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3-0214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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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种变化情况;
4.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5.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6.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7.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在年初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的安排和部署,采取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宣传教育、强化火源管控、强化应急值守、强化物资管理、强化林业风险保障、强化内业台账8个强化,抓实田园镇28.34万亩林地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在全镇干部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年内辖区内未发生过森林火灾。
2.林政管理工作
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林地、野生动植物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增强全社会依法治林的意识。半年来林政案件查处18起,全部为违法图斑;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力度,接收野生动物肇事案件16起。
3.生态资源管护工作
全镇共有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2556亩,省级公益林23782亩,商品林216522.6亩,天然林停伐保护工程40539.4亩;草原管护面积79600.1亩,湿地面积1648.3亩。为切实加强对生态资源的管护,聘用了35名护林人员,其中建档立卡护林员15名,田园镇与护林人员签订管护合同,明确了社区、护林员的管护区域、管护任务和管护职责,确保生态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
4.消防安全工作
深入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文件、会议精神要求,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为指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利用微信、会议、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按季度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多部门联合开展对田园镇辖区文物保护单位和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已建立微型消防站的6个社区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抓好全镇消防安全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64682.1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64682.1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136946.1元,同比增加12.14%,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64682.16元,其中:本年收入1264682.1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64682.1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36946.1元,同比增加12.14%,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64682.1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64682.16元,其中:基本支出1264682.16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136946.1元,同比增长12.14%%,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264682.16元,其中:人员经费1205602.22元;公用经费59079.9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1119.52元,主要用于林业服务中心人员养老保险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7284元,用于林业中心遗嘱补助;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3125.77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1109.96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47.99元,主要用于林业服务中心人员医疗保险支出;2130204事业机构996894.92元,主要用于林业服务中心人员及机构运转的基本支出。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8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减少3000元,下降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减少3000元,增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无接待,根据实际预计2023年无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4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减)0%,占基本支出的3.1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93564.73元,其中,流动资产150560元,固定资产143004.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12.2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856.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