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30913-00020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2-16 |
文号 | 浏览量 |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负责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县和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预决算公开。拟订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4.承担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管理职责。贯彻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根据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资金。
5.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研究和提出促进全县国有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编制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8.执行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0.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11.承担国际多边和双边财经合作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12.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
13.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维护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支持力度。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监管。
14.贯彻执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制度、办法。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所属独立核算单位0个,具体为: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以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承担县级预决算公开。
2.综合股。组织实施收入分配、住房改革、彩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改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财政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执行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表彰奖励事项有关工作。贯彻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预算管理、征收管理、收缴退库、分析研究等有关工作。贯彻执行财政票据管理、非税收入稽查和非税收入统计分析的具体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县和县本级财政票据购领、代开和核销工作。编制全县非税收入统计及分析信息。开展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财政票据管理法规执行情况、财政票据票面开具资金解缴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
3.预算股。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规、政策。参与涉税政策研究,监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负责税源调查分析工作。审核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涉及财政税收的事项。组织财政普法工作。负责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依法对国家赔偿费用的管理进行监督。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调处涉及县级单位的产权纠纷及其行政仲裁。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和县本级预算管理。拟订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平衡。办理国家、省、市对县和县对乡的转移支付。承担县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工作。建立县乡财政运行激励约束机制。指导乡镇财政能力建设。负责财政结算。承担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
4.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和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
5.经济建设股。承担发改、工业、交通、粮食和物资储备、建设、应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部门预算工作。牵头拟订支持经济发展、工业化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财政政策,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审核县级基本建设资金预算。贯彻执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财政应急管理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事项。拟订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审核县级政府采购预算,审批县乡级政府采购相关事项。备案政府采购事项并依法进行信息公开。受理县乡级政府采购投诉事项。考核县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6.行财股。承担党委政府机关、政法、群团组织、宣传、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方面部门预算工作。拟订公务用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因公出国(境)等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办理驻县武警部队有关经费事项。管理全县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支持教育改革、创新昌宁文化建设、文体旅融合发展等方面财政政策。统筹全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文化企业发展,优化全县文化产业布局。
7.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离退休管理等方面部门预算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督工作,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8.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务、扶贫、林业和草原等方面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履行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综合改革等相关工作职责,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协调建立健全财政生态补偿机制。
9.金融股。负责研究分析经济和金融政策。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协调直接融资的有关工作,培育、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负责地方金融稳定的统筹协调工作,会同监管部门研究实施防范地方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组织应对金融突发事件、机关应急维稳、信访等工作。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承担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制度政策。承担国际多边和双边财经合作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支持力度。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监管。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管理财政数据。
10.会计股。负责全县会计行业、会计人才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监督管理代理记账机构。组织管理会计人才培训。指导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注册会计师以及高级会计师报名工作。组织推进全县政府会计制度改革。
11.监督评价股。贯彻执行财政监督政策和制度。贯彻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牵头共性绩效指标建立、绩效目标审核批复和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承担预算管理有关监督以及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承担重大政策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县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和地方政府财政运行情况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提出评价结果在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等方面运用的建议。
1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确保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依法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指导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编制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13.人事教育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年度考核、教育培训、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14.昌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执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制度、办法;负责组织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概(预)算、结算、决算的审查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的市场研究分析、投资风险分析和效益分析工作,为实施财政性投资决策提供基础信息服务;实施对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工程项目建后绩效评价工作。承担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做好收入文章,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做好土地“文章”。在土地收储和出让方面,强化部门配合,做到应收尽收、应储尽储,统筹土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同时加快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有序盘活土地指标。二是做好资产“文章”。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售,使“资产”变“资本”,增加财政收入,缓解公共预算平衡压力。三是做好项目“文章”。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努力培植新的税源增长点。四是做好向上争资“文章”。紧盯中央省市政策导向、项目布局和资金投向,谋划一批具有战略性和事关全县发展的好项目,力争向上争取财政性资金27.8亿元。五是做好盘活存量“文章”。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盘活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各领域“沉睡”资金,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狠抓政策落实,增强经济发展动能。一是全面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进一步完善直达资金管理,使资金管得严、放得活、用得准,发挥直达机制的政策效果。二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用好用足结构性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财税优惠政策,为企业减负松绑,激发发展活力,培植壮大财源。三是持续规范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围绕全县重大战略规划,加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力度,提早做好项目前期准备、评估遴选、申报审批等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拉动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四是支持市场主体壮大。通过统筹本级财力、争取上级债券和专项补助资金等方式,保障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投入,支持做大做强硅基产业,助力园区提档升级。五是加强财政金融协同。加快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助力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发展,落实普惠金融发展奖补政策,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
