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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3-0128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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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鸡飞镇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鸡飞镇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昌宁县鸡飞镇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鸡飞镇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文秘、督查、电子政务、保密、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党员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镇人大主席团、政协联络组、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公路管理、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实施、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发展与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招商引资、搬迁安置、统计、农民负担监督、审计等职责。

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统战、侨务、民族宗教等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职责。

镇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不设政协机构,明确1名党委副书记兼政协联络组组长。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服务平台的框架在党政办公室设置“为民服务中心”,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事项集中到“为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窗口式”办公,推行办事代理制,方便群众办事。

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及资金管理。负责精准扶贫相关工作。做好扶贫开发监测、统计和监督等工作。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产业发展、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实用技术培训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村镇规划、村容村貌、道路交通建设、生态建设、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退役军人事务、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和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昌宁县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昌宁县鸡飞镇财政所。主要职责是承担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监管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财政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鸡飞的关键之年,做好政府各项工作意义特殊而重大。

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镇党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继续主动融入和服务好县委、县政府的“四个定位”建设,高质量推进鸡飞“四个定位”建设,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找准鸡飞定位、把准鸡飞方向,继续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鸡飞奋勇前进。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10%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力争突破1200万元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5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995475.2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995475.27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920325.62元,同比增长(下降)7.04%,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按月发放绩效部分,本年度收入完成办公经费较上年增加40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995475.27元,其中:本年收入13995475.27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995475.2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920325.62元,同比增长(下降)7.04%,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按月发放绩效部分,本年度收入完成办公经费较上年增加400000.00元。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995475.2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995475.27元,其中:基本支出13995475.27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920325.62元,同比增长7.04%,2023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按月发放绩效部分,本年度收入完成办公经费较上年增加400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减)0.00元,同比增长(下降)0.0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绩效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3995475.27元,其中:人员经费11768659.21元;公用经费2226816.0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24781.5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5452.75元,卫生健康支出628437.06元,农林水支出6126803.91元。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本单位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82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4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425.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鸡飞镇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975.00元,较上年减少124615.00元,下降63.7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鸡飞镇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因公出国(境)公务外出。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鸡飞镇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1550.00元,较上年减少52740.00元,下降62.5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250人次。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鸡飞镇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9425.00元,较上年减少71875.00元,下降64.5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425.00元,较上年减少71875.00元,下降64.5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26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460000.00元,同比增5.75%,占基本支出的9%,主要原因是2022年鸡飞镇超额完成年初预算的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县级安排1260000.00元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鸡飞镇资产总额114135318.99元,其中,流动资产111245503.94元,固定资产2802015.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78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3920.6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3002.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昌宁县鸡飞镇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昌宁县鸡飞镇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