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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2-0213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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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昌宁县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 昌宁县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负责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县和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预决算公开。拟订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4.承担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管理职责。贯彻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根据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资金。

5.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研究和提出促进全县国有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编制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8.执行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0.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11.承担国际多边和双边财经合作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12.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

13.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维护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支持力度。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监管。

14.贯彻执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制度、办法。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具体为: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以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承担县级预决算公开。

2.综合股。组织实施收入分配、住房改革、彩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改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财政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执行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表彰奖励事项有关工作。贯彻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预算管理、征收管理、收缴退库、分析研究等有关工作。贯彻执行财政票据管理、非税收入稽查和非税收入统计分析的具体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县和县本级财政票据购领、代开和核销工作。编制全县非税收入统计及分析信息。开展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财政票据管理法规执行情况、财政票据票面开具资金解缴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

3.预算股。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规、政策。参与涉税政策研究,监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负责税源调查分析工作。审核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涉及财政税收的事项。组织财政普法工作。负责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依法对国家赔偿费用的管理进行监督。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调处涉及县级单位的产权纠纷及其行政仲裁。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和县本级预算管理。拟订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平衡。办理国家、省、市对县和县对乡的转移支付。承担县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工作。建立县乡财政运行激励约束机制。指导乡镇财政能力建设。负责财政结算。承担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

4.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和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

5.经济建设股。承担发改、工业、交通、粮食和物资储备、建设、应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部门预算工作。牵头拟订支持经济发展、工业化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财政政策,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审核县级基本建设资金预算。贯彻执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财政应急管理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事项。拟订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审核县级政府采购预算,审批县乡级政府采购相关事项。备案政府采购事项并依法进行信息公开。受理县乡级政府采购投诉事项。考核县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6.行财股。承担党委政府机关、政法、群团组织、宣传、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方面部门预算工作。拟订公务用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因公出国(境)等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办理驻县武警部队有关经费事项。管理全县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支持教育改革、创新昌宁文化建设、文体旅融合发展等方面财政政策。统筹全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文化企业发展,优化全县文化产业布局。

7.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离退休管理等方面部门预算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督工作,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8.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务、扶贫、林业和草原等方面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履行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综合改革等相关工作职责,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协调建立健全财政生态补偿机制。

9.金融股。负责研究分析经济和金融政策。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协调直接融资的有关工作,培育、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负责地方金融稳定的统筹协调工作,会同监管部门研究实施防范地方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组织应对金融突发事件、机关应急维稳、信访等工作。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承担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制度政策。承担国际多边和双边财经合作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支持力度。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监管。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管理财政数据。

10.会计股。负责全县会计行业、会计人才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监督管理代理记账机构。组织管理会计人才培训。指导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注册会计师以及高级会计师报名工作。组织推进全县政府会计制度改革。

11.监督评价股。贯彻执行财政监督政策和制度。贯彻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牵头共性绩效指标建立、绩效目标审核批复和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承担预算管理有关监督以及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承担重大政策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县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和地方政府财政运行情况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提出评价结果在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等方面运用的建议。

1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确保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依法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指导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编制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13.人事教育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年度考核、教育培训、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14.昌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执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制度、办法;负责组织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概(预)算、结算、决算的审查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的市场研究分析、投资风险分析和效益分析工作,为实施财政性投资决策提供基础信息服务;实施对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工程项目建后绩效评价工作。承担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开源抓收,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继续稳固支撑税源。在国家出台控烟政策的基础上,继续稳固好“两烟”税收,重点在提质增效上用力,确保税收足额入库。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惠农强农政策,优化发展“软环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确保企业税收实现突破。二是多方式培育新税源。更多运用“财政+金融”手段,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积极引导和促进社会资本投入工业、农业、城市建设、文化旅游等产业,加快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引擎,促进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着力培植壮大可持续财源。三是全力抓实应税投资。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用好债券资金,管好直达资金,支持重点领域补短板项目实施建设,增加可形成税收的实际投资,带动财政增收,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四是加大资金争取力度。抢抓国家、省级重要政策机遇,紧盯国家积极财政政策的投资导向和支持重点,精准做好项目储备和包装策划,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支持。五是积极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及早尽快出售房产、合理安排出让土地,做好资产运营文章,把资产优势转化为财源优势。

2.优化支出结构,守住民生保障底线。一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坚决杜绝预算执行中随意和盲目追加支出的问题。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二是落实“六稳”“六保”要求。支持创新创业,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支持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健全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保障投入机制,落实各阶段的生均公用经费政策和资助政策;支持社会体系保障,做好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支持医药卫生、防灾救灾等社会事业发展。三是全力保障“三保”支出。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严格落实各项“三保”政策,细化实化“三保”预算,从预算源头兜牢“三保”底线。

