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1-020701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1-02-07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昌宁县纪委监察委的主要职责:(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县级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县级规范性文件。(7)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乡镇纪委、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等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9)完成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保山市监察委员会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共有内设机构为13个,(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县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等。(2)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等。(3)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等。(4)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等。(5)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等。(6)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等。(7)第一至五纪检监察审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调查处置的职责等。第五纪检监察审查室除上述职责外,还承担防逃追逃职能。(8)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县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镇纪委、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等。(9)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等。另外,还有派驻纪检组17个,巡察办公室1个、巡察组5个;机构设置与去年持平。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践行“两个维护”,在保障“十四五”良好开局上有新担当
加强政治引领。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时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正确把握“三个新发展”理念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关系,牢牢把握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根本要求,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战略考量,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自觉把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实化细化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强化政治监督。聚焦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等重点任务,围绕解决好“三农”问题等部署要求,强化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找准履职尽责切入点、着力点,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持续发挥保障执行、促进完善作用。建立健全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自觉在职责范围内加强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严肃换届纪律。把县乡两级党组织换届作为重中之重,深刻汲取破坏选举、拉票贿选典型案件的教训,将严肃换届纪律与换届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换届风气的监督,及时处置违反换届纪律的信访举报。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造假骗官、违规用人和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干扰换届选举等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以及对打击报复、诬告陷害的行为,坚持“一案三查”,既要查处当事人,又要追究责任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净化政治生态。高度重视中央巡视和省市巡视巡察交办信访件的办理,严肃督查督办、快查快处。严格贯彻执行《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意见》,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审查调查先从政治纪律查起,深挖“不信组织信个人,不信马列信鬼神”的情形。坚决清除两面派、两面人。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健全完善政治生态分析制度,充实研判依据,拓展研判措施,完善评价体系,定期开展分析研判。修订完善廉政意见回复办法,综合用好监督成果,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2.坚持标本兼治,在一体推进“三不机制”上有新深化
筑牢“不能”“不想”的“后墙”。牢牢把握“严”的主基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充分释放一严到底、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加快推进追逃追赃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综合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震慑,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深化“不敢”“不想”的成果。深化标本兼治,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将以案促改的理念、要求前置融入审查调查各环节,注重从责任落实、制度机制上去剖析原因、查找根源,针对案件的教训,开展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的作用,针对问题提出建议,强化整改,持续填补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把制度的建立与监督推进结合起来,加强对五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议事决策机制的监督,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严肃追责问责对制度执行不严,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切实把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
实现“不敢”“不能”的升华。巩固拓展“三个一”教育成果,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党纪主题教育,整合政法、公安、司法等部门力量,推进纪法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充分发挥党性教育、法纪教育和政德教化功能,让广大党员干部沐浴思想洗礼,坚持正面教育和反面教育相结合,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突出案发单位“靶向治疗”,让每一起案件都成为长鸣警钟。抓实常态化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发案原因、严重后果、惨痛教训,以警示教育会、警示教育片、忏悔录等形式,让震慑和警示真正触及思想和灵魂,避免重蹈覆辙。将法纪约束与道德约束相结合,以家风教育为切入口,严格家风家教,严格管好家属子女,加强“八小时外监督”。
3.弛而不息纠治四风,在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上有新气象
坚定不移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和查处贯彻重大决策部署选择题、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着力解决推进高质量发展中责任悬空、虚化、弱化等问题,坚决整治困扰基层的文山会海、过度留痕、责任“甩锅”等问题,持续巩固拓展基层减负成果。把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政治责任,作为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认真查摆、扎实整改,坚决防止不担当不负责、喊口号装样子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等作为重要任务,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扎实推进同城接待、滥发津贴补贴、违规发放误餐费、加班费、赌酒赌博、大操大办、下基层不按规定交纳伙食费问题等专项治理。从严开展“四风”问题中“低级红”“高级黑”专项整治,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时刻警惕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深挖“四风”问题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和查处通报力度,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充分释放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
坚持不懈发扬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紧盯关键少数,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一把手”违规干预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小金库”等专项治理,督促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执行,以上率下、以上促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摆上重要位置,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用好谈心谈话、提醒谈话、约谈等机制,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履职尽责、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迎接挑战、经受考验,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4.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上有新作为
巩固发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慎终如始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三年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和突出作风问题,抓住典型案件通报曝光,深化以案促改。紧盯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各类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层层压实责任,持续各类问题一体整改落实到位。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县委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推动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督促脱贫攻坚过渡期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保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持续纠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集中整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密切与财政、审计、民政等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健全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增强监督合力。继续巩固和拓展专项斗争成果,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对黑恶势力及“保护伞”露头就打,决不让其祸害百姓。坚决整治政法系统违纪违法问题,深查执法司法腐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着力强化小微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认真落实《保山市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坚持在学习宣传上着力、在组织培训上着力、在业务指导上着力,以制度的有效执行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能力提升。坚持大接访、大下访、大走访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用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实际行动,做实群众身边的纪检监察工作。压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通过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织密基层监督网络,从群众的眉头间、话头里察觉隐患,以监督促进基层治理,让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
