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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0-0618008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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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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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 昌宁县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昌宁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财经工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金融和国有资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负责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县和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预决算公开。拟订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4.承担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管理职责。贯彻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根据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资金。

5.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研究和提出促进全县国有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编制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8.执行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0.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11.承担国际多边和双边财经合作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12.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

13.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维护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支持力度。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监管。

14.贯彻执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制度、办法。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财政局内设13个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以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承担县级预决算公开。

2.综合股。组织实施收入分配、住房改革、彩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改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财政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执行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表彰奖励事项有关工作。贯彻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预算管理、征收管理、收缴退库、分析研究等有关工作。贯彻执行财政票据管理、非税收入稽查和非税收入统计分析的具体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县和县本级财政票据购领、代开和核销工作。编制全县非税收入统计及分析信息。开展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财政票据管理法规执行情况、财政票据票面开具资金解缴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

3.预算股。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规、政策。参与涉税政策研究,监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负责税源调查分析工作。审核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涉及财政税收的事项。组织财政普法工作。负责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依法对国家赔偿费用的管理进行监督。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调处涉及县级单位的产权纠纷及其行政仲裁。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和县本级预算管理。拟订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平衡。办理国家、省、市对县和县对乡的转移支付。承担县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工作。建立县乡财政运行激励约束机制。指导乡镇财政能力建设。负责财政结算。承担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

4.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和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

5.经济建设股。承担发改、工业、交通、粮食和物资储备、建设、应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部门预算工作。牵头拟订支持经济发展、工业化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财政政策,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审核县级基本建设资金预算。贯彻执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财政应急管理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事项。拟订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审核县级政府采购预算,审批县乡级政府采购相关事项。备案政府采购事项并依法进行信息公开。受理县乡级政府采购投诉事项。考核县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6.行财股。承担党委政府机关、政法、群团组织、宣传、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方面部门预算工作。拟订公务用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因公出国(境)等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办理驻县武警部队有关经费事项。管理全县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支持教育改革、创新昌宁文化建设、文体旅融合发展等方面财政政策。统筹全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文化企业发展,优化全县文化产业布局。

7.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离退休管理等方面部门预算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督工作,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8.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务、扶贫、林业和草原等方面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履行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综合改革等相关工作职责,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协调建立健全财政生态补偿机制。

9.金融股。负责研究分析经济和金融政策。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协调直接融资的有关工作,培育、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负责地方金融稳定的统筹协调工作,会同监管部门研究实施防范地方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组织应对金融突发事件、机关应急维稳、信访等工作。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承担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制度政策。承担国际多边和双边财经合作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支持力度。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监管。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管理财政数据。

10.会计股。负责全县会计行业、会计人才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监督管理代理记账机构。组织管理会计人才培训。指导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注册会计师以及高级会计师报名工作。组织推进全县政府会计制度改革。

11.监督评价股。贯彻执行财政监督政策和制度。贯彻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牵头共性绩效指标建立、绩效目标审核批复和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承担预算管理有关监督以及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承担重大政策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县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和地方政府财政运行情况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提出评价结果在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等方面运用的建议。

1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确保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依法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指导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编制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13.人事教育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年度考核、教育培训、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县和乡镇财政关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

3.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4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61.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1.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128.59万元,下降16.28%,主要原因为工资和福利支出减少127.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28.59万元,下降16.28%,主要原因为工资和福利支出减少127.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为0元,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为0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为0元,与上年持平;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为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为0元,与上年持平;上年结转为0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61.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1.4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1.43万元(本级财力661.4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8.59万元,下降16.28%,主要原因为工资和福利支出减少127.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减少128.59万元,下降16.28%,主要原因为工资和福利支出减少127.01万元;上年结转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28.59万元,下降16.28%,主要原因为为工资和福利支出减少127.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为0元,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为0元,与上年持平。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61.4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6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1.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8.59万元,下降16.28%,主要原因为工资和福利支出减少127.01万元;项目支出与上年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1.2010601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522.50万元;2.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6万元;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80万元;4.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2万元;5.20805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96万元;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8.37万元;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2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

工资福利支出:58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1.03万元,项目支出0元):(1)基本工资16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津贴补贴24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奖金1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4)绩效工资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6)职业年金缴费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助3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8)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1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7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1)办公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邮电费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劳务费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4)工会经费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6)其他交通费4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1)退休费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生活补助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财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万元,较上年减少26.50万元,下降7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财政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财政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财政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万元,较上年减少14.50万元,下降5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较上年减少14.50万元,下降5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20年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财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0.2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65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本单位2020年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 昌宁县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 1.2020年部门预算表

2.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1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