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3-0202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2-02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承办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森林和草原防火,森林、草原和湿地保护,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森林、草原产业管理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珠街乡林业服务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三)重点工作概述
火灾发生率控制在9‰以下,森林火灾保险投保面积、投保率达到100%。完成营林造林任务,根据县局下达的营林生产任务,完成义务植树、四旁植树4万株,完成10500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存在问题整改。加强公益林、天然林管护,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控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征占用林地审核率达100%,林业案件查处率在95%,护林员涉林案件发现率在80%以上。完成2000亩澳洲坚果和青花椒抚育管理,持续推进泡核桃抚育管理。火灾发生率控制在9‰以下,森林火灾保险投保面积、投保率达到100%。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4.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2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37万元,增长20.00%,主要原因人员增资。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4.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28万元(本级财力64.2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37万元,增长20.00%,主要原因人员增资。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4.2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37万元,增长20.00%,主要原因人员增资;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社会和就业支出7.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4万元、农林水支出52.58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58.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6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工会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农业中心资产总额463.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6.15万元,固定资产7.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6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81平方米,账面原值5.36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