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3-022300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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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制度的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负责管辖范围内单位和个人的参保管理、基金征缴和待遇审核支付。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和相关生育保险制度。
4.贯彻执行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健全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监督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的实施。
6.贯彻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和信息披露体制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和基金监管和规划财务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业务经办;负责管辖范围内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参保管理、待遇审核支付工作;负责全县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方案的编制和执行;负责管辖范围内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的协议管理;负责管辖范围内公务员医疗补充保险的经办;负责管辖范围内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服务;负责全县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业务档案管理;负责指导乡镇经办机构按规定开展业务经办;承办上级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编6名)。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90757.1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90757.1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497957.18元,同比增长18.49%,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工资支出增加以及新增离休干部和厅级干部医疗补助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90757.18元,其中:本年收入3190757.1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90757.1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497957.18元,同比增长18.49%,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工资支出增加以及新增离休干部和厅级干部医疗补助预算。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本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90757.1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190757.18元,其中:基本支出3190757.18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497957.18元,同比增长18.49%,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工资支出增加以及新增离休干部和厅级干部医疗补助预算;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20000元,同比下降100%,主要是原因是2023年预算项目资金为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3190757.18元,其中:人员经费2929036.64元;公用经费261720.5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
3.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6356.33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行政、事业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47377.5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3507.57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8841.08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42.05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
2101501行政运行2287993.91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工资福利和商品和服务支出。
2101550事业运行202738.72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和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8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93元,较上年减少13907元,下降92.7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项,不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93元,较上年减少13907元,下降92.7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约2次,组团人次0次,共计接待约30人次。
减少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规定,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48407.00元,比上年预算少4093元,同比减少7.80%,占基本支出的1.52%,主要是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规定,压缩办公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127872.64元,其中,流动资产3482.44元,固定资产12439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较少21825.6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1: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900111
附件【附件2.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及编制说明20230914014857510.doc】
附件【附件.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91401491133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