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2-021501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2-02-15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县级扶贫政策、办法、制度和措施并督促落实;牵头做好贫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扶贫开发工作实绩考核;对贫困乡(镇)脱贫出列初审、贫困村(社区)脱贫出列审核、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备案。
3.负责指导乡(镇)扶贫开发工作;指导乡(镇)制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4.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动态管理、统计和监测、分析、成果总结宣传和经验交流工作。
5.负责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和绩效考核。
6.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工作,与国内外扶贫机构、社会团体开展扶贫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7.负责指导少数民族地区、重点地区扶贫开发建设工作,加快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工作。
8.负责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协调县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省市驻昌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做好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管理,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9.做好沪滇扶贫协作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有关乡镇、部门对口帮扶合作。
10.负责统筹、协调金融扶贫工作,扶持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11.履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全县扶贫开发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12.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昌宁县脱贫攻坚考核评价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全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及精准扶贫档案管理指导、服务工作;配合昌宁县乡村振兴局做好上级对昌宁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巡视、巡查、督查、检查、考核、评估、调研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配合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有关股室做好扶贫项目规划指导、编制、评审;扶贫项目督查、抽查、验收和绩效评价;建档立卡信息数据管理;贫困退出考核评估;承担全县扶贫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对应的统计监测及信息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计划财务股、行业扶贫股、社会事业金融扶贫股、昌宁县脱贫攻坚考核评价中心。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和帮扶机制,按季度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回头看”,实施特色产业、稳岗就业等提升行动,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2.健全完善“一平台三机制”。持续加大“政府救助平台”推广使用力度,及时办理群众申请救助事项。健全完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股份合作机制、扶志扶智长效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培训就业全覆盖。
3.持续抓好防贫监测帮扶。坚持“月排查、月研判、月调度”,以群众自主申报、干部定期排查、部门信息预警3种方式为抓手,精准识别监测“三类对象”,“一户一策”分类帮扶,及时化解返贫致贫风险,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4.高位谋划各类项目建设。坚持“面上兼顾、点上突破”的原则,面上以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项目为重点,点上以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点为目标,充分发挥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上的支撑作用。
5.全力打造乡村振兴试点。紧盯中央及省市乡村振兴政策措施,持续推进1个田园综合体、2个示范区、15个精品示范村、30个美丽村庄建设。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加快推进乡村规划进程,为乡村振兴开局、起步奠定基础。
6.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标评价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督促乡镇和部门做足迎接“省考”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省考”接续实现“五连好”。同时,根据国家及省市考核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牵头组织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1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1.7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811.32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13.04万元,较上年241.93万元增1271.11万元,增长525.4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1.72万元,较上年241.93万元增459.79万元,增长190.05%;政府性基金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与上年持平;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811.32万元,较上年纯增811.32万元。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2022年在职人员工资、社保支出增加,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9.81万元;二是项目资金收入增加449.98万元,其中:精准防贫基金项目补助资金256.55万元、防贫保险保费补贴项目补助资金122.43万元、昌宁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工作经费40万元、昌宁县巩固脱贫成果开展后评估工作经费30万元、昌宁县东西部协作考核评价工作经费1万元;三是根据(昌财发〔2022〕15号)文件要求,2022年单位资金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其他收入纯增811.3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01.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01.7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1.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01.72万元,较上年241.93万元增459.79万元,增长190.05%。其中:本年收入701.72万元,较上年241.93万元增459.79万元,增长190.05%;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1.72万元,较上年241.93万元增459.79万元,增长190.0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2022年在职人员工资、社保支出增加,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9.81万元;二是项目资金收入增加449.98万元,其中:精准防贫基金项目补助资金256.55万元、防贫保险保费补贴项目补助资金122.43万元、昌宁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工作经费40万元、昌宁县巩固脱贫成果开展后评估工作经费30万元、昌宁县东西部协作考核评价工作经费1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13.0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0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74万元,较上年 241.93万元增加9.81万元,同比增长4.25%,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在职人员工资、社保支出增加,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9.81万元;项目支出449.98万元,较上年纯增449.98万元,增减变化原因:以前年度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支出未纳入预算,2022年开始项目资金支出纳入预算管理,项目资金支出增加449.98万元,其中:精准防贫基金项目补助资金256.55万元、防贫保险保费补贴项目补助资金122.43万元、昌宁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工作经费40万元、昌宁县巩固脱贫成果开展后评估工作经费30万元、昌宁县东西部协作考核评价工作经费1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0.1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办公费,我单位2021年末有退休人员3人,按400元/人.年预算。
2.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0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单位负责部分)26.02万元。