3.坚持人民至上,着力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全面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力稳就业、保就业,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持续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按照“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的要求,贯彻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支持乡村振兴政策。四是加大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全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筑牢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屏障。五是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夯实粮食安全财政保障基础,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
4.树立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坚决防范“三保”风险。把“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放在支出最优先位置,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强化资金保障力度,坚决守住“三保”底线。二是坚决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持“疏堵结合、开好前门、严堵后门”的原则,强化隐性债务风险管控和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大力化解存量债务,确保政府债券资金使用高效、风险总体可控。三是坚决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全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统筹考虑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加强库款管理和科学调度,把好财政支出关口,强化对年度预算支出的资金保障力度,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和稳定运行。
5.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全面加强预算管理。深入落实零基预算理念,健全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立以项目为核心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实现预算编制、执行、核算、内控、绩效、监督等一体化全流程管理。二是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三是加强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健全以政府财会监督为主导的体系框架,推动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以最小化的财政投入实现最优化的社会资源配置,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822705.5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622705.5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65462.76元,增长5.51%,主要原因为本年预算发放职工政府性绩效而上年初未预算职工政府性绩效。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622705.56元,其中:本年收入10622705.5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22705.5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65462.76元,增长8.87%,主要原因为本年预算发放职工政府性绩效而上年初未预算职工政府性绩效。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20000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0000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300000元,同比下降60%,主要原因是本年预计此类型资金收支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822705.5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622705.56元,其中:基本支出8822705.56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224686.76元,同比增长16.12%,主要原因为本年预算发放职工政府性绩效而上年初未预算职工政府性绩效;项目支出1800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359224元,同比下降16.64%,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项目—系统运维费比上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8822705.56元,其中:人员经费8032908.41元;公用经费704589.1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85208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6个项目,资金共计18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1个,资金共计10000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5个,资金共计17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601)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6942354.95元,主要用于财政局人员工资及机关运转支出;
(2010699)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180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一体化相关费用、政采云和政府采购系统运维费、会计人员培训费、绩效评价中介服务费、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及奖励经费、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开展相关等费用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2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慰问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0329.16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0000元,主要用于本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5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2000元,主要用于职工伤残护理费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47328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遗属补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65778.69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2370.52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70355.33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188.91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2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2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40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04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财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5000元,较上年增减少45000元,下降1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财政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持平,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均未预算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财政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5000元,较上年减少35000元,下降20.5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0次,共计接待1150人次。
减少原因是2023年将继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控接待范围,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所以调减2023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财政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9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1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1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较上年减少的原因为上年公车修理大件较多,预计2023年公务用车修理大件减少,费用比2022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昌宁县财政局共预算项目7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绩效目标情况为:
(一)项目名称
财政业务一体化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充分发挥财政平台一体化系统的优势,加强系统集中数据的深度应用,体现系统建设的实际效益。一是切实解决财政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通过平台一体化系统的应用,使软件系统不衔接的变衔接,业务流程不通畅的变通畅,公开信息不共享的变共享。在保证本级财政业务数据贯通的同时,充分考虑与预算单位、上下级财政的数据贯通。二是加强平台一体化系统集中数据的开发利用。加强对集中数据信息的整理、挖掘和加工,进而实现综合利用,充分发挥数据信息资源的价值,为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政策调整等提供决策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财政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推进预算单位账务体系、数据结构和会计核算的规范统一,实现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推进会计核算系统与预算管理系统、国库支付系统、公务之家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系统及财政电子凭证库的无缝衔接,实现自动生成财政资金支付及差旅费电子凭证网上报销系统数据对应会计分录,自动生成预算单位决算报表和财务报告等;推进预算单位财务数据信息共享,实现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面监督,促进单位财务指标的规范性和真实性。
(五)项目实施内容
保障财政局机关各项业务系统正常有序运转,促进全县财政工作的有序开展。全县预算单位财政财务一体化使用率=100%;全年各项业务系统正常运行使用时间≥6000小时;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各项财政目标任务的效果;财政财务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六)资金安排情况
安排资金12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是保障财政一体化系统正常运行,及时解决和处理系统运行维护问题;二是按合同约定完成在用系统运行维护,保证财政专用网络通畅,保障各项业务系统正常运行。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平台一体化系统的推广实施,进一步促进财政业务流程规范化、资金管理网络化、统计分析自动化,在预算编制、指标管理、预算执行和辅助决策支持等方面,实现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管理,在财政内部、财政与预算单位之间达到信息资源的交互与共享。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704589.15元,比上年预算减464316.55元,同比减39.72%,占基本支出的7.99%,主要原因是本年预计劳务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财政局资产总额6277274.42元,其中,流动资产480635.38元,固定资产(原值)5796639.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5446.8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70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72项,账面原值45213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111.45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209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昌宁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昌宁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昌宁县财政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1800111
附件【昌宁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编制说明20230216024539523.doc】
附件【昌宁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216110422980.xlsx】
附件【昌宁县财政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