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10-5-/2021-0208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2-08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县级扶贫政策、办法、制度和措施并督促落实;牵头做好贫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扶贫开发工作实绩考核;对贫困乡(镇)脱贫出列初审、贫困村(社区)脱贫出列审核、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备案。

(3)负责指导乡(镇)扶贫开发工作;指导乡(镇)制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4)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动态管理、统计和监测、分析、成果总结宣传和经验交流工作。

(5)负责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和绩效考核。

(6)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工作,与国内外扶贫机构、社会团体开展扶贫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7)负责指导少数民族地区、重点地区扶贫开发建设工作,加快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工作。

(8)负责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协调县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省市驻昌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做好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管理,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9)做好沪滇扶贫协作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有关乡镇、部门对口帮扶合作。

(10)负责统筹、协调金融扶贫工作,扶持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11)履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全县扶贫开发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12)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昌宁县脱贫攻坚考核评价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全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及精准扶贫档案管理指导、服务工作;配合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做好上级对昌宁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巡视、巡查、督查、检查、考核、评估、调研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配合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有关股室做好扶贫项目规划指导、编制、评审;扶贫项目督查、抽查、验收和绩效评价;建档立卡信息数据管理;贫困退出考核评估;承担全县扶贫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对应的统计监测及信息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昌办发〔2019〕25号),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是昌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内设4个机构:综合股、计划财务股、行业扶贫股、社会事业金融扶贫股。

(2)根据《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昌机编发〔2019〕32号),将昌宁县脱贫攻坚考核评价中心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调整后,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1个:昌宁县脱贫攻坚考核评价中心。主管部门: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单位类别:公益一类,机构规格:股所级,经费渠道:财政全额拨款。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紧紧围绕国务院扶贫办关于“5年过渡期”的安排部署,以巩固脱贫成果为主线,保持攻坚态势,高位推动各项工作,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建立健全救助平台、产业帮扶全覆盖机制、壮大村集体经济帮扶机制、扶志扶智机制“一平台、三机制”,重点实施好“八项工程”,进一步强化监测措施,抓实乡村特色产业帮扶、稳定就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和生态经济发展,持续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确保年末实现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脱贫人口巩固率达到98%以上,创建美好生活示范村10个、集体经济先行示范村10个。重点工作为以下几个方面:

1.实施产业帮扶全覆盖工程。

(1)发展壮大扶贫产业。深入开展产业扶贫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全面梳理脱贫攻坚期实施的扶贫产业,对带贫益贫效果较好的产业继续予以扶持发展,对带动不明显、不适宜发展的产业进行整改或取消政策扶持。进一步巩固夯实传统产业基础,加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产业科技培训,探索延伸产业链举措,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提升“昌宁畜牧”“昌宁核桃”“昌宁茶叶”“昌宁蔬菜”品牌知名度,推动分散农业向规模农业、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迈进。围绕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目标,努力培育增收主导产业、“四小产业”等扶贫特色产业,采取以工代赈、小额信贷扶持等方式,到户、到人项目实行以奖代补精准帮扶,进一步提升产业覆盖率,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参加产业开发,财政性投入资金形成集体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稳定扶贫产业投入力度,确保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产业50%以上。

(2)建立健全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高度关注脱贫户加入新型经营主体运营情况,从土地入股、产品专供、吸收就业、参与销售管理等环节入手,构建“农业、工业、旅游业、一二三产融合、电商”等多措并举的产业扶贫局面,进一步强化脱贫户与扶贫产业、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持续抓好“一股了之、一发了之、名股实账”等问题动态整改,及时解决利益联结不紧密、参与程度低、带动效益不明显等问题。规范专业合作社20个,创建市级及以上示范社6个。

(3)完善消费扶贫机制。建立健全消费扶贫机制,强化滞销农产品动态监测,继续抓好扶贫产品认定,动员挂包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消费扶贫,推动购买脱贫群众产品和服务,推进扶贫产品进机关单位、进企业、进超市,减少中间环节,让脱贫群众获得直接利益。运用好云上昌宁832平台、京东昌宁扶贫馆,发挥好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场景运用等媒体平台作用,宣传推介脱贫村、脱贫户旅游文化和特色产品,推动消费减贫从以政府引导为主转变为政府、市场“双轮驱动”。

2.实施稳定就业帮扶工程。持续抓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健全机制,强化劳动力就业情况动态监测。建立常态化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抓实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素质技能,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对外出务工、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给予奖补支持,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计划实现转移就业人数152950人(省外28170人),确保转移就业总人数、省外务工人数不低于上年。

3.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程。稳妥有序做好搬迁后续工作。按照《昌宁县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工作方案》要求,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抓好搬迁群众户口迁移、住房不动产产权登记管理,3月底前完成不动产权证办理发放工作。组织引导集中安置点成立业主委员会或搬迁群众自治管理组织,抓好物业管理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维护,规范物业费、水电费收缴和管理使用。完善生活服务设施,健全便民服务站、农贸市场、红白理事场所、公共文体活动场所等设施,积极引进邮政金融、供水供电、物流餐饮等便民服务点,开展好便民服务。

4.实施生态经济发展工程。持续抓好生态文明建设。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稳步提升生态保护、生态治理、生态产业等生态扶贫工程,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以巩固脱贫成果为指针,持续加强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教育培训和考核管理力度,提升履职能力和内生动力。支持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开展植树造林等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

5.实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完善欠发达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统筹消防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5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及农村公路提级改造等项目建设,补齐村内道路硬化、住房安全巩固、饮水安全巩固、生活条件改善、村组消防设施等短板,实施农村公路改扩建、窄带加宽、安防等60公里,创建美好生活示范村10个。

