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30914-0005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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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昌宁县纪委监察委的主要职责: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县级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县级规范性文件。7.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乡镇纪委、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等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9.完成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保山市监察委员会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县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等。2.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等。3.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等。4.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等。5.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等。6.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等。7.第一纪检监察审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调查处置的职责等。8.第二纪检监察审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调查处置的职责等。9.第三纪检监察审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调查处置的职责等。10.第四纪检监察审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调查处置的职责等。11.第五纪检监察审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调查处置的职责等。第五纪检监察审查室除上述职责外,还承担防逃追逃职能。12.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县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镇纪委、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等。13.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等。另外,还有派驻纪检组17个,巡察办公室1个、巡察组5个、巡察信息管理中心1个;机构设置比去年增加1个,即按上级要求设立巡察信息管理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精准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落地见效。毫不动摇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的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完整、准确、全面把握精神实质,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以自我革命制度体系的规范完善,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按照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要求,健全完善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察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深化运用“大监督”工作机制,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切实将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等融合起来,有机贯通、形成合力。抓住“关键少数”这个监督重点,加大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开展同级监督的支持督导力度,完善述责述廉制度,盯住“一把手”履职尽责和接受谈话、推进问题整改等情况,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牢牢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促进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强化纪委监督责任,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职责,严格执行责任清单、约谈提醒、履责报告等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
3.以利剑作用的全力发挥,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中之重,把严的要求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科学谋划、有序推进年度任务,全面配合上下联动和提级巡察。完善并运用好情况通报、参与协作、沟通协调、成果运用、整改监督、宣传报道和舆情处置“六项机制”,有效落实巡审联动、县级分管领导参加巡察进驻和反馈会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协作研判等工作机制,推动组织、审计、财政、统计、信访、宣传等部门深入参与巡察,形成合力。系统查找基层权力运行的堵点、腐败风险的高地、制度建设的漏洞、改革措施落地的难处、群众心中的痛点,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创新方式方法,广泛收集巡察对象信息,积极探索由表及里的巡察路径,切实做到透过业务看政治,对照规矩找偏差,持续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巡察监督精准性和有效性。
4.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深化落实,推动干事创业氛围持续向好。紧紧围绕“作风建设巩固深化年”主题,深入把握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健全作风建设监督机制,加强与组织、宣传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整治。坚决纠治“逃责式改非”、“推脱绕式躺平”等问题,深入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不肯干也不敢干、卷起袖子在一边看”等行为。紧盯重要节日、关键节点、关键少数,持续开展以“小制度”见“大作风”抓“一岗双责”行动,推动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走深走实。准确把握“四风”的规律特点,坚决纠治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担当、不用力,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片面理解、机械执行、野蛮操作,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权力观异化、政绩观扭曲、事业观偏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纠治公款吃喝、“舌尖上的浪费”、“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变着法子“吃公函”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党中央惠民利民、富民安民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紧盯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以“小切口”撬动“大民生”,让人民群众时时感受到清风正气就在身边。
5.以“清廉昌宁”的高水平建设,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坚决落实省市纪委和县委有关清廉建设的工作部署,以打造清廉建设“责任共同体”为抓手,把推进“清廉昌宁”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健全“四责协同”机制,制定年度清廉建设行动方案,强化专项监督,推动形成党委牵头主抓、纪委监督推动、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共建格局,让清廉建设各项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抓、向目标奔,不断推动构建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的良好政治生态。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6.以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系统施治,推动全周期管理取得新成效。以零容忍的态度反腐惩恶,完善动态清除、常态惩治工作机制。严查重点问题,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集团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防止政商勾连、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行业和领域,集中力量靶向治理、遏制乱象。对搞权钱交易、幕后交易、侵吞国有资产、贪污挪用民生资金、滥用执法司法权、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行为严惩不贷。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的行贿人,完善行贿人信息库,强化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年轻干部,切实纠正一些年轻领导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掌握、不执行等问题,教育引导扣好廉洁自律“第一粒扣子”。督促“一把手”和领导干部带头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强化党性教育、政德教育和警示教育,树立良好家教家风,营造和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构建清廉社会生态。
7.以锻造铁军的具体实践,推动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全面落实。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扎实开展党中央部署的主题教育,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必修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把纯洁思想、纯洁组织作为重点来抓,切实加强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坚决防治“灯下黑”,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零容忍”,坚决查处跑风漏气、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等违纪违法行为,以铁一般的纪律持续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74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9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503685.6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503685.6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比上年预算减少3747441.48元,同比下降16.84%,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与上年对比增加852558.52元,增长4.83%。原因是政策性工资调整等导致人员工资支出收入较上年增加1042994.08元,增长10.51%;社会保障缴费、卫生健康支出收入较上年增加254596.56元,增长8.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较上年度增加624元,增长6.06%;公务交通补贴收入较上年减少77400元,下降8.48%;工会经费收入较上年减少3656.12元,下降1.84%;其他公用支出收入较上年减少165000元,下降5.71%;项目支出收入52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27.78%。