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3-0128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1-28 |
文号 | 浏览量 |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编制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发展管理工作;根据授权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筹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和侨务、老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劳动管理、科普、招商引资、残联等工作。
4.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共设施、房屋土地的建设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
6.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管理,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0.完成上级人民政府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镇党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继续主动融入和服务好县委、县政府的“四个定位”建设,高质量推进鸡飞“四个定位”建设,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找准鸡飞定位、把准鸡飞方向,继续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鸡飞奋勇前进。
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10%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力争突破1200万元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157365.4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157365.4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893681.90元,同比增长8.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工资绩效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157365.41元,其中:本年收入11157365.41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157365.4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893681.90元,同比增长8.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工资绩效增加。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157365.4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157365.41元,其中:基本支出11157365.41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893681.90元,同比增长8.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工资绩效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1157365.41元,其中:人员经费9145537.44元;公用经费2011827.97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39196.6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7948.00元,卫生健康支出402700.73元 ,农林水支出4117520.00元。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302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425.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975.00元,较上年减少123225.00元,下降63.4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因公出国(境)公务外出。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1550.00元,较上年减少51350.00元,下降61.9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250人次。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9425.00元,较上年减少71875.00元,下降64.5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425.00元,较上年减少71875.00元,下降64.5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10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460000.00元,同比增71.88%,占基本支出的9.86%。主要原因是2022年鸡飞镇超额完成年初预算的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县级安排1260000.00元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13161278.78元,其中,流动资产110812321.71元,固定资产2261157.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78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2001.8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9645.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附件1.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附件2.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附件3.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xlsx】
附件【附件4.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