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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0-0619029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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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昌宁县纪委监察委的主要职责:⑴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⑵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地(市)、县党委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及个人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务院政策和法规,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省、地(市)、县各级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决定的情况。⑶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直机关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和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批复下级纪委、党委报送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审查下级党的纪律检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⑷负责处理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及个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和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监察对象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⑸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纪审查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宣传工作。⑺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的具体实施意见。⑻调查研究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有关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⑼会同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参与推荐、考察、考核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人选,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⑽承办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年末,共有内设机构为13个,(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县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等。(2)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等。(3)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等。(4)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等。(5)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等。(6)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等。(7)第一至五纪检监察审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调查处置的职责等。第五纪检监察审查室除上述职责外,还承担防逃追逃职能。(8)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县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镇纪委、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等。(9)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等。另外,还有派驻纪检组17个,巡察办公室1个、巡察组5个;机构设置与去年持平。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三届县委五次全会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1.聚焦具体化、常态化、制度化,着力加强政治监督

把初心使命作为奋斗前行的根本动力,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政治监督作为监督的根本和核心,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和履职尽责情况,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发挥保障执行、促进完善作用,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任务加强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尽锐出战、善作善成。加强对省委《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八个坚决肃清”。继续坚持和完善定期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制度,完善评价体系,充实研判依据,强化结果运用。

2.聚焦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力保障脱贫攻坚

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及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加大线索排查力度,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对已侦破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与政法机关认真会商、逐案过筛,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紧盯民生资金监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

3.聚焦全覆盖、近距离、可视化,推动健全监督体系

协同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作用,着力提高监督质量,特别是日常监督实效,真正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办法,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着力解决村组干部和农村党员信访举报多、违纪违法多的问题,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坚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将“四种形态”贯穿到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4.聚焦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标本兼治

组织开展“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深化年”,以“三不”一体的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通过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规范和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筑牢思想防线、堵塞监管漏洞、压缩腐败空间,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坚持不懈加强纪律建设,持续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党纪主题教育,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学习、工作和生活。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以警示教育读本、警示教育会、警示教育片、忏悔录等形式,突出警示的多元性、持续性和有效性。拓展和丰富警示教育基地,强化对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文化示范点的指导和管理。

5.聚焦有形、有力、有效,持续深化政治巡察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的指示要求,牢牢把握“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任务,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灵活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巡察“回头看”、“巡审联动”等方式,高质量开展3轮巡察,确保2020年实现常规巡察和村级巡察“两个全覆盖”。深化拓展“巡审联动”模式,在谋划部署、组织实施、成果运用上强化协作,实现政治巡察与依法审计无缝衔接。瞄准信访举报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和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廉政风险高的乡镇和部门,采取同步进驻、联合编组、边审边巡等联动方式,提高发现问题的力度、精度和深度,确保融合监督实效最大化。

6.聚焦讲政治、高素质、专业化,着力锻造“纪律部队”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持续下功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自身建设主体责任,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层层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强化审查调查安全,确保实现“零事故”。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抓实日常教育监督管理,铁面无私清理门户,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7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79.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79.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85.22万元,增长5.36%,主要原因为机构体制改革人员增加,致使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5.19万元,占总增加额的29.26%;执纪审查等支出增加58.89万元,占总增加额的69.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5.22万元,增长5.36%,主要原因为机构体制改革人员增加,致使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5.19万元,占总增加额的29.26%,执纪审查等支出增加58.89万元,占总增加额的69.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79.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79.6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79.64万元(本级财力1479.6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5.22万元,增长5.36%,主要原因为机构体制改革人员增加,致使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5.19万元,占总增加额的29.26%;执纪审查等支出增加58.89万元,占总增加额的69.1%。其中本年收入增加85.22万元,增长5.36%,主要原因为机构体制改革人员增加,致使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5.19万元,占总增加额的29.26%,执纪审查等支出增加58.89万元,占总增加额的69.1%;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5.22万元,增长5.36%,主要原因为机构体制改革人员增加,致使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5.19万元,占总增加额的29.26%,执纪审查等支出增加58.89万元,占总增加额的69.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79.6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7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9.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5.22万元,增长5.36%,主要原因为机构体制改革人员增加,致使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5.19万元,占总增加额的29.26%,执纪审查等支出增加58.89万元,占总增加额的69.1%;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1.88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479.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奖金津补贴支出867.2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44.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1.8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3万元、办公费支出62.25万元、水费支出1万元、电费支出2万元、邮电费支出9万元、差旅费支出45万元、维修(护)费支出10万元、会议费支出18万元、培训费支出20万元、接待费支出13万元、劳务费支出6万元、工会经费支出17.35万元、车辆费支出1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7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纪律审查等)支出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5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5万元,较上年减少0.75万元,下降2.2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0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万元,较上年减少0.75万元,下降5.4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80次,共计接待1100人次。

减少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与上年持平。

减少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等。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2.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54万元,增长18.28%,主要原因为机构体制改革人员增加,办公费支出增加22.25万元、劳务费支出增加6万元、培训费支出增加8万元、工会费支出增加3.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增加1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本单位2020年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 

1.2020年部门预算表

2.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22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