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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1-0209006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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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其他有关改革。统一管理全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其他机构、乡镇的机构编制工作。

2.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3.拟订全县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对全县各部门、各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指导意见,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对科级以下机构的设置、调整提出意见,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4.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指导、监督全县行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参与做好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园区管理体制等改革工作。

5.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编制及领导职数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在上级核定的总量内,提出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编制及科级以下领导职数分配、设置、调整的意见建议,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6.综合协调县级各部门之间、县级各部门与乡镇之间、县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关系。负责审核全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其他机构、乡镇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

7.开展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赋码换证等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8.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平台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管理和网站挂标等工作。

9.负责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全县各部门“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管理违法违纪行为。

10.完成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县委工作机关,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为正科级。

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设3个机构:综合股、机关事业股、登记管理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实党建引领。县委编办现有党员7名,在加强党建工作上,坚持以党建示范引领各项工作开展,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党员干部争当爱岗敬业模范。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和终身课题,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意识。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提升党支部自身建设,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2.做细机构改革。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重点,破解存在难题,做实做细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坚持统筹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通过深入调研调查,摸清改革实际情况,夯实政策基础、舆论基础、摸底基础,强化改革保障,始终贯彻法治精神,选准改革方向、走好改革路径、抓好改革实施,让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强化政策支撑,全面完成昌源律师事务所及昌宁县建筑设计室2个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按照一个领域组建一支执法队伍的要求,组建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服务昌宁经济高质量跨域发展,不断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完善体制机制。

3.创新编制管理。坚持“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原则,在市级核定的事业编制总量内,分级分类使用编制,做到条块分明、层级清晰、杜绝混编。定期分析全县各类编制使用情况,及时掌握超编、空编情况,做到家底清、情况明。深入了解各级各部门人员编制需求,加强与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重点用人单位沟通,准确掌握全县编制用编“一篮子”需求,为编制预算管理提供有力支撑。坚持“控编减编”主题主线,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通过创新建立空编集中管理、编制周转使用、区分行业管理等工作机制,提高编制管理利用的潜力、效率、动力。

4.规范登记管理工作。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突袭,对登记赋码和年审等工作采取“不见面”式办公服务。结合人员流动快、办理流程不清的问题,以直观的图文方式,通俗的语言文字,制定印发操作指南,做好网上公示。严格按照规范化操作完成网上赋码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事业单位运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年内共抽取7家事业单位进行抽查,通过实地走访、书面提交材料、召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座谈会等方式,积极宣传条例法规,使事业单位自觉加强自我约束,依法开展单位业务。

5.提升干部队伍素质。面对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新形势、新任务,不断锻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打造“能征善战”的机构编制铁军。县委编办确定2020年为“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年”,着力锻造“德才兼备”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8.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8.74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0.84万元,增长0.96%,主要原因为公务员职级晋升和晋级晋档正常工资浮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8.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8.7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74万元(本级财力88.74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0.84万元,增长0.96%,主要原因为公务员职级晋升和晋级晋档正常工资浮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8.7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84万元,增长0.96%,主要原因为公务员职级晋升和晋级晋档正常工资浮动;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101行政运行70.9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4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基本工资22.8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

2.30102津贴补贴36.8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津补贴。

3.30103奖金1.9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奖金。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8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6.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8.30201办公费0.3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基本运转办公费。

9.30205水费0.1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水费。

10.30205电费0.5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正常运转电费。

11.30211差旅费0.3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部职工出差产生的差旅费。

12.30217公务接待费0.4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或邻县区到我部门指导工作所发生的公务接待费。

13.30228工会经费1.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上缴工会经费。

14.30239其他交通费用6.1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公车补贴。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45万元,较上年减少0.20万元,下降30.7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5万元,较上年减少0.20万元,下降30.7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40人次。

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控制行政成本。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16万元,比上年增加0.01万元,增长0.1%,主要是工会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

1.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22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