3.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15万元。
4.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1.0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医疗保险(行政)10.77万元、大病保险(行政)0.25万元;退休大病医疗(行政)0.05万元。
5.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3.4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医疗保险(事业)3.38万元、大病保险(事业)0.1万元。
6.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7.3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7.39万元。
7.2130501 行政运行145.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支出工资123.77万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公车改革补贴1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保险0.41万元、工伤保险0.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遗属补助0.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工会经费2.48万元;一般公用经费3.25万元,其中:办公费2.35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
8.2130550 扶贫事业机构40.8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支出工资38.33万元、工会经费0.78万元、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1.25万元。
9.2130599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452.0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08万元,其中:援滇干部生活补助1.18万元、西部志愿者生活补助0.9万元;项目支出449.98万元,其中:精准防贫基金项目补助资金256.55万元、防贫保险保费补贴项目补助资金122.43万元、昌宁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工作经费40万元、昌宁县巩固脱贫成果开展后评估工作经费30万元、昌宁县东西部协作考核评价工作经费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基本工资”67.19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30102”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津贴补贴”79.89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工作性津贴、改革性补贴、艰苦边远地方津贴等。
3.“30103”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奖金”5.59万元,反映在职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30107”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绩效工资”9.92万元,反映事业单位人员的绩效工资。
5.“30108”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02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30109”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5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7.“30110”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5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大病保险缴费。
8.“30111”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39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缴费。
9.“30112”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7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
10.“30201”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办公费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万元,项目支出71万元)用于办公所需要购买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耗材、书报杂志订阅等支出。
11.“30211”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差旅费0.5万元,用于单位开展调研、检查、考核等工作产生的差旅费。
12.“30215”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会议费”0.2万元,用于单位开展各类会议的开支。
13.“30216”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培训费”0.2万元,用于单位开展各类培训的开支。
14.“30217”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公务接待费”0.5万元,用于公务往来中产生的接待费用。
15.“30226”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劳务费”0.9万元,用于支付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费。
16.“30228”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工会经费”3.25万元,用于上缴县总工会工会经费开支及补助工会活动经费不足。
17.“30231”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单位公车产生的维修费、保险费、燃油费、过路费等开支。
18.“30239”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其他交通费用”12万元,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
19.“30299”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2万元,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慰问费用。
20.“30305”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下的“生活补助”38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万元,项目支出378.9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33万元,其中:援滇干部补助生活补助0.68万元、职工遗属生活补助0.65万元;项目支出378.99万元,其中:县级防贫保险保费补贴项目补助资金122.43万元、县级精准防贫基金项目补助资金256.56万元。
21.“30307”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下的“医疗费补助”0.06万元,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大病保险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万元,较上年25万元减少21.5万元,下降8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较上年14万元减少13.5万元,下降96.4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10次,共计接待约为50余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单位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变化,各种巡视、考核、调研、审计、督查工作减少,导致公务接待工作有所减少,所以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较上年11万元减少8万元,下降72.7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上年减少8万元,下降72.7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变化,各种巡视、考核、调研、审计、督查工作减少,导致公务用车出行有所减少,所以公车运行费用支出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已在2022年部门预算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中公开。(具体详见附件1)
2022 年昌宁县乡村振兴局共申报项目 6个,其中:重点项目5个。编制绩效指标 6个,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 个,财政预算安排449.99万元;非财政拨款预算项目1个,其他支出安排811.32万元。2022 年昌宁县乡村振兴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27万元,与上年23.67万元增加0.6万元,增长2.53%。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增加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874.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26.89万元,固定资产148.0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6.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
1.昌宁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2.昌宁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48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