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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30913-00030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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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在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本校教师、学生以及德育、教学、教研、后勤、招生、学籍、财物等管理。拟订学校教育发展规划,保证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监督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3年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所属单位0个。内设4个机构:教务处、政教处、安全办、总务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党建引领,建设优秀教师团队。建设一支团结务实的领导班子,打造一支技艺精湛、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团队。

2.抓牢安全生产,做好师生员工后勤安全保障工作。提高思想认识、防范网络诈骗;抓实校园安全工作,校内严禁出现不安全事故。

3.建立“素质质量”意识,抓实质量提升工作。构建“素质质量”共抓平台,提升学校办学社会满意度;抓实教学常规,抓好课堂效率;抓好作业研究,创新作业设计;同步推进“双减”及“双升”工作;加强合作互助意识。

4.抓实班主任培训工作,建设一支具有较强带班育人能力的班主任队伍。一是加强班主任建班育人能力的培养;二是确定明确的班级管理理念;三是确定严格班风建设执行标准,监督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助力学校抓实学生素质,提升学校办学质量。

5.着眼学校发展,进一步丰富学校的办学内涵。一是确保招生工作稳步推进,招生结束继续实行均衡分班工作;二是做好宣传,把控好课后延时服务社会舆论,课后延时服务费专款专用,凡是不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教师一律不得参与分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校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6人。在职实有6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573278.0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074071.7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499206.31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914417.39元,同比增长9.47%,主要原因是教师岗位变动,工资和保险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074071.78元,其中:本年收入10074071.7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74071.7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481883.58元,同比增长17.25%,主要原因是教师岗位变动,工资和保险增加。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499206.31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499206.31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567466.19元,同比下降53.20%,主要原因是2022年代管户共支出伙食费与教师绩效工资567499.19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573278.0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074071.78元,其中:基本支出10072451.78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481763.58元,同比增长17.25%,主要原因是教师岗位变动,工资和保险增加;项目支出162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20元,同比增长8%,主要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增加,导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预算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0072451.78元,其中:人员经费9911405.18元;公用经费161046.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1620元,其中:民生项目1个,资金共计162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2050202小学教育7895492.91元,主要用于小学教师的工资及小学办公经费。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2400元,主要用于慰问退休教师办公经费。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5492.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负责部分的缴费。

4.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单位负责部分缴费。

5.2080801机关单位职工遗属补助14568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遗属补助。

6.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499671.41元,主要用于教师及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33962元,主要用于教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484.66元,主要用于教职工工伤保险。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499206.31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499206.31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厉行节约,本年与上年均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厉行节约,本年与上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原因是厉行节约,本年与上年均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原因为2021年和2022年我校没有公务用车,不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民生类项目:

(一)项目名称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1〕6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

(四)项目基本概况

对义务教育阶段“七类”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

(五)项目实施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的“七类”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寄宿生1000元/生.学年,非寄宿生500元/生.学年;初中寄宿生1250元/生.学年,非寄宿生625元/生.学年。

(六)资金安排情况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县级配套资金162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分春秋两季实施,春季学期2023年7月底实施结束,秋季学期2023年12月底实施结束。

(八)项目实施成效

该项目的实施,对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事业发展类项目:

(一)项目名称

单位往来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单位往来资金补录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

(四)项目基本概况

我校代收学生伙食费、教师绩效工资和教辅费,并上交昌宁县财政局代管户,资金使用向国库进行申请,有效保证了学校不存在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

(五)项目实施内容

保障学生伙食费、教师绩效工资和教辅费支出。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单位往来补助资金项目资金安排为499206.31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单位往来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期为2023年。

(八)项目实施成效

该项目的实施,有效保障学生伙食费、教师绩效工资和教辅费支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资产总额10695450.99元,其中,流动资产1176151.60元,固定资产9408717.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058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1079.5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0105.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5项,账面原值494484.9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103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