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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2-0125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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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 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和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个单位,下设农产品质量检测办公室、水务站、畜牧兽医站、农业技术推广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在稳定种植面积的基础上,改善农田的基础设施和土壤肥力,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单产、增加产量。稳定发展粮、油、菜等常规产业,确保农产品供应安全。以《昌宁县加快推进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2021—2025年》、《昌宁县加快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意见2021—2025年》、《昌宁县滇西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实施方案》为着力点,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的前提下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增加农民收入。

2、加强基层农村推广体系建设。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为主,加强单位职工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强化职业道德教育,造就一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和农民满意的科技推广队伍;全面推行绩效考核制,建立绩效工资与工作任务及效果挂钩的分配机制,激励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度上墙,用制度约束干部,打造一支作风优良,工作认真,吃苦耐劳的干部队伍。

3、继续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工作措施,保证各项强农惠农措施力度不减。

4、积极争取项目,做到储备一批项目、争取一批项目、实施一批项目、见效一批项目,全面提升我镇农业产业档次。

5、大力推广实用农业新技术,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应用率、转化率和贡献率。加强农业信息网络建设,进一步建好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农业信息在生产中的指导作用。

6、继续做好新品种试验示范工作,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力度。

7、加大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易降解的农用薄膜的推广应用,合理使用化肥;规范农资市场和农产品市场秩序,按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要求,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8、抓实散养户春秋两季集中强制免疫工作。属于国家强制免疫的病种,所需疫苗由国家无偿提供。抓实规模养殖场的计划免疫工作及小反刍兽疫的免疫注射和实验室检测工作。

9、抓实非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抓实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扎实推进免疫档案规范性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工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相关政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务总收入19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2.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7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增加2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192.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2.9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2.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7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增加2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预算总支出192.9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7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增加2人;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57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92.91万元;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82.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6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预算支出2.4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