5.深化政治巡察,在纠正政治偏差、密切联系群众上有新举措
巩固拓展巡察成果。全面总结分析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情况,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提炼“巡审联动”工作经验,固化制度,长期坚持,对村级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深入分析研究,形成专题报告或意见建议,为推动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扎实组织回头看,全面梳理本届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对照清单开展督促检查,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强化跟踪督查,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形成震慑。
持续强化政治巡察。牢牢把握“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任务,把握特点规律,紧紧围绕“三个聚焦”,紧盯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科学谋划,制定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把握全覆盖,突出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少数,见微知著,由表及里,强化对全县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检验,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着力提高巡察质量。主动对标看齐中央、省委和市委巡视巡察,把政治巡察新要求新部署贯彻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巡察“三报告”制度,强化巡察主体责任落实。充分运用监督衔接协作机制,共享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成果,联动组织、宣传、政法、审计、财政等部门,构建巡察监督强大合力。强化机制制度建设,优化、规范巡察程序,持续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和质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70人(含机关工勤编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0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0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89.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89.2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9.65万元,增长7.41%,主要原因为机构体制改革人员增加导致人员工资支出收入较上年增加68.57万元,增长7.91%;社会保障缴费、卫生健康支出收入较上年增加20.71万元,增长8.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与上年度持平;公务交通补贴收入较上年增加5.94万元,增长7.44%;工会经费收入较上年增加1.29万元,增长7.44%;其他公用支出收入较上年增加13.14万元,增长5.1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为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为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为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无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为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为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无其他收入;上年结转为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无上年结转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89.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89.2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9.65万元,增长7.41%,主要原因为机构体制改革人员增加导致人员工资支出收入较上年增加68.57万元,增长7.91%;社会保障缴费、卫生健康支出收入较上年增加20.71万元,增长8.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与上年度持平;公务交通补贴收入较上年增加5.94万元,增长7.44%;工会经费收入较上年增加1.29万元,增长7.44%;其他公用支出收入较上年增加13.14万元,增长5.1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为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为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为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无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为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为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无其他收入;上年结转为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无上年结转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89.2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8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9.2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9.65万元,增长7.41%,主要原因为机构体制改革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工会经费等收入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无项目支出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11101行政运行1312.4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58.44万元、津补贴543.65万元、年终一次性奖29.87万元、公车改革补贴85.74万元、工会经费18.64万元、车辆经费19.00万元、办公费7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3.00万元、邮电费9.00万元、差旅费60.00万元、会议费14.00万元、培训费20.00元、公务接待费9.50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劳务费6.00万元、其他交通费6.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75万元、工伤保险1.86万元、失业保险0.44万元、遗属补助1.55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9.11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50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2.94万元(其中:大病保险1.86万元,基本医疗保险81.08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7.28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212.66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358.44万元、30102津贴补贴543.65万元、30103奖金(年终一次性奖)29.87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9.11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7.50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2.94万元(含大病保险1.86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78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0万元(工伤保险1.86万元、失业保险0.4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76.63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70.00万元、30205水费1.00万元、30206电费3.00万元、30207邮电费9.00万元、30211差旅费60.00万元、30213维修(护)费10万元、30215会议费14.00万元、30216培训费20.00万元、30217公务招待费9.50万元、30226劳务费6.00万元、30228工会经费18.64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91.74万元(其中公车改革补贴85.74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5万元,其中:30305生活补助(遗属补助)1.55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50万元,较上年减少3.50万元,下降10.7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50万元,较上年减少3.50万元,下降26.9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40次,共计接待960人次。
减少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00万元,较上年减少0.50万元,下降2.5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0万元,较上年减少0.50万元,下降2.5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减少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等。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76.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73万元,增长6.72%,主要原因为机构体制改革人员增加7人,办公费支出增加19.2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增加5.94万元、工会经费支出增加1.29万元、其他公用支出减少2.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本单位2021年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22200111
附件【附件1.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编制说明20210207024412804.doc】
附件【附件2.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0207024442522.xlsx】
附件【附件1.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编制说明20210207024412804.doc】
附件【附件3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