其他(单位资金)支出收入0元,较上年减少4600000元,纯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503685.62元,其中:本年收入18503685.6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503685.6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比上年预算增加852558.52元,增长4.83%,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与上年对比增加852558.52元,增长4.83%。原因是政策性工资调整导致人员工资支出收入较上年增加1042994.08元,增长10.51%;社会保障缴费、卫生健康支出收入较上年增加254596.56元,增长8.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较上年度增加624元,增长6.06%;公务交通补贴收入较上年减少77400元,下降8.48%;工会经费收入较上年减少3656.12元,下降1.84%;其他公用支出收入较上年减少165000元,下降5.71%;项目支出收入52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27.78%。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503685.6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503685.62元,其中:基本支出17983685.62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1052558.52元,同比增长6.22%,主要是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工会经费等收入较上年增加,留置案件办理在异地,其差旅费、办公费支出有较大增长;项目支出520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200000元,同比下降27.78%,主要是专项业务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7983685.62元,其中:人员经费14225203.68元;公用经费3758481.9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5个项目,资金共计52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5个,资金共计520000元。
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11101行政运行15042242.86元(其中:基本工资4005372元、津补贴5361384元、年终一次性奖333781元、月基础绩效奖1201800元、绩效工资62560.08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835200万元、工会经费194781.94元、车辆经费177010元、办公费1082990元、水费15000元、电费20000元、邮电费120000元、差旅费650000元、会议费120000元、培训费160000元、公务接待费94500元、维修(护)费100000元、被装购置费80000元、劳务费120000元、其他交通费2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3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200000元、工伤失业保险4863.84元、遗属补助10920元;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0000元(办公费100000元、差旅费100000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54383.53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0000元;2080801死亡抚恤1092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60357.37元(其中:大病保险18228元,基本医疗保险739189.37元,退休大病医疗294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1113.1元(其中:大病保险392元,基本医疗保险10721.1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29190.58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4211343.68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4005372元、30102津贴补贴5361384元、30103奖金(年终一次性奖)333781元、30103月基础绩效奖1201800元、30107绩效工资62560.08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54383.53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270000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68530.47元(含大病保险18620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29190.57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342.03元(工伤保险19478.19元、失业保险4863.84元);公用经费支出4292481.94元,其中:30201办公费1082990元、30205水费15000元、30206电费20000元、30207邮电费120000元、30211差旅费650000元、30213维修(护)费100000元、30215会议费120000元、30216培训费160000元、30217公务招待费94500元、30224被装购置费80000元、30226劳务费120000元、30228工会经费194781.94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701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855200元(其中公车改革补贴8352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3000元;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920元,其中:30305生活补助(遗属补助)10920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200000元,31013公务用车购置200000元。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五、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6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71510元,较上年增加186510元,增长65.4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从严控制非必要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4500元,较上年减少500元,下降0.5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0次,共计接待860人次。
下降原因为在上级加强执纪执法工作指导、物价上升的情况下,坚持厉行节约和严格执行内控制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77010元,较上年增加187010元,增长98.4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7010元,较上年减少12990,下降6.8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是因纪检监察机关体制改革后,执纪执法工作有新需求,原有车辆不适应,经批准将原有1辆5座车划拨大田坝镇,拟新购置1辆7座车(执法执勤),导致该预算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的原因为在工作任务加大、物价上升的情况下,坚持厉行节约和严格执行内控制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专项工作补助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昌宁县目前案件线索、政治生态情况,经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讨论研究决定通过立项。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
重点查处贯彻决策部署不坚决、弄虚作假、责任落实不力、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优亲厚友等行为,集中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民生资金监管、征地拆迁等领域存在的问题。主要用于留置案件的相关支出。
(五)项目实施内容
以零容忍的态度反腐惩恶,完善动态清除、常态惩治工作机制。严查重点问题,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集团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防止政商勾连、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行业和领域,集中力量靶向治理、遏制乱象。对搞权钱交易、幕后交易、侵吞国有资产、贪污挪用民生资金、滥用执法司法权、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行为严惩不贷。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政年初预算2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削减存量、遏制增量。坚持查防结合、纠建并举,完善“以案促改”工作机制,把调查、处理、教育、整改、建制结合起来,有效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实施以“小”见严纠“四风”行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治,严防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行动,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向企业违规借贷、低价购房、乱收费乱摊派等违纪违法行为,持续构建良好“亲”“清”政商关系;实施“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行动,从“小房本”“小市场”“小餐馆”“小病床”等“小事”入手,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实施“清廉单元”打造行动,坚持共建共创,统筹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村(居)、清廉医院等重点“清廉单元”建设,以典型示范引领全县各级党组织坚决扛起“清廉单元”建设的政治责任。
(八)项目实施成效
把正风肃纪反腐紧密统筹起来,把监督、查办、整改、治理贯通融合起来,把一体推进“三不”与净化政治生态、优化发展环境、激发担当作为结合起来,坚持系统谋划、贯通融合、共同发力,生成聚合效能、产生叠加效应。要牢固树立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理念,以霹雳手段严管严治,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让“不敢腐”的震慑常在;以机制完善堵塞漏洞,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让“不能腐”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以廉洁教育筑牢堤坝,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让“不想腐”的氛围逐步形成。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办案,宽严得当、处理恰当,确保政治上看有正效应、纪法上看有正确性、社会上看有正能量。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3758481.94元,比上年预算减246018.06元,同比下降6.14%,占基本支出的20.9%,公务交通补贴较上年减少77400元,下降8.48%;培训费减少40000元,下降2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345500元,下降81.7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4182257.59元,其中,流动资产3572513.77元,固定资产609743.82元(原值3435557.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04581.1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0908.38元(原值减少1511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42568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22200111
附件【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昌宁县纪委).doc】
附件【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doc】
附件【附件.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昌宁县纪委)20230221081249659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