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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0-0617014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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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昌宁县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1.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拟订县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负责拟订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县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指导县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监督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

4.按照县级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提出县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5.负责县级机关房地产管理,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核。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县级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6.负责县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指导并监督办公区、县级干部住宅区等服务保障工作。

7.承担县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9.负责拟订县级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县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县级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负责县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和交通补贴发放事项。承担昌宁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参与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保障全县机关单位公务、接待、集体活动用车服务。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3个机构:

1.综合股。负责机关党建、档案、文书管理、文件流转等日常运转工作;拟订昌宁县机关后勤事务工作的具体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县级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县人民政府机关办公区和住宅区的内部安全保卫;负责县人民政府机关办公区、住宅区等公共场所的绿化、环卫工作以及房屋、水电设施的管护工作;负责政府机关食堂的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2.财务股。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拟订县级机关行政经费管理制度,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管理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县级机关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负责县级机关房地产管理;负责县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负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经费预决算、收支管理、会计核算和办公用品的购置、管理等行政事务;负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统计、教育培训、年度考核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考核、推荐、评聘。

3.机关公务用车服务股。负责县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且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机制的应急事件处置提供用车保障;为有执法职能但不能单独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县级单位执法执勤工作提供综合用车保障;为县级以上公务接待、重要活动、县级领导调研,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的重大督查、重点工作、重要调查等公务提供用车保障;为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交办的其他特珠重要公务活动提供用车保障;为公车改革后未留车县直车改单位优先提供用车保障。负责保障全县党政机关单位符合规定的一般公务活动用车服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着力推进办公用房统一管理。深入调研、积极探索适应“五统一”要求的办公用房管理模式。在组织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改革,抓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五个统一”制度落地生根,着力解决好长期以来机关房产资源浪费和配置管理不科学问题。

2.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建设节约型机关。统筹推进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制,构建完善管理网络,形成分级负责、相互协调的工作体系。深入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常识,增强公共机构干部职工节能意识,养成节能良好习惯。

3.着力加强机关自身能力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教育实践活动转化为履行职能、做好工作的新动力。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提升干部职工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着力增强党组织的示范引领能力。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工作。

4.着力加强机关后勤服务保障能力。加大对机关大院绿化、环境卫生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建立完善绿化、环境卫生工作制度,提升机关绿化水平。组织人力物力定期对机关大院树木、草坪等绿化设施及相关基础设施进行维护修理,全面提升后勤服务工作水平。

5.做好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修改统计工作。组织十三乡镇、县直各部委办局开展全县办公用房清理统计、平面图设计、资产清理汇总并率先成功导入国管局数据库,完成闲置资产排查。

6.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修缮、加固审批工作。对县公安局、县政协、县政府小礼堂修缮进行事情介入,积极按标准、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6.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56.9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2019年3月份才纳入部门经济预算管理,2019年年初没有预算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6.9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2019年3月份才纳入部门经济预算管理,2019年年初没有预算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上年结转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6.93万元,其中:本年收56.9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93万元(本级财力56.9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6.9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2019年3月份才纳入部门经济预算管理,2019年年初没有预算经费。其中本年收入增加56.9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2019年3月份才纳入部门经济预算管理,2019年年初没有预算经费;上年结转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6.9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2019年3月份才纳入部门经济预算管理,2019年年初没有预算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6.9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9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9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2019年3月份才纳入部门经济预算管理,2019年年初没有预算经费;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2020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所以无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350事业运行支出46.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办公费、工会经费及临时工工资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1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大病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4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56.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

1.30101基本工资1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02津贴补贴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03奖金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07绩效工资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1.30201办公费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211差旅费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215会议费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216培训费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217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226劳务费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228工会经费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25万元,较上年增加0.25万元,增长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5万元,较上年增加0.25万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22人次。

增加变化原因为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2019年3月份才纳入部门经济预算管理,2019年年初没有预算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0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本单位2020年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 

1.2020年部门预算表

2.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