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1-020800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1-02-08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1800000
昌宁县财政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 昌宁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负责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县和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预决算公开。拟订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4)承担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管理职责。贯彻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根据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资金。
(5)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研究和提出促进全县国有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编制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8)执行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0)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11)承担国际多边和双边财经合作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12)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
(13)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维护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支持力度。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监管。
(14)贯彻执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制度、办法。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财政局内设13个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以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承担县级预决算公开。
(2)综合股。组织实施收入分配、住房改革、彩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改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财政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执行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表彰奖励事项有关工作。贯彻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预算管理、征收管理、收缴退库、分析研究等有关工作。贯彻执行财政票据管理、非税收入稽查和非税收入统计分析的具体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县和县本级财政票据购领、代开和核销工作。编制全县非税收入统计及分析信息。开展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财政票据管理法规执行情况、财政票据票面开具资金解缴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
(3)预算股。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规、政策。参与涉税政策研究,监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负责税源调查分析工作。审核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涉及财政税收的事项。组织财政普法工作。负责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依法对国家赔偿费用的管理进行监督。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调处涉及县级单位的产权纠纷及其行政仲裁。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和县本级预算管理。拟订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平衡。办理国家、省、市对县和县对乡的转移支付。承担县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工作。建立县乡财政运行激励约束机制。指导乡镇财政能力建设。负责财政结算。承担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
(4)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和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
(5)经济建设股。承担发改、工业、交通、粮食和物资储备、建设、应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部门预算工作。牵头拟订支持经济发展、工业化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财政政策,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审核县级基本建设资金预算。贯彻执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财政应急管理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事项。拟订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审核县级政府采购预算,审批县乡级政府采购相关事项。备案政府采购事项并依法进行信息公开。受理县乡级政府采购投诉事项。考核县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6)行财股。承担党委政府机关、政法、群团组织、宣传、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方面部门预算工作。拟订公务用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因公出国(境)等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办理驻县武警部队有关经费事项。管理全县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支持教育改革、创新昌宁文化建设、文体旅融合发展等方面财政政策。统筹全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文化企业发展,优化全县文化产业布局。
(7)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离退休管理等方面部门预算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督工作,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8)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务、扶贫、林业和草原等方面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履行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综合改革等相关工作职责,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协调建立健全财政生态补偿机制。
(9)金融股。负责研究分析经济和金融政策。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协调直接融资的有关工作,培育、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负责地方金融稳定的统筹协调工作,会同监管部门研究实施防范地方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组织应对金融突发事件、机关应急维稳、信访等工作。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承担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制度政策。承担国际多边和双边财经合作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支持力度。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监管。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管理财政数据。
(10)会计股。负责全县会计行业、会计人才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监督管理代理记账机构。组织管理会计人才培训。指导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注册会计师以及高级会计师报名工作。组织推进全县政府会计制度改革。
(11)监督评价股。贯彻执行财政监督政策和制度。贯彻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牵头共性绩效指标建立、绩效目标审核批复和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承担预算管理有关监督以及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承担重大政策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县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和地方政府财政运行情况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提出评价结果在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等方面运用的建议。
(1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确保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依法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指导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编制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13)人事教育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年度考核、教育培训、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昌宁县财政局行政编制42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中,1名兼任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兼任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局长2名、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1名。股所级领导职数13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定不移抓增收,全力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一是着力发展产业培植财源。巩固提升“两烟”、茶叶、核桃、甘蔗、蚕桑等传统支柱产业。积极构建以县级园区为骨架的产业体系,推动我县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加快商贸流通平台和流通网络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建设电商平台,拓宽农产品、民俗产品和乡村旅游市场。