单和风险清单,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二是抓德育。持续做好“双减”“五项管理”的监督督查工作,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建设工作,完成20%创建任务,有序开展37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工作。三是抓衔接。持续应用“政府救助平台”和“云南省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动态管理系统”等,全面落实精准资助,深入推进资助育人,推动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严格执行资助时间节点,确保各类资助资金发放到位。

(七)有序开展体育工作。一是提升群众健身意识、健身知识和能力,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15万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16万人、比例达全县总人数的44.4%以上。二是培训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80人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及以上水平的人数超过92%以上,优秀达标人数超过16%以上。三是实现县、乡、行政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全覆盖。年底实现自然村达到体育设施26%以上的覆盖率,县城普遍建成“十五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47平方米,基本满足群众健身需求。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率达70%以上。四是积极筹备组织好昌宁县教体系统的第二届综合运动会,组队参加2023年保山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汇总)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7个,下设36个单位,分别是昌宁第一中学、昌宁县第二中学、昌宁县第三中学、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小、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温泉镇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翁堵镇中心完小、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完小、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小学、昌宁县更戛乡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勐统镇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小、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完全小学、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中心学校、昌宁县大田坝镇湾岗九年制学校、昌宁县柯街华侨农场小学、昌宁思源实验学校、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昌宁县温泉初级中学、昌宁县翁堵初级中学、昌宁县鸡飞初级中学、昌宁县大田坝初级中学、昌宁县卡斯初级中学、昌宁县湾甸民族初级中学、昌宁县水平初级中学、昌宁县柯街中学、昌宁县更戛初级中学、昌宁县勐统中学、昌宁县漭水初级中学、昌宁县耈街民族中学、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昌宁县幼儿园、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昌宁县第二幼儿园(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幼儿园)。

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7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6个。截止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04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3386人。在职实有330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30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0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206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22370057.0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94008997.4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8361059.58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719413300.50元减97043243.47元,同比下降13.49%,主要是2023年纳入预算的项目比2022年减少6个,减少97043243.47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94008997.45元,其中:本年收入594008997.4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4008997.4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593597732.19元增411265.26元,同比增长0.07%,主要原因:一是教师政府奖励性绩效工资1000元/人.月纳入财政预算;二是调整教师薪级工资和教师职称晋升工资增加;三是2021年部分在职人员社保缴费在2022年支出。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28361059.58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8361059.58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125815568.30减97454508.73元,同比下降77.46%,主要原因:一是上级补助收入减少3250296.86元;二是事业收入减少3500000元;三是其他收入减少1017950.21元;四是财政收回结转结余资金,上年结转结余减少89686261.66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22370057.0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94008997.45元,其中:基本支出546378967.8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485710554.65增60668413.15元,同比增长12.49%,主要原因:一是教师政府奖励性绩效工资1000元/人.月纳入财政预算。二是调整教师薪级工资和教师职称晋升工资增加。三是2021年部分在职人员社保缴费在2022年支出;项目支出47630029.65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107887177.54减60257147.89元,同比下降55.85%,主要是2023年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的项目较2022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546378967.80元,其中:人员经费524852157.16元;公用经费21526810.6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97个项目,资金共计47630029.65元,其中:民生类项目52个,资金共计2319455.6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114个,资金共计23690574.05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31个,资金共计2162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301行政运行110236.48元、2050101 行政运行15015700.57元,主要用于教育体育局机关职工的工资支出、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和车辆运行支出等。

2.2010350事业运行98726.54元、2011350 事业运行91315.22元,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账务并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核算,主要用于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的工资支出、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和车辆运行支出等。

3.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4.2050199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13006.25元,主要是单位往来资金。

5.2050201学前教育37959341.95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教师的工资及幼儿园办公经费。

6.2050202小学教育205103370.54元,主要用于小学教师的工资及小学办公经费。

7.2050203初中教育110188596.09元,主要用于初中教师的工资及初中办公经费。

8.2050204高中教育69375428.39元,主要用于高中教师的工资及高中办公经费。

9.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404460元,主要用于学校建设配套资金、市运会工作经费、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教育高质量发展等支出。

10.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16143009.16元,主要用于中等职业教育教师的工资及办公经费。

11.2050701特殊教育5651141.43元,主要用于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工资、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公经费及全县送教上门经费。

12.2050799其他特殊教育支出57600元,主要用于学校临聘人员工资。

13.2050901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153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支出。

14.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800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支出。

15.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634164元,主要用于教体系统退休人员工资。

1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045797.1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负责部分的缴费。

17.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80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单位负责部分缴费。

18.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4680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大学生见习补助等支出。

19.2080801死亡抚恤1898221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

20.2080802伤残抚恤51200元,主要用于周祥超老师伤残补助。

2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41044.08元,主要用于教体局机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5161270.42元,主要用于教师及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5946111.93元,主要用于教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24.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33256.27元,主要用于教师及事业人员工伤保险缴费。

25.2299999其他支出1500000元,主要是财政代管学校以前年度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主要用于学校日常办公支出。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2个项目,资金共计28361059.58元,其中:专项业务类项目6个,资金共计25938476.95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6个,资金共计2422582.63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192238.7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30个预算10563200元、政府采购服务20个预算629038.72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汇总)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3189.68元,较上年256760元减少43570.32元,下降16.9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汇总)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我部门均未预算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汇总)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9410元,较上年76760元减少27350元,下降35.6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8次,共计接待582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二是公务接待预算较2022年下降,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下降4批次,接待人次下降13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汇总)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3779.68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779.68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

1.项目名称: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2.立项依据:《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1〕6号。

3.项目实施单位:昌宁县各义务教育学校。

4.项目基本概况:对义务教育阶段“四类”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全年预算补助资金2517.91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151.07万元。

5.项目实施内容: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的“四类”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和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中1250元/生.学年,小学1000元/生.学年;非寄宿的“四类”学生,初中625元/生.学年,小学500元/生.学年。

6.资金安排情况:全年预算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2517.91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151.07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分春秋两季实施,春季学期2022年7月底实施结束,秋季学期2022年12月底实施结束。

8.项目实施成效:该项目的实施,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经费

1.项目名称: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经费。

2.立项依据:

(1)云政教督办函〔2019〕4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

(2)云厅字〔2021〕1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项目实施单位: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4.项目基本概况: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语文、艺术、英语质量监测任务。

5.项目实施内容:对全县中小学的语文、艺术、英语进行教育质量监测。

6.资金安排情况:上交监测经费15万元,监测过程中支出相关费用10万元,合计25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2022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计划在3-5月分完成。具体实施计划如下:

(1)3月份,上报学校信息,确认样本,上报师生信息。

(2)4月份,成立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县级实施工作细则和防疫方案,确认师生信息,并配备测试用文具物品。

(3)5月份,开展测试程序与工作规范培训,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开展测前准备情况的问题排查,问卷调查系统作答练习测试,完成测试。

项目实施成效:通过监测分县(市、区)呈现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水平状况、学习习惯养成和师资、设备配备及保障情况等,对影响该我县学生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因素进行分析,诊断县域义务教育质量问题,为学校改进教育教学提供参考,推动县域义务教育质量提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汇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5125937.05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500元,同比增加0.08%,占基本支出的0.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7人,办公经费增加125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汇总)资产总额1103406603.97元,其中,流动资产128702663.01元,固定资产878904095.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5875642.12元,无形资产8924203元,其他资产1000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788349.3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730158.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汇总)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

1.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表

2.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