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1-0204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1-0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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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政协昌宁县委员会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组织,是我县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政协昌宁县委员会2021年设立8个正科级机构(7个专门委员会、1个办事机构),在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提案和社会法制委员会,负责提案的征集、审查立案、交办、督办、宣传、检查考核、评先评优及向县政协主席会议推荐重要提案、建议案,及时向委员通报提案办理情况;负责起草县政协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的报告、提案审查的报告材料等。二是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就经济建设和“三农”问题开展调研视察,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团结和联系经济界和农业农村界委员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三是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负责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就我县人口、资源、环境方面的工作进行调研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推进县委、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的落实等工作。四是教科卫体委员会,负责组织委员围绕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方面的问题开展调研视察,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团结和联系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界委员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五是民族宗教华侨和外事委员会,负责组织委员就民族团结进步、社会经济发展、宗教和华侨外事工作方面的问题开展调研视察,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化解民族宗教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团结社会有关方面的力量为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负责加强与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及其眷属的联系,促进经济、文化、技术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促进对外开放,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工作等。六是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负责组织委员学习党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政策及规章制度,统筹和指导县政协机关和各委员联络组学习工作,通过培训、编印学习资料等形式,促进委员学习相关业务知识;负责组织委员就文化文史问题开展调研视察,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团结和联系文化文史界委员反映社情民意;坚持“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工作方针和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结合昌宁地方历史文化的挖掘、整理、传承与地方文物史迹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征集、整理、研究、编辑、出版文史资料等。七是委员联络委员会,负责做好委员管理和履职服务工作,搭建委员服务平台,健全委员管理机制:负责加强与委员的联系,做好登记委员履职情况和出勤情况等委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委员反映的社情民意等。八是县政协办公室(县政协研究室),负责对党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进行研究,对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总结工作经验,为县政协领导和主席会议决策提供参考;负责县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党组会议及其它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统筹政协委员学习考察、调研视察以及县政协开展的其它工作,并提供后勤服务保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领导讲话、制发公文、处理文电、社情民意信息、整理档案等文秘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保密、信访、干部学习培训教育、老干、财务、工会、青年、妇女等日常工作;负责机关车辆、国有固定资产等管理维护;完成县政协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和县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调研视察工作。全年共计划完成调研视察7项,分别为:全县生猪和肉牛养殖产业规模化发展情况调研、全县蔬菜产业发展情况调研、全县茶叶产业发展情况调研、全县高速公路建设情况调研、全县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情况调研、通威高纯晶硅项目建设情况视察、柯卡一体化建设情况视察。并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开展调研视察,配合好省市政协莅昌开展的各项调研视察活动。
2.提案工作。一是会同县委办、县政府办等相关部门,做好九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的交办、督办工作,协调好重点提案的督办;二是扎实做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三是协助市政协委员做好提案准备工作。
3.会议工作。认真筹备召开好政协党组会、主席会、常委会、全委会。
4.宣传文史工作。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协宣传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聚焦改革发展的重点、人民群众的堵点、社会关注的热点,积极发挥立心铸魂的作用,自觉承担起举旗帜、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的使命任务,发出政协好声音,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传播正能量。做好省市政协史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编辑出版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文件汇编》。
5.联络联谊工作。完善委员走访联络机制,做好委员联络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与其他市县政协的联络联谊互访交流工作。发挥优势做好团结各界、协调关系、凝聚人心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与各人民团体、新社会阶层、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三胞三属”重点人士等的联系。
6.“协商在基层”建设工作。根据省市政协“协商在基层”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和《中共昌宁县委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昌发〔2020〕8号)要求,实现“协商在基层”工作13乡镇全覆盖。各乡镇开展不少于2次协商活动,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和各专委会按照分工做好13乡镇“协商在基层”指导工作。
7.“全员入委”工作。扎实推进“全员入委”工作,及时组织召开各专门委员会年度工作会议,严格落实“全员入委”工作责任,提升委员服务管理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专委会干部队伍。
8.换届准备工作。根据省市县委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县政协换届准备工作,并会同组织、统战部门高质量协商产生第十届县政协委员。
9.“模范机关”和“书香政协”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对照学习保山市政协标准,坚持把机关党建、文明创建、书香政协和政协业务工作一体推进、融合发展,建成“双一流”模范机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44.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44.9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0.87万元,增长6.89%,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数比上年增加3人,人员工资、公车改革补贴、养老医疗保险、工会经费等支出随之增加;二是昌宁县政协2021年退休人员为4人,比上年增加1人,且退休人员职业年金预算标准由上年6万元/人增加至7.5万元/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44.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44.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4.92万元(本级财力944.9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0.87万元,增长6.89%,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数比上年增加3人,人员工资、公车改革补贴、养老医疗保险、工会经费等支出随之增加;二是昌宁县政协2021年退休人员4人,比上年增加1人,且退休人员职业年金预算标准由上年6万元/人增加至7.50万元/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44.9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4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4.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87万元,增长6.89%,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数比上年增加3人,人员工资、公车改革补贴、养老医疗保险、工会经费等支出随之增加;二是昌宁县政协2021年退休人员为4人,比上年增加1人,且退休人员职业年金预算标准由上年6万元/人增加至7.5万元/人。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昌宁县政协2020年及2021年都没有预算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201 政协事务行政运行支出648.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529.6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1.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遗属补助)2.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0万元、工会经费10.59万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49.74万元、其他公用经费支出24.50万元。
2010204 政协事务政协会议费支出94.80万元,主要用于县政协全体会议及日常县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等召开所需住宿、餐费、资料费、印刷费等开支。
2010205 政协事务委员视察经费支出19.10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开展视察调研经费及委员履职经费。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7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缴纳。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纳。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7.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单位部分缴纳。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21.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714.13万元,其中:
30101基本工资223.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支出。
30102津贴补贴287.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支出。
30103奖金18.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支出。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4.7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缴纳。
30109职业年金缴费30.0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纳。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单位部分缴纳。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
2.商品和服务支出228.73万元,其中:
30201办公费32.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报刊杂志等支出。
30204手续费0.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手续费支出。
30205水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水费支出。
30206电费0.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费支出。
30207邮电费2.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话费、网络费用支出。
30211差旅费3.00万元,主要用单位人员出差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
30215会议费94.8万元,主要用于县政协全体会议及日常县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等召开所需住宿、餐费、资料费、印刷费等开支。
30216培训费4.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外出培训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等支出。
30217公务接待费15.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30228工会经费10.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过路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0239其他交通费用49.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公务交通补贴。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0305生活补助2.0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名遗属生活补助。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万元,较上年减少10万元,下降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原因:昌宁县政协2020年及2021年都没有预算因公出国相关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万元,较上年减少10万元,下降4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0次,共计接待1500人次。
减少原因一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省内外政协减少莅昌调研视察批次;二是昌宁县政协持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2020年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昌宁县政协2021年将继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控接待范围,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所以调减2021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与上年持平原因2021年无新增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2020年同标准按5万元/辆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政协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8.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4万元,下降0.7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数比上年增加,办公费、公车改革补贴、工会经费增加等增加8.26万元,增长4.02%,二是公务接待费减少10万元,下降40%。两项相加,机关运行经费总体减少1.74万元,下降0.75%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13100111
附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0204103909909.xlsx】
附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20210205030634853.doc】
附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