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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2-0211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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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情况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 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职能是分析、研究交通安全情况,制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交通秩序的对策措施;组织处理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负责交通警卫,参与处置突发性事件和抢险保通的交通指挥;指导、监督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参与规划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组织实施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加强交警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七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部、管理部、车管部、城区中队、云保中队、沧江中队、大链中队,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 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主要职能是分析、研究交通安全情况,制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交通秩序的对策措施。

2.组织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负责交通警卫,参与处置突发性事件和抢险保通的交通指挥。

3.指导、监督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参与规划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组织实施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加强交警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自定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1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67.0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75.16万元,上升71.68%,主要原因分析为:1.人员经费调资增加,增加了政府绩效奖励的预算20.82万元;2.增加了项目经费预算604.34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补助专项资金项目300万元、车辆及驾驶人管理专项资金项目300万元和农村交通安全兼职协管员补助经费项目4.34万元的预算支出;3.增加了往来工作经费预算5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应付款的往来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67.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67.0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67.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25.16万元,上升66.37%,主要原因分析为:1.人员经费调资增加;2.增加了项目经费预算604.34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17.0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1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2.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82万元,上升2.21%,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经费调资增加;项目支出604.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4.3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上年项目经费无预算,本年增加了项目经费预算604.34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补助专项资金项目300万元、车辆及驾驶人管理专项资金项目300万元和农村交通安全兼职协管员补助经费项目4.34万元的预算支出的预算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40201公共安全—公安—行政运行支出874.32万元(其中单位资金50.00万元);

(2)20402220公共安全—公安—执法办案支出300.00万元;

(3)20402299公共安全—公安—其他公安支出304.34万元;

(4)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12万元;

(5)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71万元;

(6)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50万元;

(7)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5.29万元,

(8)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6.8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301工资福利支出903.90万元;

30101基本工资118.88万元;

30102津贴补贴274.18万元;

30103奖金9.91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63.71万元;

3010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2.50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23万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贴缴费16.81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40万元;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2.28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712.10万元;

30201办公费(基本支出)9.60万元,(项目支出)654.34万元,合计663.94万元;

30205水费3.00万元;

30206电费8.00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1.0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7.96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28.08万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2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万元。

30305生活补助1.03万元。

30307医疗费补助0.06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情况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万元,较上年持平,持平原因为继续坚持历行节约原则,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2年度预算接待约20批次,约45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部门共计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已在2022年部门预算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中公开。(具体详见附件1)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项目数共四个,分别为:执法办案补助专项资金、车辆及驾驶人管理专项资金、农村交通安全兼职协管员补助经费、交通警察大队往来工作经费;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共二个,分别为:执法办案补助专项资金、车辆及驾驶人管理专项资金,具体详见附件1中8表和10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6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76万元,项目支出604.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3.9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增加了项目支出预算,为执法办案补助专项资金项目300万元、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专项资金项目300万元、农村交通安全兼职协管员补助经费项目4.3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资产合计21,525,064.73元,其中非流动资产21,525,064.73元,固定资产原值43,158,541.43元,减: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1,633,476.7元,固定资产净值21,525,064.73元;净资产合计21,525,064.73元。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 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

1.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2.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5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