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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30914-0004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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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完全小学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完全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完全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完全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在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本学校教师、学生以及德育、教学、教研、后勤、招生、学籍、财物等管理。拟订学校教育发展规划,保证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监督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人事财务处、教导处、教科研训处、总务处、安全办。

所属单位20个,分别是:

1.昌宁县鸡飞镇澡塘村完小

2.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幼儿园

3.昌宁县鸡飞镇扁木村完小

4.昌宁县鸡飞镇扁木村幼儿园

5.昌宁县鸡飞镇邑等村完小

6.昌宁县鸡飞镇邑等村幼儿园

7.昌宁县鸡飞镇珠山村完小

8.昌宁县鸡飞镇珠山村幼儿园

9.昌宁县鸡飞镇八甲村完小

10.昌宁县鸡飞镇八甲村幼儿园

11.昌宁县鸡飞镇干塘村完小

12.昌宁县鸡飞镇干塘村幼儿园

13.昌宁县鸡飞镇英韬村完小

14.昌宁县鸡飞镇英韬村幼儿园

15.昌宁县鸡飞镇里文村完小

16.昌宁县鸡飞镇里文村幼儿园

17.昌宁县鸡飞镇鸡飞村完小

18.昌宁县鸡飞镇鸡飞村幼儿园

19.昌宁县鸡飞镇二母龙幼儿园

20.昌宁县鸡飞初级中学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完善学校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办学条件,多措并举,加大投入,巩固提升义教均衡发展工作。

2.注重德育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加强纪律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纪律、安全观念,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情操、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

3.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加强教研组的建设,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创新师德师风教育,夯实教学常规。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提高执教水平。

4.完善后勤管理,为教育教学提供有力保障。严格执行相关财经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各项开支精打细算,做到规范、清晰、透明。学校后勤人员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20个单位,分别是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完小、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幼儿园、昌宁县鸡飞镇扁木村完小、昌宁县鸡飞镇扁木村幼儿园、昌宁县鸡飞镇邑等村完小、昌宁县鸡飞镇邑等村幼儿园、昌宁县鸡飞镇珠山村完小、昌宁县鸡飞镇珠山村幼儿园、昌宁县鸡飞镇八甲村完小、昌宁县鸡飞镇八甲村幼儿园、昌宁县鸡飞镇干塘村完小、昌宁县鸡飞镇干塘村幼儿园、昌宁县鸡飞镇英韬村完小、昌宁县鸡飞镇英韬村幼儿园、昌宁县鸡飞镇里文村完小、昌宁县鸡飞镇里文村幼儿园、昌宁县鸡飞镇鸡飞村完小、昌宁县鸡飞镇鸡飞村幼儿园、昌宁县鸡飞镇二母龙幼儿园、昌宁县鸡飞初级中学。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35人。在职实有13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099448.9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099448.9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9490482.49元,同比增长69.74%,主要是县管校聘改革和中小学合并导致在职人员增加49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各类保险等人员经费类支出增加较多。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099448.98元,其中:本年收入23099448.9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099448.9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9490482.49元,同比增长69.74%,主要是县管校聘改革和中小学合并导致在职人员增加49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各类保险等人员经费类支出增加较多。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我部门今年与上年均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099448.9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099448.98元,其中:基本支出22101373.1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347231.49元,同比增长73.29%,主要是县管校聘改革和中小学合并导致在职人员增加49人,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各类保险等人员经费类支出增加较多;项目支出998075.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3251元,同比增长16.76%,主要是保育费收费标准提高导致非税收入资金较去年增加,其次是中小学合并,增加了初中教育的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22101373.18元,其中:人员经费21428762.22元;公用经费535006.9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137604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4个项目,资金共计998075.8元,其中:民生项目1个,资金共计21375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3个,资金共计976700.8元。

3.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50201学前教育1167560.8元,主要用于支付幼儿园日常办公经费、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临时人员工资等。

