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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0-0612009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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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县级扶贫政策、办法、制度和措施并督促落实;牵头做好贫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扶贫开发工作实绩考核;对贫困乡(镇)脱贫出列初审、贫困村(社区)脱贫出列审核、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备案。

(3)负责指导乡(镇)扶贫开发工作;指导乡(镇)制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4)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动态管理、统计和监测、分析、成果总结宣传和经验交流工作。

(5)负责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和绩效考核。

(6)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工作,与国内外扶贫机构、社会团体开展扶贫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7)负责指导少数民族地区、重点地区扶贫开发建设工作,加快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工作。

(8)负责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协调县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省市驻昌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做好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管理,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9)做好沪滇扶贫协作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有关乡镇、部门对口帮扶合作。

(10)负责统筹、协调金融扶贫工作,扶持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11)履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全县扶贫开发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12)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昌宁县脱贫攻坚考核评价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全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及精准扶贫档案管理指导、服务工作;配合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做好上级对昌宁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巡视、巡查、督查、检查、考核、评估、调研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配合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有关股室做好扶贫项目规划指导、编制、评审;扶贫项目督查、抽查、验收和绩效评价;建档立卡信息数据管理;贫困退出考核评估;承担全县扶贫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对应的统计监测及信息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昌办发〔2019〕25号),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是昌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内设4个机构:综合股、计划财务股、行业扶贫股、社会事业金融扶贫股。

(2)根据《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昌机编发〔2019〕32号),将昌宁县脱贫攻坚考核评价中心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调整后,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1个:昌宁县脱贫攻坚考核评价中心。主管部门: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单位类别:公益一类,机构规格:股所级,经费渠道:财政全额拨款。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全面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一鼓作气、顽强作战,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确保2020年再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普查,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目标任务。通过巩固提升,确保2020年顺利通过国家普查;巩固8.8万贫困人口脱贫成果,确保2020在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清零”消除绝对贫困。

2.工作思路。通过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脱贫退出成果,提高脱贫质量。制定《昌宁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巩固提升收入保障、易地搬迁、农危改、健康保障、教育保障、基础设施、饮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提升8个板块入手,彻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解决好脱贫退出成果巩固提升问题,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夯实基础。

3.保障措施。一是压实各级责任,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脱贫攻坚“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要求,认真执行县乡村巩固提升方案,全面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推进乡镇战区指挥长与挂钩乡镇同责、包村领导与挂包村同责、挂包单位与挂包村同责、挂包干部与挂包户同责“四个同责”制度落实,全面压实各级责任。结合工作实际,稳定落实县委常委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挂包乡镇,其他县级领导挂包行政村,科级干部挂包村民小组,干部职工包户的“四级”干部抓扶贫包保机制。通过“四级”指挥部和“四级”干部抓扶贫,筑牢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使县、乡、村的执行力和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升,为快速有力推进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提供组织保证。继续做好“周报告、旬督查、月调度”考核评价机制,继续执行“三深入”工作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启动问责。二是多方筹措资金,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金融、社会三方投入机制,全力保障脱贫攻坚资金投入。按照“统筹规划、分工实施,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突出重点、集中使用”的原则,强化涉农资金整合,最大限度把涉农资金整合进“盘子”统筹使用。积极协调金融机构支持扶贫工作,发挥金融扶贫的撬动作用。坚持“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多方寻求社会资本支持,实施产业培育、基础设施改善等提升性项目,保障脱贫退出后续发展质量。加大引入社会资本投入,确保脱贫质量持续稳固。对接好沪滇扶贫协作工作,用好用活沪滇协作项目库,争取沪滇扶贫协作更多的项目、资金支持,巩固脱贫退出成果。2020年计划投入各类扶贫资金5.74亿元以上,其中:涉农资金整合3.84亿元、小额信贷1亿元、沪滇帮扶资金0.4亿元、其他资金0.5亿元以上。三是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强化造血能力。充分尊重贫困群众在脱贫中的主体地位和意愿,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群众“钱袋”与“脑袋”同富。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意识引导、观念引导,坚持、“扶志”与“扶智”同行,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自主创业的优良传统,坚决克服“等靠要”、“不劳而获”等思想。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机制,认真落实村民自治、“扶贫信用体系”“一事一议”等制度和以奖代补等政策,强化群众监督、群众评议、群众参与,充分发挥贫困群众全程参与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小康社会,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主体作用和创造精神,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高效衔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5人、工勤编制2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5.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5.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5.84万元,比上年同期246.11万元增加19.73万元,同比增长8.02%,预算安排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政府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与上年同期相同。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5.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5.8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5.84万元(本级财力265.8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5.84万元,比上年246.11万元增加19.73元,同比增长8.02%。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5.8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84万元,与上年246.11万元对比增加19.73万元,同比增长8.02%,预算总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保持不变。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项目(按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14万元。

1.“2010301”(行政运行)167.42万元,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41.3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行政)55.60万元、年终一次性奖(行政)4.63万元、津贴补贴(行政)81.12万元。

(2)社会保障缴费1.70万元,其中:失业保险0.39万元、工伤保险0.18万元、定补人员1.13万元。

(3)办公经费23.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工会经费2.83万元、定补人员0.30万元、办公费1.85万元、会议费0.20万元、培训费0.20万元、公车改革补贴13.26万元。

(4)社会福利和救助1.23万元,其中:遗属补助0.59万元、定补人员0.65万元。

2.“2010350”(事业运行)39.81万元,主要用于:

(1) 工资福利支出37.81万元,其中:年终一次性奖(事业)1.44万元、基本工资(事业)17.24万元、基础性绩效工资6.48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3.40万元、津贴补贴(事业)9.25万元。

(2)办公经费2.00万元,其中:工会经费0.75万元、办公费1.25万元。

3.“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8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基本工资(行政)。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6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单位负责部分)。

5.“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5.9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15.59万元、大病保险0.39万元。

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1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65.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

1. 工资福利支出238.67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72.84万元、“30102”津贴补贴90.37万元、“30103”奖金6.07万元、“30107”绩效工资9.88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66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6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98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17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0万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25.14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2.25万元、“30205”水费0.10万元、“30206”电费0.25万元、“30211”差旅费0.80万元、“30215”会议0.20万元、“30216”培训费0.2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50万元、“30228”工会经费3.58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3.26万元。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3万元,其中:“30302”退休费0.80万元、“30305”生活补助1.23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0.3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9.5万元,较上年8.12万元增加21.38万元,增长263.3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5万元,较上年3.9万元增加12.6万元,增长323.0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0次,共计接待20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增加,主要是由于“昌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账务纳入扶贫办核算,增加了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万元,较上年4.22万元增加8.78万元,增长208.0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较上年增加8.78万元,增长208.0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较上年增加,主要是由于“昌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账务纳入扶贫办核算,2020年将开展全国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所以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14万元,与上年24.57万元对比增加0.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其他公务经费支出稍有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本单位无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

1.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表

2.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2800111