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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0-0619017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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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农村经营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的重要职能部门,它涉及到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经营制度和分配制度。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具有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和行政监督的性质,担负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财务资产管理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等职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农业部赋予各级农经部门的工作职能概括起来是“三大管理”、“三项指导”、“一个基础”工作。即:

1.负责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云南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规定),具体就是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完善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搞好土地经营权证的换、补、核发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纠纷调处和仲裁,及时调处农村土地纠纷;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的监督管理; 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2.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92号令《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具体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依法落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对政策性惠农补贴资金和财政转移支付进行监管;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进行监管;对部门各种涉农收费和“三乱”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3.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财务与审计工作(根据国家财政部印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规定,具体是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和村主职干部离任审计;督促乡村搞好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开展村级债权债务摸底清查,做好化解村级债务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培训农村财会人员。

4.负责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

5.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具体就是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组织的建立;帮助完善《章程》,健全制度;搞好项目申报和争取立项工作。

6.负责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

7.负责对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季报、半年报、全年预测、年报、农户的收入典型调查。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隶属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属行使行政职能的全额拨款股所级二级事业单位。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现有编制10人,实有人数10人。其中:本科学历6人,专科学历3人,中专学历1人,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3人,初级职称3人,高级工1人。有退休职工3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2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结合部门实际:一是积极搭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实效。二是创新土地流转机制,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六种模式,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创造条件。三是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从建章立制、管理规范入手,理顺体制和配齐人员,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不断发展壮大村、组集体经济,为乡村振兴夯实物质基础。

2.拓展监管领域,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从涉农社会向惠农政策补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延伸,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继续保持农民负担“高压态势”,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3.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一是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鼓励和引导农民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及增加农民收入创造条件。二是积极调处矛盾纠纷,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建立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市场准入、风险保障和备案制度,加大指导与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

4.以农民收入调查为基础,加强培训,切实提高农村经济统计质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认真开展农村经济统计调查,加大统计人员的培训,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及制定农村经济政策提供依据。

5.积极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服务。结合部门职能职责,以创建和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社为契机,从政策宣传、合同签订、业务指导、争取项目、流转备案等方面做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服务工作,为培育昌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高原特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以及乡村振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0.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6.22万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增加24.5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机构改革增加编制2名,单位实有人数比上年增加2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0.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0.7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73万元(本级财力110.7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6.22万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增加24.5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机构改革增加编制2名,单位实有人数比上年增加2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0.7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1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2010350(事业运行)87.2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事业人员。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27万元,主要用缴纳事业单位医疗及大病保险。

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2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0.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0101”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基本工资39.59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2.“30102”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津贴补贴18.26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改革性补贴、事业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

3.“30103”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奖金3.30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等。

4.“30107”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绩效工资20.11万元,主要反映事业人员的绩效工资。

5.“30108”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00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30110”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27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30111”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5万元,主要反映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8.“30112”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5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费。

9.“30201”款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办公费0.71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购置办公所需用品费用、耗材费用等支出。

10.“30205”款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水费0.06万元,主要反映单位用水的开支。

11.“30206”款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电费0.06万元,主要反映单位日常办公用电的开支。

12.“30207”款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邮电费0.67万元,主要反映单位日常邮寄信件、电话费、通信网络费等开支。

13.“30211”款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差旅费0.2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开展调研、检查、考核等工作产生的差旅费用。

14.“30217”款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公务接待费0.4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用于公务往来中产生的接待费用。

15.“30226”款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劳务费0.4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用于门卫保安人员工资支出。

16.“30228”款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工会经费1.63万元,主要反映单位用于上缴总工会工会经费开支及补助工会活动经费不足支出。

17.“30305”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下的生活补助1.17万元,主要反映单位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40万元,较上年增加0.40万元,增长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0万元,较上年增加0.40万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34人次。

增加原因是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两项工作在2020年度都进入检查验收阶段,因此增加公务接待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0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本单位无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 

1.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0年部门预算表

2.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0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