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0-061901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0-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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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 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社团中党组织的设置、活动方式;负责全县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全县发展党员的计划和措施;组织新时代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党建理论的研究,提出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
2.研究并提出乡镇和县直各部委办局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县管干部的分析研判、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及考察、考核、任免、工资、调动、待遇、退休审批手续;协助市委组织部办理对市管干部的考察、任免、调动、工资、待遇、退休报批手续。
3.研究制定加强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办法和意见;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后备干部的工作;承办县直党政机关挂职干部的选派和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工作,制定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励、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研究拟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县直行政单位二级班子、乡镇党政办主任和组织干事任免工作;承办全县科员的调动、退休等手续。
6.执行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7.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完成上级组织部门的点名调训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的干部教育工作,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
8.负责全县干部监督工作;对县管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方面的问题,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纪律的案件;负责办理县管干部因公(私)出国(境)的备案、审批工作。
9.做好人才工作,负责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综合全县贯彻人才工作政策情况,对人才队伍的基本状况进行调研;负责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县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协调指导全县人才工作机构资源整合、任务分解等工作;负责指导并做好全县人才统计、分析和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各行各业杰出专家和学者开展有关活动。
10.围绕各时期组织工作的重点,不断研究和探索新时期加强全县党员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新途径。
11.负责全县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全县公务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12.负责指导并做好全县干部(公务员)和党内的统计、分析及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
13.负责全县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信息宣传工作,并承担信息宣传的业务指导、综合传递、督查督办及涉组涉干网络舆情处置等工作。
14.统一管理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5.完成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中共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局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内设11个机构。办公室(研究室)(人员编制10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工勤编制2名)、组织一科(行政编制2名)、组织二科(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2名)、组织三科(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1名)、干部股(人员编制3名,其中:行政编制2名、工勤编制1名)、干部监督股(信访科)(行政编制1名)、干部教育股(县委干部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1名)、公务员管理股(行政编制1名)、人才工作股(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编制1名)、党员教育中心(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办公室)(行政编制1名)、老干部工作股(行政编制7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着力健全和落实科学精准的选贤任能制度、科学严密的组织制度、科学有效的人才制度,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全县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实施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拟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认真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导各级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决定》、《关于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意见(试行)》,持续净化全县政治生态。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是强化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贯彻落实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和党中央拟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启动“智慧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并落实2020年“智慧党建”实施方案,启动建设智慧党建“充电站”建设,全力推进“智慧党建”行动计划。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选派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全面推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肩挑”,选树省级“百名好支书”,市级“十佳支书”。实施城市基层党建“书记领航”项目和“五项重点工程”、完善“五个工作体系”,抓好区域党建、网格党建、智慧党建等重点任务,推动“两新”党建、园区党建、商圈党建融入城市基层党建,强化县、镇、社区、居民小组、网格党组织“五级联动”,推广完善“报到支部 服务有我”工作机制。认真落实“15311”党建工作经费制度,探索建立“非公党建联盟”,加强新兴业态、物流快递等行业党建工作;聚焦民办医疗机构、民办教育机构等重点行业,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创建一批基层党建示范点,进一步强化示范引领。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促基层治理。继续实施集体经济强村工程,综合运用“十种模式”持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健全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机制。继续实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和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学历提升行动计划,管好用好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持续整顿软弱资散基层党组织、巩固提高整顿成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制定全县2020—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持续推进党员教育工作体系化、党员教育系列平台一体化建设。
三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前研究谋划2021年县乡党委换届工作、乡镇人大、政府换届工作,适时开展届中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优化,积极发现和储备后备干部,为换届打下坚实基础。严格考核考察,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统筹抓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突出重基层重担当重实绩导向,用活用好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激励政策,持续加大在脱贫攻坚一线和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力度。完善和落实干部从严监督管理和激励保障制度措施。用好《昌宁县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昌宁县领导干部8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持续建立完善干部负面信息档案,加强干部日常监督分析研判,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全方位监督。贯彻落实好《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突出对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治理能力,持续加大年轻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按照计划开展好2020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公务员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加强和改进公务员考录、调任、培训工作,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
四是着力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总结分析昌宁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落实情况,做好全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21—2030年)编制前期调研,组织开展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申报,大力开展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全职引进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激励关爱广大人才在抗击疫情一线担当作为九条措施》《关于切实保护关心爱护一线医务人员的十二条措施》《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若干措施》《云南省园区人才支持行动计划》。持续实施“农村人才培训行动”,为“脱贫攻坚战”培育“战士”,助力乡村振兴。健全人才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开展乡镇党委、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述职,推动“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力度。推进人才政策创新、机制创新、工作创新,各乡镇、各单位抓出一批人才工作特色项目,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至少抓1项人才工作创新,年度述职交账。
五是切实抓好老干部工作。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举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离退休干部读书班(研讨班),引导离退休干部始终保持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建立老干部党性教育基地,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组织离退休党员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轮训。做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和“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推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向特色化迈进。发挥离退休干部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引导离退休干部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组建离退休干部宣讲团,开展“我看脱贫攻坚新成就”“我看昌宁高质量跨越发展”专题调研等,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打造“银发聚力新昌宁”正能量品牌建设,继续实施“银发先锋”“银潮之声”“银秀芳华”三项工程,全面形成全县老干部正能量活动品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事业编制0人,工勤编制5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72.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2.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32.91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为2019年机构合并,在职人员增加10人,公务用车增加1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2.91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为2019年机构合并,在职人员增加10人,公务用车增加1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2.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72.1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2.10万元(本级财力473.1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91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为2019年机构合并,在职人员增加10人,公务用车增加1辆。其中本年收入增加32.91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为2019年机构合并,在职人员增加10人,公务用车增加1辆;上年结转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2.91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为2019年机构合并,在职人员增加10人,公务用车增加1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与上年持平。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2.1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7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1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91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为2019年机构合并,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13201行政运行支出375.89万元;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9.75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85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6.65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9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 439.19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386.15万元(基本工资115.80万元;津贴补贴173.64万元;奖金9.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8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6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万元);2.商品服务支出76.20万元(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2万元;接待费9万元;劳务费6.48万元;会议费10万元;工会经费5.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其他交通费28.74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75万元(生活补助9.75万元)。
项目支出: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0.3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万元,较上年增加5.4万元,增长3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万元,较上年增加0.4万元,增长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7次,共计接待450人次。
增加原因为2019年机构合并,老干部局涉及接待费用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增长8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增长8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加原因为机构合并,公务用车增加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1.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88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为机构合并,在职人员增加10人,公务用车增加1辆,各项运行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本单位2020年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 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
1.2020年部门预算表
2.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20300111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20200619101015780.doc】
附件【附件1.2020年部门预算表20200619101103360.xls】
附件【附件2.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