(2)2050202小学教育13142138.63元,主要用于支付小学教师工资、教师失业保险、办公费、工会经费、临时人员工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3)2050203初中教育4044557.98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学教师工资、工会经费、办公费、临时人员工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4)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160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29935.68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教师养老保险。

(6)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4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教师职业年金。

(7)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6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

(8)2080801死亡抚恤91020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补助。

(9)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033585.55元,主要用于支付教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10)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67166.14元,主要用于支付教师公务员医疗补助。

(11)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884.2元,主要用于支付教师工伤保险。

4.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基本工资6848952元。

(2)30102津贴补贴2184000元。

(3)30103奖金570746元。

(4)30107绩效工资6740400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29935.68元。

(6)30109职业年金缴费540000元。

(7)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23001.55元。

(8)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67166.14元。

(9)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6478.89元。

(10)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8081.96元。

(11)30201办公费151565元。

(12)30202印刷费30000元。

(13)30206电费15000元。

(14)30211差旅费8000元。

(15)30216培训费20000元。

(16)30218专用材料费120000元。

(17)30226劳务费850000元。

(18)30228工会经费258841.96元。

(19)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600元。

(20)30305生活补助127020元。

(21)30307医疗费补助10584元。

(22)30308助学金58075.8元。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完全小学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完全小学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持平,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我部门均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完全小学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与上年持平,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我部门均未预算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完全小学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持平,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我部门均无公务用车,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已在2023年部门预算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中公开。包含4个项目,其中重点项目3个,为(本级)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小学教育)、(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初中教育)。(具体详见附件)

(一)(本级)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

1.项目名称:(本级)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2022年学生资助政策一览表》、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报表。

3.项目实施单位: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完全小学。

4.项目基本概况:项目依据《2022年学生资助政策一览表》中所列资助标准,结合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学生人数相关数据进行预算,确保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

5.项目实施内容:项目补助对象为学前教育阶段“七类”人员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300元/生.年。

6.资金安排情况:全年预算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资金56700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1360.8元。

7.项目实施计划: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项目分春秋两季实施,春季学期2023年7月底实施结束,秋季学期2023年12月底实施结束。

8.项目实施成效: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项目的实施能够让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保障其入学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

(二)(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小学教育)

1.项目名称:(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小学教育)

2.立项依据:项目依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1〕6号文件、《2022年学生资助政策一览表》、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立项。

3.项目实施单位: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完全小学。

4.项目基本概况:项目依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1〕6号文件、《2022年学生资助政策一览表》,结合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预算,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

5.项目实施内容:项目补助对象为小学阶段“七类”人员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寄宿学生1000元/生.年,非寄宿学生500元/生.年。

6.资金安排情况:全年预算(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小学教育)589000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35340元。

7.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分春秋两季实施,春季学期2023年7月底实施结束,秋季学期2023年12月底实施结束。

8.项目实施成效:项目的实施能够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保障其入学的权利,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压力,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促进教育公平,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有机会成为有用之才。

(三)(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初中教育)

1.项目名称:(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初中教育)

2.立项依据:项目依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1〕6号文件、《2022年学生资助政策一览表》、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立项。

3.项目实施单位: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完全小学。

4.项目基本概况:项目依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1〕6号文件、《2022年学生资助政策一览表》,结合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相关数据进行预算,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

5.项目实施内容:项目补助对象为初中阶段“七类”人员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寄宿学生1250元/生.年,非寄宿学生625元/生.年。

6.资金安排情况:全年预算(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初中教育)356250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21375元。

7.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分春秋两季实施,春季学期2023年7月底实施结束,秋季学期2023年12月底实施结束。

8.项目实施成效:项目的实施能够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保障其入学的权利,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入学压力,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促进教育公平,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有机会成为有用之才。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完全小学资产总额37335474.44元,其中,流动资产703285.35元,固定资产33483719.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14847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656911.1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456796.9元,主要是本年度新购入电脑、投影仪、电子白板等通用设备共计138025.82元,其次是中小学合并增加了中学的资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完全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完全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完全小学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100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