3.统筹财政资源,支持重点领域发展。一是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力支持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二是支持重大战略项目建设。以“大事要事保障清单”为纽带,增强服务高速公路、光伏发电、高纯晶硅等重大战略项目实施的财政保障能力。三是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生态文明财税支持政策,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护,促进优化能源结构。四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纾困解难,落细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实施制度性减税,精准发力为中小微企业减负,激发企业科技创新热情,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落地。

4.深化财政改革,推动财政聚力增效。一是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强化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公共资源综合管理,把政府各类收入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实现政策集成和资金协同,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建成涵盖全过程、各环节的制度体系,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目标,高水平建立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做到绩效自评扩围增面,评价科学精准,不断提高财政政策效能和财政资金效益。三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探索国资监管、国资运营和国有企业联动改革,加大战略性市场化重组力度,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调整,着力构建更加符合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特点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律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严控债务风险,保障财政稳健运行。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持依法开好规范举债融资“前门”,严堵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后门”,完善政府债务“借、用、还、管、控”全过程管理模式,严格控制债务增量、有序化解债务存量,妥善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二是强化偿债财力保障。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强债务化解能力,全力抓实土地出让收入,加强土地成本管理,增加土地出让净收益。统筹做好资源、资产、资金“三资”盘活,加大行政事业单位等优质资产和资源的盘活力度,从存量政府资产中挖掘潜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三是积极化解政府债务。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实体化、市场化转型,切实为化解债务风险和助推经济发展提供保障;积极申报争取进入地方债务化解试点县序列,借助国家和省级资金的力量集中偿还债务,借力平稳度过债务高峰期。

6.精准有效监督,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树牢“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意识。对财政资金实施全方位监督,健全和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财经秩序。二是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以政府部门财会监督为主导的体系框架,加大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加强会计审计监管,推动会计准则高质量实施,构建“大监督”格局。三是强化重点领域资金监管。紧盯生态环保、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惠民惠农等专项资金投入,持续做好日常跟踪监管,定期检查,问题线索排查,充分发挥财会监督职能。四是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把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制度化、常态化,推动过紧日子思想落地部门预算编制、执行、资产配置使用等领域,硬化预算约束,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把更多的财政资源腾出来,不折不扣落实到民生领域,用在百姓身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2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75.7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91.14万元,增长39.67%,主要原因为本年年初预算项目比上年增加8个,预算项目收入比上年增加215.92万元,其他收入上年无预算,本年新增预算5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75.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75.7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5.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1.14万元,增长32.83%,主要原因为本年年初预算项目增加8个,预算项目收入比上年增加215.92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25.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975.72万元,单位资金支出5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759.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22万元,增长3.43%,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正常增资及社保费缴纳增加;项目支出215.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5.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本年年初预算项目增加8个,预算项目支出增加215.92万元,单位资金支出上年无预算,本年新增预算支出5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601)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596.75万元;

2.(2010699)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215.92万元;

3.(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12万元;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万元;

5.(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万元;

6.(20805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00万元;

7.(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0.30万元;

8.(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54万元;

9.(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5.09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634.27万元,具体为:

(1)30101基本工资196.41万元;

(2)30102津贴补贴254.54万元;

(3)30103奖金16.37万元;

(4)30107绩效工资7.71万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万元;

(6)30109职业年金缴费15万元;

(7)30110职工基本医疗缴费42.29万元;

(8)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09万元;

(9)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20.71万元,具体为:

(1)30201办公费46.57万元;

(2)30205水费1.5万元;

(3)30206电费2万元;

(4)30213维修(护)费115万元;

(5)30216培训费15万元;

(7)30217公务接待费17万元;

(8)30226劳务费46.8万元;

(9)30227委托业务费15万元;

(10)30228工会经费9.5万元;

(11)30231公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

(12)30239其他交通费用41.22万元;

(13)302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4万元,具体为:

(1)30305生活补助8.09万元;

(2)30307医疗费补助0.55万元。

4.资本性支出12.1万元,具体为:

(1)31002办公设备购置12.1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万元,较上年增减少1万元,下降3.5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持平,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均未预算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5.5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150次,共计接待约1300人次。

减少原因是2022年因新冠疫情防控,预计上级检查、调研次数减少,公务接待减少,所以调减2022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持平,原因为2022年无新增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2021年同标准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22年预算项目8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已在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中公开。(具体详见附件1)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6.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68万元,增55.41%,主要原因为2022年临时人员和大学生志愿者增加,支出增多。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财政局资产总额675.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7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611.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据。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 昌宁县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

1.昌宁县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昌宁县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1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