(2)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党建强”的目标,持续开展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厨房厕所庭院改造、村组活动场所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农村户外广告“假乱俗”现象整治,新建改建农村公厕100个、户厕7800个,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6.实施乡村公共服务提升工程。搭建救助平台。持续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加强动态监测,按照全省打造救助平台(“找政府”APP)的部署要求,在县级政府层面建设面向困难群众的救助平台,将基础信息、动态监测信息、精准防贫预警、责任单位等信息情况收集录入救助平台,定制“找政府”APP,脱贫户返贫即通过手机提出申请,县平台下达指令由乡、村核实,如属实即交有关部门实施帮扶救助,做到“简便、快速、精准”。有效利用平台,强化监测预警工作分析研判,第一时间研究帮扶、救助措施,精准对接巩固脱贫成果后续帮扶机制,用好帮扶救助、防贫基金、防贫保险等政策措施,形成高效快捷的反应救助机制,确保存在致贫返贫因素的监测对象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帮扶。

7.实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帮扶工程。全力抓好项目实施。围绕实施一批村级集体经济先行示范村的总体要求,创建10个集体经济先行示范村。用好用活上级村级集体经济帮扶资金,依托县级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积极争取项目,挖掘潜力,持续发展壮大10个村村级集体经济,力争实现收入10万元以上村60个,30万元以上村20个,50万元以上村5个,100万元以上村2个。落细落小项目实施管理措施,实施一批发展计划好、管理要求严、利益带动强的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解决村级“无钱办事”问题。

8.实施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工程。

(1)抓好政策宣传引导。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宣传脱贫攻坚、脱贫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等政策,抓好“自强、诚信、感恩”教育,解决群众精神匮乏问题,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宣传脱贫致富典型事迹、典型案例,引导群众自力更生谋发展、借力政策谋出路,打消“等靠要”思想。

(2)强化技能培训。结合群众自身条件,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开展培训,围绕主导产业覆盖、特色产业培育、创业就业技能衔接等方面开展实用技术技能培训,帮助群众转变发展理念、生产方式,提升产业发展、就业创业技能。

(3)做好扶持和帮扶。对缺乏发展基础,存在缺土地、缺资金、缺劳力、缺技术、残疾等特殊困难群众,结合农户实际,做好扶贫小额信贷、产业基金、公益岗位就业等政策扶持,以及民政救助、爱心救助、防贫基金、防贫保险等帮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1.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1.9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1.93万元,比上年同期265.84万元减少23.91万元,同比下降8.99%,预算安排减少原因主要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同时由于不同职务职级之间在职人员变动后造成工资支出减少,所以造成2021年预算安排经费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与上年对比保持不变。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1.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1.9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1.93万元(本级财力241.9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1.93万元,比上年同期265.84万元减少23.91万元,同比下降8.99%,预算安排减少原因主要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同时由于不同职务职级之间在职人员变动后造成工资支出减少,所以造成2021年预算安排经费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1.9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93万元,比上年同期265.84万元减少23.91万元,同比下降8.99%,预算总支出减少原因主要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同时由于不同职务职级之间在职人员变动后造成工资支出减少,所以造成2021年预算总支出经费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保持不变。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8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单位负责部分)25.85万元。

2.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7.5万元。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9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医疗保险(行政)10.72万元、大病保险(行政)0.26万元。

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4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医疗保险(事业)3.33万元、大病保险(事业)0.1万元。

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4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6.46万元。

6.2130501行政运行145.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支出工资123.22万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公车改革补贴1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保险0.4万元、工伤保险0.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遗属补助0.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工会经费2.47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2.25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3万元。

7.2130550扶贫事业机构40.3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支出工资38.33万元、工会经费0.76万元、一般公用经费1.25万元。

8.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09万元,主要用于:援滇干部生活补助0.65万元、援滇干部差旅费补助0.3万元、西部志愿者社会保障缴费1.14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50101工资奖金津补贴151.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123.2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行政)48.62万元、津贴补贴(行政)70.55万元、年终一次性奖(行政)4.05万元;事业人员工资28.4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事业)17.68万元、津贴补贴(事业)9.25万元、年终一次性奖(事业)1.48万元。

2.50102社会保障缴费54.94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单位负责部分)25.8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行政)10.72万元、 大病保险(行政)0.25万元、大病保险(事业)0.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事业)3.3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46万元、失业保险0.4万元、工伤保险0.32万元。

3.5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9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支出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6.48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3.44万元。

4.50201办公经费19.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12万元、工会经费3.23万元、一般公用经费3.5万元、援滇干部差旅费补助0.3万元。

5.50202会议费0.2万元,主要用于:会议费支出0.2万元。

6.50203培训费0.3万元,主要用于:培训费支出0.3万元。

7.50205委托业务费1.14万元,主要用于:西部志愿者社会保障缴费(劳务费)1.14万元。

8.50206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

9.5020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公车购置及运维费3万元。

10.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1.27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遗属补助0.62万元、定补人员(援滇干部)生活补助0.65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万元,较上年29.5万元减少4.5万元,下降15.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万元,较上年16.5万元减少2.5万元,下降15.1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0次,共计接待13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1年单位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变化,各种巡视、考核、调研、审计、督查工作减少,导致公务接待工作有所减少,所以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万元,较上年13万元减少2万元,下降15.3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15.3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1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变化,各种巡视、考核、调研、审计、督查工作减少,导致公务用车出行有所减少,所以公车运行费用支出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67万元,与上年25.14万元减少1.47万元,下降5.85%。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我单位在职人员减少,所以造成年初预算办公费和工会费核定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本单位无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

1.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2.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2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