大力发展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优化综合超市、批发市场等商业网点布局。二是抓实财政收入。强化税收征管,加大应税项目投资,抓实项目工程、房地产企业等税源管控,切实做到应收尽收。盘活国有资产、处置闲置资产,抓实土地挂牌出让工作,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努力增加非税收入支撑。三是树立“争资就是增收”意识,盯紧中央、省级的政策动向、项目规划、资金安排等,超前做好涉及项目的规划和储备,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支持。四是优化支出结构。优化财力配置,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切实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坚决杜绝预算执行中随意和盲目追加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争取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压减5%以上。加快预算资金拨付进度,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从严从细抓落实,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着力提升财政“三保”能力。坚持将“三保”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全力保障国家制定的工资、民生等政策落实到位。细化实化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三保”范围标准、科学测算“三保”需求,从预算源头兜牢“三保”底线,同时加强对基层财政的指导,加大存量资金统筹力度,增强财政保障“三保”支出的能力。二是支持就业创业。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突出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三是支持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健全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保障投入机制,落实各阶段的生均公用经费政策和资助政策。四是支持社会体系保障。加快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平安建设、防灾救灾等社会事业发展。
3.统揽全局抓重点,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一是抓实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工作,严格控制债务增量、有序化解债务存量、全面规范举债行为,加强对债务风险监控,妥善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二是进一步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全面加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监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做好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三是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力度,巩固生态环境治理成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多举措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保障民生主体,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4.围绕主线抓改革,全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一是聚焦减税降费和推进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等税政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新任务,提升依法治税能力,夯实财税工作基础。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跟进中央、省、市改革部署,认真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市场环境。三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地方预算标准化平台建设。深化零基预算改革,集中财力办大事。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四是继续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彻底盘活存量资金,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
5.严明责任抓监管,全力推动财政治理现代化。一是严肃财经纪律,紧抓财政监管工作不放松,有计划地开展财政收支情况监督检查,重点开展民生支出、重大项目支出、扶贫资金使用、预算执行进度、预决算公开及县级预算单位财务等方面检查,促进依法依规理财用财。二是抓好日常监督,对财政资金实施全方位监督,健全和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防范廉政风险,实现财政管理控制的程序化和常态化。三是深入推进“阳光采购”,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强化采购预算约束,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职能。四是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持续深入开展财政普法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贯彻落实,提高会计队伍整体素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34.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34.5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3.15万元,增长11.06%,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正常增资及社保费缴纳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34.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34.5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4.58万元(本级财力734.5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3.15万元,增长11.06%,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正常增资及社保费缴纳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34.5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3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4.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15万元,增长11.06%,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正常增资及社保费缴纳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601)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580.07万元;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79万元;
3.(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万元;
4.(20805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6万元;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0.25万元;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92万元;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8.9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650.78万元,具体为:
(1)30101基本工资195万元;
(2)30102津贴补贴256.65万元;
(3)30103奖金16.25万元;
(4)30107绩效工资5.78万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5.79万元;
(6)30109职业年金缴费15万元;
(7)30110职工基本医疗缴费42.17万元;
(8)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95万元;
(9)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9万元;
(10)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9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75.21万元,具体为:
(1)30201办公费2万元;
(2)30205水费1万元;
(3)30206电费2万元;
(4)30207邮电费2万元;
(2)30217接待费18万元;
(2)30228工会经费9.47万元;
(3)30231公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
(4)30239其他交通费用30.7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9万元,具体为:
(1)30305生活补助8.59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财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财政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持平,原因是2020年和2021年均未预算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财政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1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0次,共计接待1800人次。
减少原因是2021年将继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控接待范围,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所以调减2021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财政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持平原因2021年无新增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2020年同标准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财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5.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3万元,增长7.01%,主要原因为本年预算工会经费及公车补贴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办公、水电、邮电、接待、公车运维、工会经费和公车补贴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昌宁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1800111
附件【附件1.昌宁县财政局预算公开目录及编制说明20210208085020765.doc】
附件【昌宁县财政局部门预算表(预算公开)20210208085043494.xlsx】
附件【附件3.昌宁县财政局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